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咸丰十年)清廷於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後在北京分别與大英帝国、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签订的戰敗條約。1887年(光绪十三年)与葡萄牙王國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的主要條文有:割讓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增开天津為商埠;承认1858年(咸丰八年)《瑷珲条约》有效,並将原定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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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咸丰十年)清廷於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後在北京分别與大英帝国、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签订的戰敗條約。1887年(光绪十三年)与葡萄牙王國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的主要條文有:割讓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增开天津為商埠;承认1858年(咸丰八年)《瑷珲条约》有效,並将原定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库页…
《黄埔条约》(法语:Traité de Huangpu或traité de Whampoa)又稱《中法五口通商章程》,是法國七月王朝(奧爾良王朝)与清朝签订的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清政府代表两广总督耆英與法國特使兼全權公使拉萼尼在葡屬澳門进行谈判,最后于1844年10月24日,在停泊於廣州黄埔港的法國軍艦「阿基米德」號()上,簽訂此条约。1845年8月25日在澳門交換批准。 條約內容 条约一共36款,外加“海关税则…
《辛丑條約》,另名《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議定書》,正式名稱為「中國與十一國關於賠償1900年動亂的最後協定」,是清朝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時、西班牙和荷兰十一國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條協定(protocole),而非使用和約(traité de paix)一詞。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得其名(亦另有「九七國恥」一名),是中国近代史…
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又称滇粤陆路通商章程、天津协定,是清政府与法国为解决中法战争战后关于通商、领事馆设立等遗留事项而订立的一项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86年4月25日在天津签订,协议谈判双方分别为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M. G. Cogordan)。因该条约未能完全满足法国利益,法国议会拒绝批准交换,因此法国政府以恭思当接替戈可当作为新一任驻华公使重新展开谈判,并于1887年6月订立了《续议商务专条》和《續議界務專條》。…
《天津條約》包括《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英法天津条约》,是指1858年(咸丰八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後與俄罗斯帝国、美國、英國、法國在天津海光寺所簽訂的一系列條約。清朝委派大學士桂良和各國代表談判並簽約。中方的真確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市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 对俄国 清朝代表桂良和俄國代表於6月13日簽約,共12款。 向俄国增开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灣府安平舊港)、琼…
《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中法簡明條約》或《李福协定》(),是1884年(光绪十年)5月11日大清直隶总督李鸿章同法国代表福禄诺于天津签订的条约,事关越南北圻主权问题及相关战和问题,李鸿章同意清军自北圻撤兵,以换取进一步通商来往和边境安定的承诺。 背景 19世紀下半葉,法蘭西第二共和國開始侵入中國傳統的屬國越南。1873年11月,法蘭西第三共和國驻西贡总督杜白蕾派安鄴率军攻占河内以及海阳、宁平、南定等城。越南皇帝阮福時请當時在越南…
《中法新约》(),全称为《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又稱《中法會訂越南條約》、《越南條款》或《李巴條約》,是清朝政府和法国为结束中法战争而于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廿七)在天津签订的和约,签字者为李鸿章、錫珍、鄧承修和法国驻华公使儒勒·巴德诺。同年6月18日(光緒十一年六月七日)在北京換約正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 主要内容 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为: 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1884年签…
《广州湾租界条约》(法語:Convention entre la France et la Chine relative à la concession de Kouang-Tchéou-Ouan)是1899年瓜分风潮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條約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保存。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法国驻华代办呂班向清政府提出照会,要求中国答应不把云南、广东、广西等省让与他国;中国将来…
《续议界务专条附章》是1895年6月20日中法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的边界协定。 历史 1893年法国殖民军入侵老挝,法暹战争爆发,最终法国与暹罗签订了《法暹条约》(又称《曼谷条约》),把湄公河东岸的老挝割让给了法国,从此老挝由暹罗的属国沦为了法国“保护国”,并被纳入了“法属印度支那联邦”,红河以西至湄公河的中老边界变成了中法之间的边界。光绪十九年(1893),中法双方开始在西双版纳和法属印度支那接界处重新勘定界碑。清政府委任思茅同知黎肇元…
續議界務專條是法國與清朝之間於1887年6月26日簽訂的條約,是兩國於1885年簽署的《中法新約》第3條的執行專條,該條約劃定了中越兩國的陸地邊界和北部灣北侖河河口附近的島嶼歸屬。 參考資料
四厘借款合同,是指在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支付对日赔款而由許景澄于1895年7月6日在圣彼得堡与俄法两国银行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因有众多法国银行参与其中,故又称俄法借款合同。除借款合同本身以外,还附有一份四厘借款声明文件,此份文件主要规定借款相关事宜和俄国享有的特权。 签订背景 1895年,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必须向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其中第一期赔款应于1895年10月17日支付。但当时清政府每年的…
《续议商务专条附章》是1895年6月20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中法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的不平等条约。 历史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法国参加三国干涉还辽,迫使清政府与沙俄、法国签订《四厘借款合同》(“俄法洋款”一亿金卢布,约合白银一亿两),并于1895年5月8日法国外交部长哈洛托召见中国驻法公使龚照瑗。中国政府代表中方全权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和碩慶親王奕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军机大臣吏部左侍郎徐用仪和法方全权大臣、法国驻清公使施阿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