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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和好貿易船隻事宜和約章程及專條

《中德和好貿易船隻事宜和約章程及專條》(),又稱《中德通商条约》,是1861年中國與普魯士等德意志各邦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861年3月,普鲁士派出以斐悌理·阿理丕艾伯爵为团长的东亚外交特使团,代表德意志關稅同盟的22个邦国的利益抵达上海,联络五口通商大臣薛焕,要求与清政府按照中英中法《天津条约》签订通商条约。薛焕拖延敷衍,艾林波失去耐心,直接北上天津,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清政府闻讯,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崇纶充全权大臣,赴天津会崇厚酌办。…

辛丑条约

《辛丑條約》,另名《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議定書》,正式名稱為「中國與十一國關於賠償1900年動亂的最後協定」,是清朝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時、西班牙和荷兰十一國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條協定(protocole),而非使用和約(traité de paix)一詞。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得其名(亦另有「九七國恥」一名),是中国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