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
《辛丑條約》,另名《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議定書》,正式名稱為「中國與十一國關於賠償1900年動亂的最後協定」,是清朝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時、西班牙和荷兰十一國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條協定(protocole),而非使用和約(traité de paix)一詞。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得其名(亦另有「九七國恥」一名),是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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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條約》,另名《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議定書》,正式名稱為「中國與十一國關於賠償1900年動亂的最後協定」,是清朝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時、西班牙和荷兰十一國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條協定(protocole),而非使用和約(traité de paix)一詞。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故得其名(亦另有「九七國恥」一名),是中国近代史…
与游美学务处总办周自齐(前中)、会办唐国安(前右)和范源濂(前左)合影]] 庚子赔款,又稱庚子事變賠款、庚子拳亂賠款,簡稱庚款,是大清帝國政府在1901年9月7日与庚子事变相关其他11国签订的《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赔款,因系针对1900年(庚子年)义和团發起的庚子事變,引致八國聯軍出兵大清,因此被称为庚子赔款,共計賠款高達4億5千萬兩白銀。 赔款事由 西方各国要求中国赔款的理由包括: 支付出兵战费及利息; 赔偿各国侨民、传教人员、商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