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88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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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新约

《中法新约》(),全称为《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又稱《中法會訂越南條約》、《越南條款》或《李巴條約》,是清朝政府和法国为结束中法战争而于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廿七)在天津签订的和约,签字者为李鸿章、錫珍、鄧承修和法国驻华公使儒勒·巴德诺。同年6月18日(光緒十一年六月七日)在北京換約正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 主要内容 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为: 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1884年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