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厘借款合同,是指在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支付对日赔款而由許景澄于1895年7月6日在圣彼得堡与俄法两国银行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因有众多法国银行参与其中,故又称俄法借款合同。除借款合同本身以外,还附有一份四厘借款声明文件,此份文件主要规定借款相关事宜和俄国享有的特权。
签订背景
1895年,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必须向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其中第一期赔款应于1895年10月17日支付。但当时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足9000万两,财政支出与此相差甚少,少有结余。,提税无疑会损害英国利益,因此遭到掌控清政府海关的英国拒绝,在对内加税无望的情况下,清政府只能向西方列强寻求借款。
谈判过程
清政府首先考虑向英国借款,在通过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向英国传达借款意愿后,赫德立即电告英国首相罗斯伯里。但除了英国外,其他列强也对借款一事颇感兴趣。1895年5月初,德国外交部电示其驻华领事告李鸿章称:“中国借债,应请令德银行承借,不应专向英借。”德国驻华公使绅珂也威胁清政府说:“没有德国的同意和参加,中国不得订立借款。”李鸿章为了笼络德国并利用列强矛盾以降低借款条件答称:“德商利轻可借”,给出的借款条件是“四厘或四厘五,不折扣。”为了利用列强间的争夺以获取最佳借款条件,李鸿章也向法国发出了借款邀请。为此,法国外交部长阿诺托电告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通知中国政府,法国一些第一流企业准备在借款中起重要作用。”
在英法德三国争执不休的情况下,英国于5月22日正式提议成立一个“德、英、法三国银行团”对中国联合贷款。但德国对由英国控制的中国海关心存顾虑,提出对清政府的贷款不能仅以中国海关收入作担保,应当专门成立一个管理中国债务的机构”。法国初期同意德国设立专门债务管理机构的主张,但又担心自己在此机构中被孤立,因此决定邀请俄国也参与其中5月2日和3日,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两次致电清政府,转达俄、德、法三国在中国战后借款赔款问题上的立场,强调三国对中国准备向英国借款表示不满,希望清政府慎重考虑三国在干涉还辽事件中的贡献。5月8日维特以干涉还辽一事为借口再次威胁许景澄‘’俄主愿中国偿费早给,日兵早退‘’,次日,清政府召集恭亲王奕诉、庆亲王奕劻、户部尚书翁同龢、兵部尚书孙毓汶、步军统领荣禄商讨战后借款事宜,最终在俄国压力下,清政府决定放弃向英国借款,仅在参与干涉还辽的俄、德、法的三国中分摊借款。此种要求显然并不符合清政府利益,因此清政府于5月15日电示许景澄让其告知俄国“现德、法亦愿借款,拟俄款商定,再与酌定”;向俄国“订借五千万两,由税关出票,户部盖印,按期拨还”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四厘借款合同共十九条,其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借款总额四亿法郎,合一亿金卢布(约合银一亿两);
#由六家法国银行与四家俄国银行分摊;
#以九四又八分之一(94.125%)折扣交付,年息四厘;
#偿还期限三十六年,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以关税收入作担保。
声明文件主要内容
四厘合同声明文件共五条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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