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8月荃灣炸彈襲擊案

》在1967年8月5日報導昨日上午荃灣沙咀道的公眾電話亭發生炸彈爆炸]]

,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慰問受傷警員黃廣來]]

首次審理炸彈襲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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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兩名爆炸案主犯終身監禁的原因是製造炸彈惡意傷人]]
荃灣炸彈襲擊案是六七暴動期間的1967年8月在香港新界荃灣發生的連串炸彈襲擊事件,受各界鬥委會驅使的香港左派人士,在荃灣的不同地點放置多枚土製炸彈,其中在8月4日於荃灣沙咀道一個電話亭的炸彈造成2名市民及2名警察受傷;在8月31日晚上放置在荃灣山邊的一個炸彈,故意掛上有煽動性標語的旗幟,當9月1日警察到場調查時炸彈被引爆,造成1名警員嚴重受傷。警方在9月2日拘捕涉案疑犯葉達成、周焯佳,並且在兩人於大窩口的住址起出4枚炸彈,其中1枚炸彈因有即時危險,軍火專家需要即場引爆,期間需要緊急疏散大廈住戶,警方其後於9月20日在荃灣拘捕多1名涉案疑犯朱志添。香港高等法院在11月23日裁定3名被告罪名成立,周焯佳被判入獄5年,在案中被認定是主犯的葉達成、朱志添則被判處終身監禁。該兩名被告的終身監禁判刑是六七暴動中,除了兇徒何樹祥因槍殺警員李觀生而被判死刑之外最重的判刑,也比同年11月罪犯羅水欣在荔枝角道炸彈襲擊案炸死3名市民而被判監12年的刑罰更重。

案發背景
1967年年初,由於澳門左派社團在一二·三事件成功奪取澳門政局的主導權。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梁威林及副社長祈烽在內部會議總結澳門左派的鬥爭成果時,聲言也要在香港「大幹一場」,新華社香港分社和左派陣營便開始積極尋找挑起騷亂的機會。1967年4月香港人造花廠發生工潮,隨後於5月分廠所在的新蒲崗發生騷亂,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楊光成立簡稱「鬥委會」的「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趁機以「反英抗暴」為名,利用最初由勞資糾紛引起的警民衝突,轉變成顛覆香港政府的連串騷亂。鬥委會發動全港大罷工、大罷市失敗後,決定將行動升級為炸彈襲擊,於左派開辦的中學,利用中學生在學校內的化學實驗室製造土製炸彈及武器,還在製作-{土製}-炸彈時加入大量鐵釘及玻璃碎,當炸彈爆炸時便會產生更多尖銳的碎片,增強傷人毀物的效果,提升炸彈襲擊的殺傷力。7月12日,大埔鄉事會會所發生計時炸彈爆炸,為城市恐怖主義在香港拉開序幕。鬥委會隨後在香港發起街頭炸彈襲擊浪潮,當時在電車、巴-{}-士、渡輪碼頭、兒童遊樂場及港九鬧市,鬥委會意圖造成社會更大恐慌,企圖對香港政府加大壓力,在真假炸彈襲擊浪潮的半年間,有8,074件真假炸彈被放置在香港各區街頭或被投擲,有負責移除炸彈的駐港英軍軍火專家在拆彈時發生意外殉職,這場炸彈襲擊浪潮也造成多名市民無辜死傷。

案發經過
8月4日上午9時,報販陳河英在荃灣沙咀道和眾安街交界的大光明戲院(今大鴻輝(荃灣)中心)附近的一個報攤,接替丈夫看管報紙檔,該報攤的後面是一個公眾電話亭,之間相距有兩、三碼。當日早上有兩名警員(編號:9863及9340)在元朗及八鄉下班後乘車到達荃灣看電影,在大光明戲院購買了10時早場電影的門票,由於當時距離戲院的入場時間還有半小時,這兩名警員於是去當時由陳河英看管的報攤買了一份報紙,然後背向電話亭看報紙及交談,在報攤後方的電話亭卻於9時30分左右突然發生爆炸,電話亭的玻璃全被炸碎,兩名警員的頭部及背部被碎片割傷,女報販亦受傷昏倒,各人被送入醫院治療,經敷藥後已無大礙,另一在附近的市民則嚴重受驚,警方當時懷疑有人把漁炮放入電話亭內再引爆。當日下午5時在荃錦公路的路口亦發現可疑物品,經檢查後是一個假炸彈。

8月6日,荃灣鹹田街的一個電話亭發生一次炸彈爆炸,所幸無人傷亡,其中一名警員黃廣來(編號:5951)被絆倒後,一枚被埋放的炸彈隨即發生爆炸,黃廣來身體嚴重受傷,雖經搶救後挽回性命,但雙目失明。

9月2日,警方根據線報採取拘捕行動,在荃灣大窩口新區十九座446室內拘捕葉達成、周焯佳,在該單位搜出攻擊性武器,並起出4枚炸彈,其中一個炸彈已插上信管,有即時危險,需要疏散大廈住客,由軍火專家即場引爆。案中的第三名被告朱志添在9月20日晚上8時,警方搜查荃灣河背街6號的一個閣仔時被拘捕,被判終身監禁及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葉達成、朱志添,於1973年5月3日獲得假釋提早出獄,此時在囚的六七暴動罪犯僅剩下因謀殺警員李觀生而被判死刑,其後獲減刑為監禁25年的何樹祥。

註釋
參見
*清華街爆炸案
*正街炸彈襲擊案

參考資料
外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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