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
{{Infobox writing system | name = 簡化字 | type = 意音文字 | languages = 漢語 | fam1 = 漢字 | fam2 = 甲骨文 | fam3 = 金文 | fam4 = 篆書 | fam5 = 隶書 | sisters = 日本汉字、韓國漢字、契丹文、西夏文、喃字 | sample = Hanzi (simplified).svg | image_class = ski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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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簡體字324個。《第一批简体字表》明确说明: {{Quote| #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 #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俗字如“-{体、宝、岩、蚕}-”等…
當用漢字()為日本於1946年(昭和21年)11月16日由日本內閣發佈的《当用漢字表》()中所公佈的漢字,共計1850字。廣義的來說,還包含了《当用漢字表》、《当用漢字別表》、《当用漢字音訓表》、《当用漢字字体表》、《当用漢字改訂音訓表》等與漢字政策相關的法令。后為常用漢字所取代。 簡介 當用漢字主要是由漢字中使用率高的字所構成,作為公文、媒體等文字的表示範圍之用。同時,部份筆畫複雜的傳統漢字,也嘗試由一般文獻記載已使用之筆畫簡化的「略…
新字体是日本在1923年制定的《常用漢字表》、1946年公布《當用漢字表》至今,日本社會通行的漢字字體,其简化程度总体而言不如中国大陆的简化字,言部、金部、糸部等常用部首没有简化。日本的「字體」與中文的「字形」是同一個概念。 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体,但政府并未宣布废止舊字體,在专有名词等很多场合中,舊字體仍可使用。新字体多为略字(即民间常用的简笔字),但亦有少数增添笔画的情况,如“”“”。 歷史 日本是一個長期使用漢字的非漢語系…
国语国字问题()是指日本明治時代国语——日语(标准语)中汉字废止或者更改的语言政策问题。 國語國字問題主要包括在近现代日语中,于特定用途外基本不出现、使用频度较少的汉字的习得、使用问题,和某个时期的汉字使用问题等所形成的政策(公共决定)等。 日本主要政策的历史 国语改革 从影响现代日语这个角度来看,二戰战后所进行的国语改革,是所有汉字政策造成影响最大的政策之一。 此项改革基于一种发源于被占领时期的意见,即认为“对日本的传统进行重新检讨(…
二简字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1950年代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后,于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二简方案分为两个表:第一表收录了248个简化字,推出后直接实行;第二表收录了605个简化字,共853字,推出后仅供讨论,没有直接实行。方案推出后饱受争议,最终于1986年6月24日被废除。 一般认为这个方案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简化了,并且字被简化得过于简单,简化过头的生造简化字甚至失去汉字原有结构意…
简体字,又称为简笔字、減筆字,小學(即古代的語言文字學)中稱之為省文,日本及韓國稱作略字,指漢字的簡寫。 概念 「简化字」与「正體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定義為「繁體字」)相对,如「-{巖}-」與「岩」,前者為繁體字,後者為簡化字,事實上二者在漢字簡化前皆已經存在,此舉將兩個本來不同的字強行併入一個。 簡體字也普遍應用於繁体中文之中。早在甲骨文中,就有筆劃增減的異體字。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起来的,描绘事物的形象的精细和粗略就产生了简繁…
本页介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规范汉字裡简化字的简化方法。其原先由《汉字简化方案》规范,之后再由《简化字总表》及《通用规范汉字表》取代。 有許多簡化字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系統,多數字形依賴於對繁體字的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整體來說,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字型結構簡化 以此方法簡化的字,全部收錄在《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裡。第一表列出「不可用作簡化…
漢字簡化爭論是一個討論漢字正式字體的議題。 「漢字簡化运动」主要指中國大陸推行、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跟进采用的簡化字。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于1936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是漢字簡化運動的首次官方嘗試。但次年因時任考試院院長的戴季陶反對而作罷。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重新嘗試推行簡化字。中國共產黨推行簡化字當時也曾招致多方批評,於「大鳴大放」時更有過激烈的辯論,在隨後的反右運動中,批評者则遭到了清算。 中華人…
新加坡漢字,是指新加坡頒行的漢字,曾於1969年自行漢字簡化,在1976年後則改用中國大陸的簡化字。 現況 雖然新加坡官方目前採用簡體字,與中國大陸相同,繁體字也在民间存在,不過在讀寫方面,新加坡主要還是以英文為主,其次才是中文。 歷史 新加坡使用的漢字可分為三個時期: #1969年前:使用傳統漢字。 #1969年至1976年:頒佈《簡體字表》,不同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漢字簡化方案》。 #1976年後:完全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訂的簡化字…
本列表按繁體字筆畫數排列,羅列了一個繁體字可對應多個簡體字的情況。的是繁體字,的是可對應的簡體字。 ; 注意: 本條目內容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簡化字總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及《通用规范汉字表》,目前只有《通用规范汉字表》為現行有效的規範,前兩者皆已廢除)的內容。 漢字按繁體字筆畫數排列,字形以台灣的國字標準字體為準,例如「」計4畫。 《通用规范汉字表》注解中列出的异体字用法,若在現代繁體中文裏同樣是罕見的異體…
識正書簡是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於2009年接見美國華僑時提出的概念,意思是「閱讀、书写时使用正體中文的同時,書寫上不排斥使用簡體中文」。这里指的是被臺灣定爲「正體」的繁體字,其它华人地区亦有类似概念,也被稱爲識繁寫簡、識繁用簡。 概念范畴 「識正書簡」中的「正」為繁體字,在臺灣因爲被定爲正體而稱「正-{}-體字」;而「簡」則相對指的是簡體字,即中國大陸簡化後的「規範漢字」。該概念意旨在中文運用方面,印刷採繁體字,一般書寫不排斥使用簡體字…
周围地图,「啟德機場」记做「-{啟徳机㘯}-」]] 臺灣和香港、澳門等地雖將傳統中文字型(或謂繁體中文)作為教育和正式文書的標準,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為了手寫快速,往往使用各式简笔字,如筆記、日記、便條、簽名、親友之間的信件皆常用略字書寫;在半正式場合如廣告文宣、海報、店家的公告、速記、商品上的標記,(非國文相關科目)考卷答題或教師板書、講義,寺廟的啟事、香條等場合也經常能看到;但在講求精確、正式的場合如填寫個人資料,則多半要求以正體字…
《汉字部首表》,標準名GF 0011-2009,是現時中國大陸的汉字部首標準,共规定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100个。 历史 由于中国大陆推行简化字,康熙部首不能适应实际需求,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国家出版局於1983年发布了《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GF 0011-2009 汉字部首表》重新整理汉字部首,共分成主部首(201個)和附形部首(100個),之後於正式文件中定為…
《汉字简化方案》,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的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字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因为后来又出現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所以这次改革方案又称为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其之后由1986年的《简化字总表》取代。 歷史 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编拟《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确定了“述而不作”的编选原则。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提出:“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
本列表按简化字筆畫數羅列了一個简化字對應多個繁體字的情況。的是簡化字;的是可對應的繁體字。 收錄原則 本文內容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簡化字總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及《通用规范汉字表》)。 漢字按簡體字筆畫數排列,字形以大陸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為準,例如「」計3畫。 繁體字原則上只收錄印刷中常見的字形,不列全同异体字中的死字和仅用于手写的異寫字、僅用於速记的繁體俗字。因規範不同(包括大陸繁體新字形等)造成的微小差…
《宋元以來俗字譜》是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於1930年出版的一部异体字字典,由劉復、李家瑞主編。 本書將《古列女傳》、《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京本通俗小說》、《古今雜劇三十種》、《全相三國志平話》、《朝野新声太平樂府》、《嬌紅記》、《薛仁貴跨海征東白袍記》、《岳飛破虜東窗記》、《目連記彈詞》、《金瓶梅奇書前後部》、《嶺南逸史》共12作品的刊本中使用的異體字集合成了一覽表,是對字體研究重要的資料之一。 本書收載的漢字中有不少與今…
汉字简化是通過減省筆畫、合并同音字等方式對漢字規範字形體、数量的改造。 历史 汉字字形从商代文字(已知有金文和甲骨文)开始就不断演化。汉字的发展演变,就其筆畫来说,一般认为有两种基本的趋势,有繁化也有简化。汉字的演化趋势,是由書寫工具的改變而慢慢演變的。其一是要求加强汉字的表音表意功能,在字形上有所繁化,又或是為着義項的分工而進行分化,而使字形繁化;另一种则是要求形体便于书写,将原先较为复杂的字加以简化。这两方面的要求有时会发生矛盾。汉…
《簡化字總表》,指的是中國大陸第一個明確寫出了規範寫法的簡化字列表,也是2013年的《通用規範漢字表》的主要參考標準,雖然其中已經包含了當今社會大部份所用的簡體字,但在一些細節上不夠完善,例如没有提到這個列表以外的汉字一應該怎麼類推簡化、部首應該如何取代等。 《簡化字總表》最初在1964年發表,是為了修補1956年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簡化字總表》改進了《漢字簡化方案》系統欠缺及不作說明而導致的社會上用字混亂的问题。後二簡字草…
自1955年3月到1964年8月間,中华人民共和国有8个省和自治区的35个专区和县因用字「生僻难认」而更名。改名的方法多为使用普通话同音或近音字作为正规地理名称以替代原有名称,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更改和认可,很多历史悠久、意义确切的地名用字被更改,甚至一些屬於常用字的地名如江西省新喻县的“喻”、虔南縣的“虔”也被认为生僻难认改称新余县、全南县。以下列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64年《简化字总表》所附錄之地名变更情况。其中未标注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