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簡化爭論

漢字簡化爭論是一個討論漢字正式字體的議題。

「漢字簡化运动」主要指中國大陸推行、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跟进采用的簡化字。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于1936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是漢字簡化運動的首次官方嘗試。但次年因時任考試院院長的戴季陶反對而作罷。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重新嘗試推行簡化字。中國共產黨推行簡化字當時也曾招致多方批評,於「大鳴大放」時更有過激烈的辯論,在隨後的反右運動中,批評者则遭到了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的漢字簡化運動者曾一度認為“漢字簡化不是文字的根本改革,要進一步進行拼音化”,但在二簡字遭遇到巨大的阻礙和失敗之後,中國大陸放棄了這種设想。1985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要求國家語委“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正式宣告放棄拉丁化,簡化字作爲中國大陆的官方書寫系統一直沿用至今。

由於两岸三地的使用習慣、文化認同、意識形態不同,至今簡繁雙方仍爭執不休。漢字文化圈其他國家如日本、越南、韩國則較少關注這一爭論。日本和韓國的也有漢字簡化方案,但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化字規模大。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分類,簡化字為規範漢字,繁-{}-體字、異體字為非規範漢字,非特殊場合如書法、藝術、古籍、教育、研究外,不可使用於普通印刷品。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及其他部分海外華人地區也採用簡化字。

用語

  • 「傳統漢字」是指從中國古代歷史傳承而來且在現代未經簡化的漢字,學術上稱之為「傳承字」,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等地區較常稱之為「繁-{}-體字」,中華民國官方稱之為「正-{}-體字」。
  • 「規範漢字」是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範而於其官方文件例出的漢字。
  • 「非規範漢字」是指未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文件認可的漢字。
  • 學術上,「簡體字」是指在現代經民間簡化的漢字,本來是一種俗字,一部分後來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範而成為規範漢字。
  • 學術上,「簡化字」是指在現代經政府簡化的漢字。
  • 通俗上,「簡體字」或「簡化字」泛指在現代經簡化的漢字,包括民間簡化和政府簡化的漢字。
  • 「異體字」是指讀音、意思都相同,僅字形不同的漢字。

學術上,香港、澳門、臺灣等地區主要用的漢字被稱為「傳承字」,而中國大陸主要用的漢字被稱為「規範漢字」,當中包括「傳承字」及「簡化字」。通俗上,香港、澳門、臺灣等地區主要用的漢字通常被稱為「繁-{}-體字」或「正-{}-體字」,而中國大陸主要用的漢字通常被稱為「簡體字」。

背景
自19世紀,中國社會開始出現對漢字進行改革的聲音。

近代作家魯迅提倡廢除漢字,並曾經說過:「漢字不滅,中國必亡」,並認為「漢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勞苦大眾身上的結核」,「倘不先除去它,結果只有自己死。」魯迅臨終前接受《救亡情報》記者訪問時指出:「漢字的艱深,使全國大多數的人民,永遠和前進的文化隔離,中國的人民,絕不會聰明起來,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壓榨,理解整個民族的危機。」

毛澤東最早在1940年指出:「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言語必須接近民眾。」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1956年中國討論文字改革的時候說「漢字是一種落後的字體」,所以「必須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樣」(即拉丁化),方便學習及辨識,以使其能夠符合其救國的思想。

蘇聯在十月革命後列寧提出「拉丁化之東方偉大革命」運動,開始協助遠東地區中國人進行掃盲。

1931年9月26日蘇聯為推動中國廢除漢字改行拉丁化文字,在海參威舉行「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共代表瞿秋白、吳玉章等人與蘇聯共同草擬「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並發表13條共同宣言:(節錄)「中國漢字是古代封建社會的產物,成了統治階級壓迫勞苦群眾的工具之一」、「要根本廢除象形文字,以純粹的拼音文字代替。並反對用象形文字的筆劃來拼音或注音」、「大會反對中國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教育部選定了在民間流傳最廣的324個俗體字,公佈了《第一批簡體字表》,並準備次年7月起編入小學課本,卻引起軒然大波。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在一些人士的反對下,1936年2月《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因而夭折。

1938年9月26日,蘇聯真理報表達應協助世界各民族改用俄國語言。

1941年蘇聯控制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創立以斯拉夫字母為基礎的新蒙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蘇聯史達林表示:「全世界都是要通過新民主主義走向社會主義而實現共產主義的,全人類的語言文都是要通過統一的民族語走向區域語,而實現共同的世界語。」毛澤東對此附和:「中國文字改革的方向要走向世界各國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並採納吴玉章提議,著手進行廢除漢字的工作。

1952年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成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重點研究漢字簡化問題。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俄籍顧問謝爾應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會議上指示:「嚴格的拼音原則是採用中共黨員在蘇聯創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1954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改組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簡稱文改會,直屬於國務院。

1955年1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说明》中提出漢字難以在短時間改成拼音文字,在开始实行拼音文字后,仍会有一个新舊文字并用的過渡時期,漢字仍然是一定时期内必须使用的重要工具,并提出了三种簡化漢字的方法:笔画、字数、写法。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

1956年1月《漢字簡化方案》由國務院正式公佈。從1956年2月至1959年7月先後分四批推行。1964年5月文改會編印出《簡化字總表》。經過補充、調整,簡化字由方案收錄的515個增加到2236個。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及各省級行政區一級報紙發表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二簡字正式開始推行,此後不斷引發爭議。1978年4月到7月,教育部、中共中央中宣部分別發出內部通知,在中小學課本、教科書和報紙、刊物、圖書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簡字,最終於1986年6月24日正式廢止。

隨着時代的進步,人們認識到廢除漢字的不現實,漢語拼音成為輔助中文學習的注音工具,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

1986年10月,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對原來總表中的個別字進行了調整。

2013年,《通用規範漢字表》正式頒布,恢復了部分異體字,並明確規定表外字不作類推簡化。原有字表全部停止使用。

雙方觀點
以下觀點只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漢字規範化中的漢字簡化及簡化字規範化,非所有漢字簡化。部分觀點只針對一簡對多繁的情況。

以下關於觀點的段落中,支持者指以上所述之漢字簡化及簡體字規範化的支持者,而非觀點的支持者;批評者指以上所述之漢字簡化及簡體字規範化的批評者,而非觀點的批評者。

漢字簡化對漢字書寫的影響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能夠方便書寫,比如許多簡體字大幅地減少了繁體字中含有的筆畫,可大幅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中國大陸曾作過一項統計,取一百篇北京《人民日報》的社論,總字數為255,124字,傳統字每字平均9.15畫,簡化後7.67畫,平均每寫一個字減少了1.48畫(約16%),一份論文集取日常用字1,250,320個字頻,簡化前後為9.0減至7.3劃,相差1.7劃(19%)。

漢字簡化對漢字辨識的影響

  •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結構清晰,更易辨認,能提高閱讀者的整句閲讀能力,這在一些簡化前的形近字身上體現的尤為明顯。然熟識簡體後辨識繁體,會出現繁體字不易識別之情況;類似情況也會出現在繁字使用者閲讀簡體時,面對個別結構變化極大的簡化合併字,出現誤解或難以識別的情況。
  • 有支持者认为,部分繁體字形過於相似,簡化後有利於這些字的區分,更便于阅读,比如:「-{書、晝、畫(书、昼、画)}-」、「-{興、與、輿(兴、与、舆)}-」、「-{態、熊(态、熊)}-」、「-{義、羲(义、羲)}-」、「-{業、叢(业、丛)}-」、「-{後、俊(后、俊)}-」、「-{門、鬥(门、斗)}-」等。經過簡化字教育且熟識簡化字的群體業已步入老年,易於書寫辨認的字體對於長者有所助益。
  • 有批評者認為,有些原來不相似的漢字,簡化後變成形似字,造成辨識困難。如「-{风}-、-{凤}-」、「-{东}-、-{乐}-」、「叉、-{义}-」、「-{旧}-、-{归}-、-{妇}-」、「-{导}-、-{寻}-、-{异}-」「升、-{开}-」、「丙、-{两}-」、「-{厂}-、-{广}-」、「-{毕}-、-{华}-」、「-{驼}-、-{鸵}-」、「街、-{衔}-」等。2016年9月3日,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2016年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工商峯會的開幕演講,把「-{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的「-{宽农}-」說成「-{宽衣}-」。有批評者認為,乃因簡化字「-{农}-」、「-{衣}-」二字近形而累事。

漢字簡化對漢字學習的影響

  • 有支持者認為,筆劃減少較為簡單,新造形聲較有系統,可大幅減輕學習難度,達到掃除文盲的效果。。文盲或半文盲,是在經濟與教育資源缺乏的大環境下所產生,而讀寫能力的貧乏,只是其中一個表象。文盲的數量,並不會因為文字系統書寫容易,識字的人就多;也不會因為文字書寫稍微複雜,識字的人就減少。有观点認為,整体較中國大陸富裕、以繁體字為主的台港澳,由於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于識字教育上,識字率近乎百分之百。因而得出,識字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教育普及度及投入財力人力的多少有關,而非關文字系統的難易度。
  • 有支持者认为,简化字由於多字兼併减少了總字数,且筆劃少字體簡單,能减少记忆量,更容易学习。且經驗顯示給中文初学者自由選擇,一般會較傾向选择學習简体字。
  • 有批評者認為,心理學研究表示,筆劃數效應僅對啟蒙時期有影響,對高頻字或閱讀技能較高者而言,多是以組塊為單位識別,筆劃數效應並不明顯,反而是組合性更有影響,簡化字自成一體,難以由常用部件組合,不利學習。

漢字簡化對環保的影響
*有支持者认为,简化字普遍使用较小的字体,且字形较简,可在印刷或书写中减少用墨,達致環保。
*有批評者認為,由於事實上不能完全廢除繁體字,簡化字政策讓本來統一的漢字系統分裂成兩套,造成電腦字庫成本增加、簡繁轉繁的人力浪費、華文教學難以統一、網站、文件需要準備兩份等諸多問題,環境負擔遠超過印刷用墨減省。

漢字簡化對漢字解析度的影響
*有支持者認為,因为電子產品-{zh-tw:螢幕 ;zh-hk: 螢幕;zh-hans:屏幕 ;}-的解析度有限,簡化字可以显示出更多细节而不仅仅是保留外形,字級較小時尤其明顯。使用繁體字的網站及印刷品,一般字體大小會略大於使用簡化字者。
*有批評者認為,繁體小字在電子-{zh-tw:螢幕 ;zh-hk: 螢幕;zh-hans:屏幕 ;}-和印刷品上顯示細節模糊的問題,只是囿於往日科技水準不足使然,現在已隨科技進步而被克服。如今高解析度-{zh-tw:螢幕 ;zh-hk: 螢幕;zh-hans:屏幕 ;}-隨手可得且價格低廉,高品質印刷成像科技和微型化高-{zh-tw:畫質 ;zh-hk:畫質 ;zh-hans:清 ;}--{zh-tw:螢幕 ;zh-hk: 螢幕;zh-hans:屏幕 ;}-也被普遍使用。簡字與繁字在所謂電子顯示細節和清晰度方面已幾無差距,構不成優勢和棄繁用簡的理由。

漢字簡化順應自然的可能
*有支持者認為,中國文字從圖形文字,遞改篆、隸、草書以迄於楷書,大多是由繁入簡,簡化字符合這個規律。且李斯作篆,程邈定隸,本是秦朝國策。各朝各代或傳承沿用,或創作新字,或兼而有之。武曌自作字,明成祖以沈度為正字,皆擬政令下達。以政令推行書寫規範,符合歷史現象。且推行簡化字時,中國大陸亦參照部分古體制定簡化字,符合六書原則。絕大多數的簡化工作參照民間俗體簡化規範異體字,以歧義較少筆畫最簡為優,符合歷史傳承與連貫。
*有批評者認為,從甲骨文到篆書,再到楷書,筆劃數目增加才是主要趨勢,所謂簡化只是從刀刻到毛筆書寫形式的簡化。簡化漢字會破壞字體演變系統性。
*有批評者認為,支持者胡亂解釋「去順應歷史規律」。字形趨於簡化,在歷代俗字中比較常見,但許多俗字並非古代的通用字體,亦不能就此妄斷漢字演變只是由繁趨簡。漢字在由甲骨文往金文、篆文等古文演化時,字體其實是呈現「由簡變繁」的現象,因為語言文字多由於社會進步使內容變得豐富,字義需配合語意而作出區分,遂於字形上加添偏旁,以表達某一特定語意,以致也會產生「繁化」現象。這與個別字形演變趨向簡化的情況是兩回事。。
*劉勝驥批评:“歷史上國民政府曾試圖推行的「漢字簡化」與中共所施行的「漢字拉丁化」政策,兩者的性質並不相同。現行中國大陸的簡體字屬於毛澤東時代下,為響應蘇聯語言國際化而推動漢字拉丁化的過渡性的政治產物。”
** 簡化字破壞了漢字六書的造字方式,如象形字的形體同音化,不易联想到原形,難以-{zh-hans:通;zh-hant:透;}-過字源學習漢字(必須先瞭解對應的傳承字),若要不學習傳承字直接學簡化字,需要死記硬背。
** 簡化字破壞了組合字的形體,無法有效表達原有的含義;還有構成漢字的部件與漢字字意的關聯遭到破壞,諸如此類。
** 批評者認為,一些漢字在簡化後改變了原有的部件結構,破壞了原有的表意表音功能,例如:
**: ①「-{轂}-」簡化作「-{毂}-」时,「-{车}-」字上的橫畫消失了(通用規範漢字表試圖將該橫畫恢復)。
**: ②「-{條}-、-{務}-」簡化作「-{条}-、-{务}-」时,「攵」变成了「夂」。
**: ③「-{殺}-」簡化作「-{杀}-」时,「-{朮}-」变成了「朩」(通用规范漢字表试图将「朩」改成「木」)。
**文字學家裘錫圭批評:「在20世紀50年代的漢字簡化裡,也採用了一些記號字和半記號字,如‘-{头}-’ 是記號字,‘-{鳮}-’、‘-{疟}-’是半記號字。」而「為了把象形的古文字改造成隸、楷而破壞一部分字的結構,是迫不得已的,也是值得的。在楷書早已成熟的情况下,僅僅為了減少筆畫而去破壞某些字的結構,把它們變成記號字,這樣做究竟是不是必要,是不是值得,就大可懷疑了。」
*支持者認為,簡化字來自古體,比繁體字使用地區規定的正字更符合六書原則。
**針對簡化字來自古體一說,批評者回應,這類古體只占簡化字總數的一小部分,常是生硬照搬冷僻古字。

  • 有批评者認為,簡化字打亂了原有的字義系統,如-{鬍、鬚、髮、髯、髭、髦}-本有共通部首「髟」,代表與毛髮有關,因不一致的簡化成了-{胡、须、发、髯、髭、髦}-,成了不同的歸類。除破壞部分系統外,簡化字有時也建構了錯誤的系統。例如-{头(頭)、买(買)、卖(賣)、实(實)}-,批评者認為,對傳承字沒概念的人可能誤以為「-{買}-」和「-{實}-」裡面有個「-{頭}-」。
  •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造成漢字表意不明。有些簡化字较有争议,例如「-{羆}-」是熊的一种,按照字源为“罒+熊”,但《簡化字总表》却按照「-{罢(罷)}-」类推簡化为「-{罴}-」,造成表意不明。再如:“-{聖}-”簡化為“-{圣}-”{{NoteTag|「-{檉、蟶}-」类推简化作「-{柽、蛏}-」,但“怪”字与“-{聖}-”无关}}、“-{僅}-”簡化為“-{仅}-”、“-{鳳}-”簡化為“-{凤}-”、“-{風}-”簡化為“-{风}-”等,其中“乂”“又”倾向“符号化”;「陝西」的「-{陝}-」簡化為「-{陕}-」,《簡化字总表》列在「-{夹[夾]}-」之下,但事實「-{陝}-」字右方是「㚒(大+兩個『入』)」而非「-{夾}-(大+兩個『人』)」;作兩個「人」的「-{陜}-」是另一個字,音義同「狹」。由於民眾對簡化字的各種簡化方法和官方文件(如《簡化字總表》)不瞭解,對偏旁類推的規定不熟,自行「發掘」簡化原理,容易造成不正確的「類推簡化」。不僅一般民眾對簡化方法不了解,甚至學者也不時出紕漏。有支持簡化字的學者舉「-{体}-」字為例,稱讚該「新造」的字又妥當、又巧妙,但其實「-{体}-」是俗字,簡化后的「-{网}-」「-{众}-」和「-{笔}-」表意效果比繁體字高。簡化時將其升格為規範漢字,把原字「-{體}-」降為「不規範漢字」。

漢字簡化過度合併漢字的可能

  •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過度合併漢字,消滅了有獨特意思的漢字。

** 《第一批异體字整理表》將不少常用於人名的異體字廢除,造成了各種問題,例如废除“浚”的异體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和王浚,再如將常用於女子名、帶「愉快」義的「-{媮}-」字視為「-{偷}-」的異體字廢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yú”。
**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異體字概念不嚴格,保留下來的字不能完全代替廢除的異體字,影響了表達的準確,造成使用上很多不便。
** 古文字学家陈梦家批評:“文字是需要簡单的,但不能混淆。这些簡化字,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同音替代和偏旁省略。簡化后有些字混淆了。”比如“-{回}-(-{迴}-)”字,“-{迴}-”字是“-{回}-”加“辶”產生的分化字,表示“-{迴}-旋”义,接近英文的go round,“-{回}-”接近英文的go back,这是一个发展的结果,杜甫的詩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簡化字寫作“-{渚清沙白鸟飞回}-”,难免会讓人誤解為“飞回来”,從而丢失经典文本的特定语境,所謂的“一簡多繁”中還有甚多這樣的例子。
** 簡化字有“一簡多繁”的問題,導致對字義理解的偏差和學習的困難,如「-{面}-粉」不知是化妝品(面)或食物(-{麵}-)、「白-{干}-」不知是「白-{乾}-」或「白-{幹}-」。又如-{发(發、髮)、脏(髒、臟)、系(係、繫)}-等字亦同。
** 批評者認為,有些漢字的簡化没有理据,如-{捨}-己為人的“-{捨}-”有提手旁是明顯的動詞,簡化成“-{舍}-”跟房舍發生混淆;將植物類的食用“-{薑}-”簡化成帶女子底的“-{姜}-”等。反对者認為,此为“对华夏文化的侮辱”。

漢字簡化對漢字美感的影響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造成原本以繁體字構成的傳統文化消失,如春聯組合字「-{招財進寶}-」、「-{黃金萬両}-」都可以相同部件重疊,若寫作簡化字「-{宝(寶)}-」、「-{万(萬)}-」則改變原樣。
*有批评者認為,簡化字使得漢字失去原有的美感,簡化漢字的書法美感要比繁體字差,損壞了漢字固有的美。漢字以象形為本,逐漸演進為以線條和結構替代圖形,形成獨特的書法美感。簡化漢字打破了原有結構和線條的意義,使字形與音義脫離,喪失了書法的審美。

漢字簡化對傳統漢語文化的影響
*南懷瑾批評:“中華文化數千年都是在用繁體字,但将漢字簡化後不識繁體字,不可以很好地了解與傳承中華文化”。
*香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沒有學過簡體字的一輩人在今天簡體字愈趨流行的環境“沒有讀寫困難”,但反過來只懂簡體字不懂繁體字的「恐怕稱不上有十足的讀寫能力的中國人」。
*中國全國政協委員梅葆玖曾於200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提議恢復繁體字,稱“繁體字非常美,中國傳統文化不能丟”,2016年3月全國政協會議第12屆全國委員會第4次會議上,他再度提案,呼籲青少年練毛筆字、學繁體字、聽京劇。

漢字簡化造成人名混淆的可能

  • 有批評者認為,簡化字「篡改」了人名。如簡化后,「-{趙雲}-」變为「-{赵云}-」,「-{畢昇}-」成了「-{毕昇}-」,「-{幾}-」姓變「-{几}-」。簡化字改革中還出現了不尊重姓氏原字导致“姓氏合并”的事例发生,比如「-{党}-」、「-{黨}-」原本是不同的兩個姓氏,卻被合二為一,依《華夏百家姓探源》不同姓氏代表著不同的起源族群與血脈傳承,例如「-{黨}-」氏起源於馮翊,祖宗姬氏,「-{党}-」氏起源上古聖君夏禹的后裔,支裔世居-{党}-项遂姓-{党}-氏,在兩姓合一之後「-{党}-」「-{黨}-」不分,造成代對於探尋先祖起源產生一定的困擾。而1975年二簡字的推行,导致大量“萧”姓人士的姓氏被簡化成“肖”,对“萧”、“肖”两个氏族造成的影響延續至今。同理,还有詹姓被簡化成“占姓”。另外,「-{於}-」、「-{于}-」兩字皆為規範字,但因受“于”做虛詞義时,两岸用字不同的影響,被誤解為簡繁轉換關係,造成網站的簡繁转换中在繁體環境下都被轉成「-{於}-」,反之在簡體環境下都轉成“-{于}-”。「-{於}-」源自於則;“-{于}-”源自邘國,有極大不同卻被混淆。

漢字簡化造成閱讀古籍障礙的可能

  •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造成了閱讀古籍的障礙,全部古代文獻必須重新翻譯成簡化漢字,並且重新註釋。因為許多古籍及其註解的用字不復存在,需要用新字,從新角度解釋。如“-{鬥}-”,訓為“兩王相爭”,簡化成“-{斗}-”,字形上就看不出了。如“-{燈}-”,繁體登音,且與橙、凳、蹬同組,可知是家具,簡化“-{灯}-”,音義皆失。

#簡化時不應同音代替
#:「-{餘}-」與「-{余}-」有區別,不可以「-{余}-」代「-{餘}-」。「-{余}-」是收錄於《百家姓》的常見姓氏字,「-{餘}-」是罕見姓氏字。“-{於}-”簡化以“-{于}-”代替,明代有-{於}-竹屋、于謙。「-{範}-」簡化以「-{范}-」代替,宋代有-{範}-顯、范仲淹,二人不同姓。「-{範}-」作部件「-{車}-」可簡化為「-{车}-」。姓氏字由於採用同音替代方式簡化從而造成異姓混亂,這種現象理應杜絕。
#停止非常用字的類推簡化
#:現行的偏旁類推簡化字中有很多不是常用字,其對應的繁體字在識別上沒有太大困難,但卻佔用了大量漢字的編碼空間。因此,簡化字應當只對3500個常用字進行簡化,罕用的古字只收錄原型,不再收類推簡化偏旁後的形態。
#以繁體字為主,允許書寫部分俗體字
#:中華民國政府長期以繁體字為正式書寫體系。教育部政策以維護及推廣繁體字為核心,規定教材、公文及考試應使用繁體字。 在實際應用上,教育部表示,若學生書寫「約定俗成」的俗體字(例如「台」代「-{臺}-」、「-{体}-」代「-{體}-」),閱卷教師可酌情不予扣分;但若使用中國大陸官方規範的簡化字,則通常視為錯別字並予以扣分。教育部亦曾於 2006 年表示,將研訂俗體字參考表,以提供教學與評分之參考依據。
#:2009 年,時任總統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籍)提出「識正書簡」的構想,主張閱讀與印刷應以繁體字為主,但社會上可理解簡體字的使用。馬英九強調,繁體字為中華文化的重要資產,而理解簡體字有助於文化交流。
#:此構想引起社會討論。民主進步黨方面表達反對立場,認為中國大陸使用的簡化字與繁體字差異過大,若推行「識正書簡」可能削弱繁體字在臺灣的文化地位與傳承價值,甚至被視為文化同化或促進統一的傾向。民進黨主張,繁體字象徵臺灣文化特色與歷史延續,應持續保護與推廣,並強調「漢字屬於全體華人文化資產,並非中國大陸專有」。
#古文用繁體字呈現
#:一些人認為現代文用簡體字無妨,但古籍若使用簡化字,尤其是「多繁對一簡」的簡化方式,將導致理解上的障礙,應當以原文呈現較好。這個想法目前已使用於一些環境,例如與中醫學相關的文獻如一些《黃帝內經》注本,原文部分以繁體字印刷,而注解部分以簡化字印刷。

現狀
臺灣、香港、澳門地區仍然沿用絕大部分的傳統漢字。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分類,簡化字和傳承字稱作規範漢字,繁體字和異體字是非規範漢字;除特殊場合如書法、藝術、古籍、教育、研究以外,繁體字和異體字在中國大陸不可用於一般印刷品。“繁-{}-體字”是中國大陸對傳統漢字字體的稱呼,在香港、澳門等地區也較常使用此名稱,中华民國官方稱之為“正-{}-體字”,主要為民間廣泛流傳的俗體字,如-{台(臺)、抬(擡)、医(醫)、体(體)、銹(鏽)、綉(繡)、対(對)、画(畫)、国(國)、(傳)、会(會)、転(轉)、无(無)、蜡(蠟)、発(發)、(與)}-等都很容易在宣傳海報、店家招牌、公告、書信等場合見到,目前「-{台}-」已被視為「-{臺}-」之通同字或正字而非簡體字。商家為求方便亦使用簡體字;甚至或使用「注音文」、「拼音文」等代號速記,正式文書則無此類用法。另外由於英文在港澳台非常普及,許多使用者會乾脆使用英文及英文縮寫取代部分中文字詞,以節省書寫時間。

即使用於考試之問答題,只要使用之俗字不致難以理解或過於突兀,通常都能被容忍接受;但台灣的國文相關科目要求較為嚴格,大考賦予閱卷者對簡體字斟酌扣分的權利,但標準不一,使用各式簡字仍有被扣分的風險。

繁體字使用地区
繁體字主要使用的地區,如台灣、香港、澳門等,這些地區的官方文件、電視、廣播、網誌、網路論壇、雜誌、著作、新聞等公開媒體上,幾乎看不到希望改用簡化字的想法,學校亦一律教授繁體字。但也有人會在非正式場合部分地使用簡化字,但主流觀點仍反對在學校教授簡化字,不少反對簡化字人士會以「殘體字」攻擊簡體字。次要地區則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等。他們都能接受兩種字體,也不會引起較大的反感。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7月5日下午探訪臺灣作家陳冠學時表示,不會因大陸觀光客来台,而使用簡體字,但会用繁、簡對照,讓大陆人民领略繁體字之美,並希望未来中國大陸的人們都使用繁體字。
*馬英九在2009年6月9日接見美國到來的華僑拜會中,建議大陸對中文採取「識正書簡」看法。
*香港和澳門的主權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暫時未有香港和澳門的政府官員為此發表意見。然而近年來(指2003年自由行開放後一段時間之後),網上出現不少反簡體字的討論、文章,尤其是在Facebook、高登討論區等網絡社群上。
*次要地區則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等。繁體字雖不是當地的主流漢字,但在民間卻廣泛使用。如:當地的報紙(標題繁體,內容簡體)、華人老招牌、寫書法、從港澳台地區進口的書籍、一些說明手冊、一些商標、些許標籤等等。因此,絕大部分的當地華人居民皆能看得懂繁體字,但在書寫上有一定的難度。

簡化字使用地区
可以保留繁體字。上圖為1991年遠眺廣州火車站東廣場,可見大北立交橋上繁體字商標有健力宝、飄柔、廣東万家乐,只有海飞丝為簡體字。然而至2020年,僅健力寶尚存繁體字商標,其他已改為簡體。]]
簡化字通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國,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國家及地区以及缅甸北部果敢、佤邦、勐拉等地,簡體字也是联合國文件中文文本的指定字体。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化字以後,其公民自幼接受的是簡化字教育。。也有人主動閱讀用繁體字排印的古籍、古文,还有人提出應開放繁簡共存,或者全面或部分恢復繁體字的想法。

有觀點認為應該在簡化字的基礎上恢復部分繁體字,避免簡繁一對多轉換,在中國大陸政商、學術界傳有部分人士已經正面支持,甚至簡體字支持者也對此有好評,是目前最有可能倡導恢復使用部分繁體的形式。有人認為这些主张在中國的影响力不大,中文學者主流觀點及民眾普遍看法仍然認為簡化字易識適用,不贊同讓下一代加重識字負擔。:

#繼續貫徹國家現行的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漢字簡化的方向不能改變。各種印刷品、宣傳品尤應堅持使用簡化字。
#海峽兩岸的漢字,當前可各自維持現狀,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將來去討論。
#書法是一種藝術創作,寫繁體字,還是寫簡化字,應尊重作者的風格和習慣,可以悉聽尊便。

*2008年3月,作家王干在其博客上發表文章:《五十年內,廢除簡化字如何》,在網上引起支持方与反對方激烈辯論。隨後,新浪網請王干在第四十九期的網上大講堂作了簡體字在當代尷尬境遇的專題闡述。

*2008年兩會期间,宋祖英等21位文藝界的政協委員聯名遞交了一份關於《小學增設繁體字教育》的提案,建議在小學開始設置繁體字教育,将中國文化的根傳承下去。这份提案更引起了繁體字傳承教育的大討論。但教育部部長周济以“國家有基本國策,就是要使用簡化字,就是要推廣普通話,這是一个基本要求”為由表示不考慮“小學增設繁體字教育。”

*2009年兩會期间,政協委員潘庆林提出,建議全國用10年時間,分批廢除簡体漢字,恢復使用繁體字。根據《南方日報》和搜狐網的聯合調查,反對恢復繁體字的網民略多於支持一方,但也出現了勢均力敵的局面。新浪網的投票調查結果顯示支持簡化字与反對簡化字的人數比例大約在6:4。支持簡化字的歷史學家王立群在博客上發表文章《簡化字不能輕率廢除——二論繁簡字之爭》,一一駁斥潘庆林的觀點,与王干爆發論戰。

*2009年8月12日中國發表了《通用規範漢字表》的意見徵求稿,向全國公開徵求意見。該表試圖對用字現狀加以修補和完善,正式頒布後,將成為中國最新的漢字規範。
*2014年兩會期间全國人大代表吴仕民提議國家应“恢復繁體字,傳承傳統文化”。僅為提案討論。

*2019年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出《關於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中國教育部官方立場表示學校教學應依法使用規範漢字但在教育中學習經典的過程會接觸繁體字,毛筆書法教育的古帖也以繁體楷書為主,並強調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漢字就有簡體兩用形式;南北朝以來楷書、草書、行書中也不斷有簡體字產生,簡體字本就是自古以來的文化組成。
*有人認為,雖然中國部分地區已消除大部分文盲和半文盲,但農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不樂觀。在欠發達地區和社會弱勢群體中,錯別字、二簡字和不規範字依然普遍存在,說明語文教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多繁對一簡問題
中國大陸目前施行的簡化字,其中一部分是用筆劃較簡單的字替代多個傳統漢字,一方面為了減省筆劃,另一方面是藉由兼併文字減少總體字數。有些人認為這像假借,但實際上更像訓詁學裏的“本有其字”的“通假”。

「多繁對一簡」大致上有3類:
#依簡化原則簡化漢字,恰好和已存在的不同意義的(較少用的)字相同。例如將「-{廣}-」簡化為「-{广}-」後恰好和古字「-{广}-」(-{zh-cn:yǎn; zh-tw:ㄧㄢˇ;zh-hk:yǎn;zh-mo:yǎn}-)相同。其他例如:-{叶(葉)、听(聽)、术(術)、腊(臘)}-。
#將多個字依簡化原則簡化為形體相同的字,如將「-{發}-」、「-{髮}-」均簡作「-{发}-」,「-{髒}-」、「-{臟}-」均簡作「-{脏}-」,「-{曆}-」、「-{歷}-」均簡作「-{历}-」,「-{須}-」、「-{鬚}-」均簡作「-{须}-」,「-{贊}-」、「-{讚}-」均簡作「-{赞}-」。
#用本來就存在但形體較簡單的音近字取代較複雜的字,如用「-{干}-」取代「-{乾}-」、「-{幹}-」、「-{榦}-」;「-{并}-」取代「-{並}-」、「-{併}-」;「-{复}-」取代「-{復}-」、「-{複}-」、「-{覆}-」,有些字本不通用,如-{冲(沖、衝)、系(係、繫)、松(鬆)、谷(穀)、里(裏)、丑(醜)、只(隻)、划(劃)、舍(捨)、喂(餵)、采(採)、斗(鬥、鬭、鬪)}-。而有些是本來就可通用,只是有時意義不同的字。如「-{后}-」和「-{後}-」常通用,但「-{後}-」不用於「皇后」。「-{后}-」不用於「-{後宮}-」,其他尚有-{于(於)、制(製)、才(纔)、伙(夥)、克(剋)、了(瞭)、准(準)、游(遊)、几(幾)}-等等,其中一些字即使在繁體字使用區也常混用。

這樣的兼併造成了漢字的表意功能削弱,更依賴上下文才能準確理解文意,例如有些人會以「船-{只}-(-{隻}-)停在基隆港」;此等情況常見於人名,如香港立法會議員-{zh-hant:鄭松泰; zh-hans:郑松泰}-及-{姚松炎}-及其他議員被兩名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取消議員資格,據推測,該入稟狀雖以繁體中文寫成,但應為入稟人先以簡化字撰寫,再以軟件簡轉繁方式轉為繁體後再呈交至法院,因當中鄭姚兩人之名字被寫成「-{鄭鬆泰}-」及「-{姚鬆炎}-」。由於「簡一對繁多」較多,簡轉繁出錯的情形遠遠高於繁轉簡,這也是許多繁體字使用者批評與反對簡化字的原因。另外,不同姓氏的人也會被歸為同一姓氏,比如說-{鍾}-和-{鐘}-變成-{钟}-(目前新的规范将作为姓氏的“-{鍾}-”改为簡化为“-{锺}-”),-{塗}-和-{涂}-變成-{涂}-;-{种}-和-{種}-變成-{种}-;-{范}-和-{範}-變成-{范}-;另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在二簡字中,-{蕭}-和-{肖}-皆合併作-{肖}-。

一些簡化字的支持者認為,合併只是增多了一些多音多義字,現代文書主要以白話文為主,相較於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簡化字造成的歧義問題小得幾乎可以忽略;而要解決轉換時的「一對多」問題,只要讓繁體字使用者全面改用簡化字即可。批評者則認為,簡化字在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相當有限,且因文學、古籍等因素,繁體字不可能全面廢除。一些簡化字使用者也對此現像做出省思,認為應當朝消滅「多繁對一簡」問題的方向努力。(亦參見不统一的問題)联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代表權後)及各國际组织也都采用了簡化字。

此外,同屬漢字文化圈的日本採用新字體,甚至一度限制漢字使用,因而產生了和中文簡化字類似的遺留問題,參見日本國语國字問題。

相關條目

  • 簡化字
  • 漢字簡化
  • 簡化字歷史
  • 簡体中文
  • 繁簡轉換
  • 簡繁轉換一對多列表
  • 繁簡轉換一對多列表
  • 新语 (一九八四)

註釋
參考文獻
著作

引用
外部链接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