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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确信

法律确信(或)是一种认为某行为是法律义务的信念。这种信念引发的行为与基于个人习惯或认知而作出的行为有显著不同。这一术语常被应用于司法程序中,如辩护。 法律确信是一种信念,是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主观要件,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中都是如此。国际法中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另一要件是国家实践,它更容易辨认,所以更加客观。某行为要成为习惯国际法,它必须是长期的和一般的国际惯例。 在国内法上的应用 法律确信在有关自卫的案件中有用武之地。在自卫的场合,使用武力必…

人身保護令

人身保護令(, ,中世纪拉丁文,字面意思为:“有身体”、“现身”;法律意思为:我們法庭命令你向我们呈现(被拘押者)本人” )是普通法系中对抗非法拘禁的救济措施,使人有机会向法庭控诉并请求法庭命令被拘押者之看管人(通常为监狱官员)將被拘押者交送至法庭審查,以決定該人的拘押是否合法。 威廉·布莱克斯通描述其为“适用于各种非法拘禁的伟大而有效的令状”。这是具有法院命令效力的传票;它是写给看管人(例如监狱官员)的,要求将囚犯带到法庭,并要求看管…

罪刑法定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原文為,意為「法無明文者不構成犯罪亦不得處罰」)或稱作罪刑法定主義(),是指:一個行為只有經過法律明確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處罰,如果一個行為在發生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者,即不受刑事處罰,是刑法学上的重要原则,也就是無法律即無犯罪,罪刑法定原則讓國家不能擅斷而恣意的對人民實施處罰,並讓人民可以預見法律規範,保障人權。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

逕為判決

逕為判決(簡稱 JNOV、;judgment notwithstanding verdict),是指美国法院的民事案件中,法官推翻陪審團判決並推翻或修正陪審團認定(verdict)的情况。 於民事案件,逕為判決允許法官修改或替代那些没有法律根据的判決,但是敗訴律師请求的逕為判決只有在很少情况下会被法官接受。通常只有在賠償金額明顯過高、极为不合理或者完全不為法律支持時,逕為判決才会被接受。在刑事案件,只有被告可以申請逕為判決。 參美國憲法…

不知法律不免責

不知法律不免責(,),也稱不知法不免責,是一種法律理論,主張不知道有法律存在的個人違反法律也不能免於法律責任。 采用歐盟法律而又有曾受羅馬法影響的當代欧洲國家亦會采用亞里士多德對此的描述:「每個人都被推定為知法」(;)或者「不知法律有害」(;)。 參考文獻

願上帝庇佑你之靈魂

願上帝庇佑你之靈魂()是一些法系中法院法官在宣布死刑判决时所使用的说法,它最早起源自以色列王国的,该法庭通过此方式将法律最高的权威归于上帝。后来,这样的用法流传至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体系之中,并由此流传到了大英帝国的各殖民地。每当宣判死刑时,法官就会使用该说法。 根据使用地区的不同,这一说法多年来有过不同的侧重点,其目的通常是为被审判者的灵魂而祈祷。报刊在报道时也会引用这一说法,称“正如老调重弹”。 到了18世纪,英格兰的通常说法是: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