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是基於中華民國現行釋憲(違憲審查)制度,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法庭,按《憲法訴訟法》等法令所規範的「憲法訴訟」程序進行。 簡介 在組織上,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在司法院下設立的單位,是司法院的直屬機關。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兼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依現行規定,憲法法庭擁有「违宪审查」、「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權,並為專責審理「政党違憲解散案件」及「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之常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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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是基於中華民國現行釋憲(違憲審查)制度,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法庭,按《憲法訴訟法》等法令所規範的「憲法訴訟」程序進行。 簡介 在組織上,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在司法院下設立的單位,是司法院的直屬機關。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兼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依現行規定,憲法法庭擁有「违宪审查」、「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權,並為專責審理「政党違憲解散案件」及「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之常設機…
2024年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於2024年12月20日在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三讀通過,針對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的運作進行調整,包含參與的人數門檻、宣告法規違反憲法的可決數要求,以及總統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的補提名時限。 該修正案由控制立法院的在野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制定及贊成下通過,其內容與修法程序引起爭議,臺灣有公民團體集會抗議,也有律師、法律學者公開連署表示反對。在立法院通過修正案後,由執政民主進步黨掌控的行政院,經時任總統賴清德核…
許宗力法庭,又稱許宗力法院,是指中華民國在2016年—2024年間,以司法院院長許宗力為首組成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及憲法法庭。 組織變遷 中華民國的違憲審查,向來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行使,許宗力法庭最初也不例外,但2019年《憲法訴訟法》修正通過、2022年1月4日施行後,大法官就改以「憲法法庭」的形式行使職權。此外,許宗力法庭的成員還有如下變更: 2016年5月民主進步黨籍總統蔡英文就任後,原本由前任總統馬英九提名,兼…
司法院大法官列表臚列中華民國自行憲以降歷任司法院大法官所屬屆(任)次、任期及其人事同意權行使。 沿革 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本文時,大致仍保留《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中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組成架構,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並未詳列其組織人數或任期。{{NoteTag|雖《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並經《司法院釋字第13號解釋》釋明前揭條文所稱法官係指憲法第80條所稱…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職位。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9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後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大法官屬於憲法法庭上的法官,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