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是基於中華民國現行釋憲(違憲審查)制度,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法庭,按《憲法訴訟法》等法令所規範的「憲法訴訟」程序進行。 簡介 在組織上,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在司法院下設立的單位,是司法院的直屬機關。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兼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依現行規定,憲法法庭擁有「违宪审查」、「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權,並為專責審理「政党違憲解散案件」及「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之常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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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是基於中華民國現行釋憲(違憲審查)制度,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法庭,按《憲法訴訟法》等法令所規範的「憲法訴訟」程序進行。 簡介 在組織上,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在司法院下設立的單位,是司法院的直屬機關。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兼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依現行規定,憲法法庭擁有「违宪审查」、「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權,並為專責審理「政党違憲解散案件」及「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之常設機…
韓國憲法法院(),是韩国的独立司法裁判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据《韩国宪法》进行违宪审查,同时还对弹劾、政党解散、国家机关权限争议等行使审判权。 韓國宪法法院于1988年依据第六共和国《宪法》第六章建立。在1960年到1988年間,韩国仅有过3次宪法审查。而宪法法院成立的头一年,就对400个案件行使了审判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韩国宪法法院已经处理了13,945个案件,其中有13,058个案件已经解决、887个案件还在审核中。这些巨大…
西班牙宪法法院(),西班牙的最高宪法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审查西班牙政府法案与章程是否违宪。西班牙宪法法院的权力范围由《西班牙憲法》第9章所规定。西班牙宪法法院独立于西班牙司法系统。 组织架构 西班牙宪法法院共有12名法官,每届任期9年。12人中,4人由西班牙众议院提名,4人由西班牙参议院提名,2人由政府行政部门提名,2人由司法權總委員會提名,然后由西班牙国王正式任命。 註釋 参考文献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简称BVerfG)是根据《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特别设立的法院形式,該法院前身為1951年的西德憲法法院,1993年改制為聯邦憲法法院。 联邦宪法法院既是司法体系中的最高司法机关,也是与联邦总统、联邦议院等机关平级且独立自主的宪法机关,因而具有双重地位和职能。為彰显其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独立性,依照《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規定,宪法法院的位置並不在首都(兩德統一前的波恩或統一後的柏林)內,而是在離波恩有一段距離的卡爾斯鲁…
南非憲法法院()是基於《南非憲法》建立的憲法法院。其在南非司法系統屬於最高法院,並擁有。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创立于1991年7月12日,负责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现任院长为瓦列里·德米特里耶维奇·佐尔金。 参见 *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 参考文献
泰王國憲法法院(,,,又譯泰國憲章法庭),原是泰國於1997年10月11日根據《》創設的憲法法庭,負責審查國會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憲性,並對公職人員任免和政黨解散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由於在2006年9月19日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軍事政權的成員隨即宣布從即日起終止原憲法,該法庭以及政府內閣的運作亦被終止,後來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代之,並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成員及其產生辦法 泰國憲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員組成,其中7人…
土耳其宪法法院(,简称AYM)是土耳其共和國宪法审查的最高法律机构,从“形式和实质上审查法律、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和土耳其大国民议会议事规则的合宪性”(根據《土耳其宪法》第148条)。此外,宪法法院还可以作为最高刑事法院审理有关总统、内阁成员以及最高法院成员的任何案件。 概述 《土耳其宪法》第4部分第2节规定设立了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对法律、法令与宪法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宪法法院有权进行事前(法律颁布前)和事后审查,法院裁决可以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