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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

泰王國憲法法院(,,,又譯泰國憲章法庭),原是泰國於1997年10月11日根據《》創設的憲法法庭,負責審查國會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憲性,並對公職人員任免和政黨解散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由於在2006年9月19日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軍事政權的成員隨即宣布從即日起終止原憲法,該法庭以及政府內閣的運作亦被終止,後來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代之,並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成員及其產生辦法 泰國憲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員組成,其中7人…

泰国大理院

泰国大理院()是泰国负责刑事及民事案件的最高裁决机构。大理院位於泰国首都曼谷,其运作独立于泰国行政法院与泰国宪法法院。大理院根据任案件的当事一方的呈请复审上诉法院的案件。经大理院裁判的案件为终审案件,与讼各方均不得再行上诉。现任大理院院长为泰国首席大法官维拉蓬·汤苏万()。 历任院长 屏滴·素乍利军 抑他尼滴 维拉·林维差 颂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