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
泰王國憲法法院(,,,又譯泰國憲章法庭),原是泰國於1997年10月11日根據《》創設的憲法法庭,負責審查國會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憲性,並對公職人員任免和政黨解散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由於在2006年9月19日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軍事政權的成員隨即宣布從即日起終止原憲法,該法庭以及政府內閣的運作亦被終止,後來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代之,並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成員及其產生辦法 泰國憲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員組成,其中7人…
共 1 篇文章
泰王國憲法法院(,,,又譯泰國憲章法庭),原是泰國於1997年10月11日根據《》創設的憲法法庭,負責審查國會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憲性,並對公職人員任免和政黨解散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由於在2006年9月19日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軍事政權的成員隨即宣布從即日起終止原憲法,該法庭以及政府內閣的運作亦被終止,後來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國憲法仲裁委員會」代之,並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成員及其產生辦法 泰國憲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員組成,其中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