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法律政策專員
-{zh-cn:国王;zh-hk:英皇;zh-tw:國王}-陛下蘇格蘭法律政策專員( ,通稱;),是英國官方律政專員的一種,為蘇格蘭檢察總長(Lord Advocate)的副手。其職責為就蘇格蘭法律(Scots Law)事宜向蘇格蘭政府提供法律意見。 法律政策專員還與皇家檢控署及地方檢控官服務處(Crown Office and Procurator Fiscal Service)共同構成蘇格蘭刑事檢控署(Criminal Pro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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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n:国王;zh-hk:英皇;zh-tw:國王}-陛下蘇格蘭法律政策專員( ,通稱;),是英國官方律政專員的一種,為蘇格蘭檢察總長(Lord Advocate)的副手。其職責為就蘇格蘭法律(Scots Law)事宜向蘇格蘭政府提供法律意見。 法律政策專員還與皇家檢控署及地方檢控官服務處(Crown Office and Procurator Fiscal Service)共同構成蘇格蘭刑事檢控署(Criminal Prosec…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是英國政府就北愛爾蘭法律事宜的首席法律顧問。本職銜自創設起均由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兼任。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和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政策專員在北愛爾蘭司法轄區內與北愛爾蘭大律師公會的大律師(Bar of Northern Ireland)有同等。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一職在2010年4月12日創立。其創立目的是因為英國的權力下放政策向北愛爾蘭議會下放展示給司法權力,所以要單獨設立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此一職銜,與英格…
,泛指英皇陛下政府、各個構成國政府、皇室屬地政府及海外領地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名義上,律政專員在相應法律制度中代表官方行事;事實上,律政專員統籌政府的法律服務及督導檢控工作,並就重大憲制或法律問題向政權機關提供意見。 英國各地 英格蘭及威爾斯 在英格蘭和威爾斯,檢察總長是官方的首席律政專員。作為英國政府一員,檢察總長會向英國內閣及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意見,並在法律程序中代表政府一方。其副手為法律政策專員,可按照《1997年律政專員法令》代行…
在犹太律法中,判释(、)是指在先前的权威文献尚无定论或是没有明确合乎哈拉卡的先例的情况下,裁定哈拉卡律法(即源自成文与口传妥拉的犹太宗教法)适用情况的法学家。 判释的裁决被称为“哈拉卡判释”(),或亦简称为“判释”。这些判释在犹太教的答问文献中均有大量记载。 参见 拉比法官 革馬拉 犹太教答问史 口传妥拉 拉比权威 参考文献 拓展阅读 外部链接 [http://www.aish.com/societyWork/sciencenature…
{{Infobox Political post |post =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政策專員 |body = |nativename =' |insignia = Coat of arms of the United Kingdom (2024, lesser arms).svg |insigniasize = |insigniacaption = 英國皇家徽章 |department =檢察總長公署 |image =Official …
北愛爾蘭律政司()一職是北愛爾蘭行政委員會的首席法律顧問。北愛爾蘭律政司負責處理已權力下放到北愛爾蘭議會管轄的民事和刑事事宜。北愛爾蘭律政司亦負責任命監管的刑事檢控專員及副刑事檢控專員。 參見 官方律政專員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 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 北愛爾蘭司法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http://www.attorneygeneralni.gov.uk/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for …
威爾斯法律事務專員(,)是威爾斯政府的最高律政專員(類似於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中律政司的職位,但位階略低於律政司),即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及在法庭上的代表。除了這些法律諮詢職分外,威爾斯法律事務專員還致力於維護威爾斯的法治及維持法律界的正直操守,並具有許多重要的特定法定職能,其中部分乃是為公眾利益行使,獨立於政府。在威爾斯,其位階僅次於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 威爾斯法律事務專員由英国君主在諮詢威尔士首席部长後委任。首席大臣須獲得威爾斯議…
檢察總長(;;),全稱-{zh-cn:国王;zh-hk:英皇;zh-tw:國王}-陛下的訟辯人(),是蘇格蘭最資深的官方律政人員及其中一名國務重臣,負責掌管。 作為蘇格蘭政府及官方的首席法律顧問,檢察總長負責處理屬下放至蘇格蘭議會的權力範圍內的民事及刑事事宜。此外,檢察總長亦是蘇格蘭的首席檢控官,所有刑事檢控工作皆以其名義作出。 現任檢察總長是御用大律師,自2021年6月22日就任。 歷任列表 英國聯合之前 1478 or earlie…
-{zh-cn:国王;zh-hk:英皇;zh-tw:國王}-陛下蘇格蘭法律事務專員(,通稱;)是英國的一名官方律政專員,其職責是就蘇格蘭法律向英國官方及英國政府提供意見。蘇格蘭法律事務專員為聯合王國的大臣級職位。該職位目前由擔任。 蘇格蘭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是蘇格蘭檢察總長,並非蘇格蘭法律事務專員。 歷史 蘇格蘭法律事務專員辦公室於1999年根據《1998年蘇格蘭法令》成立,是聯合王國政府在蘇格蘭法律方面的首席法律顧問。這項職能之前由蘇格…
法律政策專員(),香港政權移交前中文名為律政專員(法律政策),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政權移交前為香港律政署)法律政策科的負責人,職級為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的律政專員。法律政策專員負責制定法律政策,並就法律問題向律政司司長(政權移交前為律政司)提供建議,並監管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及立法計劃。 歷史 香港律政專員(法律政策)(Solicitor General)的職位是在二戰結束後設立的。起初,律政專員(法律政策)擔任律政司(Att…
是美國司法部排名第四的高級官員,繼司法部長、副部長及助理部長之後。該職位自2025年4月4日起由擔任。 美國訟務次長在美國最高法院代表美國聯邦政府參加訟辯。美國在最高法院採取的法律立場即由訟務次長決定。除了監管及處理政府作為訴訟方的案件外,訟務次長辦公室還會在與聯邦政府有重大利益關聯的案件中提交法庭之友摘要。幾乎所有以「合眾國」為與訟一方的案件中,訟務次長辦公室都會代表政府出庭爭辯,並在大多數政府曾提交「法庭之友」摘要的案件中出庭爭辯。…
英皇按察使(;女性君主在位時為女皇按察使()為官方律政專員,在英格蘭教會的宗教法庭上代表官方。在宗教法庭上,案件不是由大律師(barrister)而是由訟辯人(advocate)參與爭辯。在19世紀,宗教法庭的大部分管轄權被移交至其他法庭,首先是及,最後是高等法院的遺囑認證、離婚及海事法庭。1872年特拉弗斯·特維斯爵士(Sir Travers Twiss)辭職後,英皇按察使這一職位一直空缺。 在殖民地及境外司法管轄區的使用 在一些英國…
英廷按察使()是部分前英國殖民地(及曾經英國)中政府檢察官的頭銜。在前英國殖民地及一些境外司法管轄區的英國法院,該頭銜被(或曾經被)高級政府律師使用。直到最近,在英格蘭及威爾斯,這個頭銜還曾用於皇家檢控署聘用的初級檢控官。 英國 在英國,按察使是檢察官的一種(另有檢控官),其職分是分析、審視、準備及呈示皇家法庭及上訴法庭的各種案件,包括在更嚴重及複雜的案件中擔任初級訟辯人。按察使須掌握所有刑事犯罪的最新知識,並將保持大量的案件工作,其中…
美国联邦检察官(),也简称为联邦检察官,他们负责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及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中代表美国联邦政府。 检察官是负责对涉嫌违反法律的个人提起诉讼的法律方,他们负责发起并监督对嫌疑人的进一步刑事调查、指导及建议对嫌犯的量刑;并且他们还是唯一可以参加大陪审团诉讼的司法人员。 在美国及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国联邦政府共设立了93个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通常每个司法辖区都会指派一名美国联邦检察官;但关岛和北马里亚纳…
維多利亞州法律政策專員()是澳洲維多利亞州排名第二的律政專員,僅次於維多利亞州律政司(Attorney-General of Victoria)。該職位的任職人由州內閣根據其法律專業知識委任。法律政策專員是行政機構的成員。以前,他們亦被選為議會議員,但自20世紀早期及中期以來不再如此。 維多利亞州法律政策專員的職能是雙重的。首先,其擔任維多利亞州的高級法律顧問。其次,其在以維多利亞州為興訟一方的重大法律訴訟中代表州官方。其亦參與維多利亞…
維多利亞州律政司(,正式為)是澳洲維多利亞州政府的廳長級職務。律政司為州政府的廳長級官員及州官方的首席律政專員。 現任維多利亞州律政司自2020年12月起由澳洲工黨的Jaclyn Symes擔任。律政司是負責管理維多利亞州司法及社會安全廳(Department of Justice and Community Safety)部分工作的廳長之一,負責監察該州的法院及審裁處。 Bill Slater曾6次擔任維多利亞州律政司,Arthur …
澳洲法律政策專員()是澳洲級別第二高的律政專員,僅次於澳洲律政部長(Attorney-General of Australia)。該職位通常被稱為聯邦法律政策專員(Commonwealth Solicitor-General),以區別於各州的法律政策專員。現任澳洲法律政策專員是Stephen Donaghue,他在Justin Gleeson辭職後於2017年1月16日上任。 聯邦法律政策專員向澳洲聯邦政府提供法律意見,並在重要法律訴訟…
在普通法適用地區,通常為律政專員(law officer)的一種,作為司法管轄區政府在法庭訴訟中的首席代表。在擁有的系統中,法律政策專員通常是該司法管轄區总检察长;}-的副手及排名第二的律政專員。法律政策專員可能會在法庭上向政府提供法律建議或代表政府參與訴訟(因司法管轄區而異,有時亦因同一司法管轄區的不同擔任者而異)。 各地法律政策專員列表 被稱作“Solicitor General”(翻译为「法律政策專員」、「法務部長」等)的包括以下…
在印度,法律事務專員()是各邦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該職位由《印度憲法》第165條設立,對應於印度聯邦檢察總長的職位。各邦邦長應委任一名有資格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的人士擔任法律事務專員。 各邦法律事務專員列表 參考文獻
新南威爾士州法律政策專員()是澳洲新南威爾士州的官方律政專員之一,也是新南威爾士州律政司的副手。其可在律政司空缺的情況下行使律政司的職權。法律政策專員與刑事法律專員(Crown Advocate)、{{link-en|刑事檢控專員 (新南威爾士州)|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New South Wales)|刑事檢-{}-控專員}}(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