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波兰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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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格德堡法律

(波兰旧京)城市特许宪章,1257年]] 馬德堡權利(),也叫做馬德堡法,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公元936—973年)基於弗拉芒法所首先發展出來的一部城鎮特權法,該法律是規範了由在地統治者授予城鎮和乡村內部的自治權層級。其得名於奥托一世曾居住的德国城市马德堡。这些城镇特许宪章可能是中世纪时期中欧最重要的法律,这也成为了神圣罗马帝国在随后几个世纪内发展出的德国城镇法的基石。馬德堡權利被包括波西米亚、匈牙利、波兰和立陶宛眾多統治者在…

五三宪法

于1891年绘制。国王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波尼亚托夫斯基(居左)前往华沙圣若翰洗者圣殿总主教座堂,在那里议员将宣誓支持宪法。背景:华沙皇家城堡,在那里宪法被正式采用]] 保护国之名的波兰立陶宛联邦]] 五三宪法(;)是波兰立陶宛联邦在1788年編寫、1791年通過的國家憲法。五三憲法被普遍认为是欧洲第一部,世界第二部成文国家宪法,编纂时间仅次于1788年正式通過的美国宪法。五三宪法被當時波兰立陶宛联邦议会(sejm,瑟姆)用作“政府…

猶太人頭稅

猶太人頭稅( )是歷史上波蘭立陶宛聯邦曾對猶太人徵收的人頭稅。後其被併入逾冬稅。 由於當時猶太人豁免繳納其他政府和自治市政稅,時常引起波蘭城市居民的抗議。 起初徵收此種稅項屬於猶太自治議會(四地議會、立陶宛土地議會)的職責。當時這類稅金,有時會收繳至王家庫房,有時則直接給付由受這種稅金支撐的軍事部門。 猶太人議會當時會將稅款分成更小的內部份額,稱為「份量」(,)。 這些份額的總和當時總是會大於王國規定的稅額,議會會將盈餘用回到猶太社區和…

卡利什法

猶太人自由總憲章,又被稱作卡利什法或卡利什特權,授予了中世紀的猶太人在西欧遭受迫害時,得以在波兰獲得特殊保護和差別照護政策。該法是由大波兰公爵於1264年9月8日在卡利什頒佈,法令內是承認猶太人為皇家金庫忠僕,並以統治者之名提供保護。繼任的波蘭國王們都批准了該法:1334年的卡西米尔三世、1453年的卡西米尔四世和1539年的西吉斯蒙德一世。(當時)在波蘭境內的猶太人身份是自由人而非农奴,進而也享受到1573年华沙联盟法定化的國家所採取…

民兵时间

民兵时间()是在波兰戒严期间于1981年12月13日推出的一项法令,限制人们22:00到6:00之间在公共场所的活动。后来为了员工能够在6:00上班,时间缩短了两个小时,即从23:00到5:00。 File:Stan wojenny, zarządzenie ministra spraw wewnętrznych z 13.12.1981 r.jpg|1981年12月14日关于戒严的新闻 File:StanWojenny Godzina…

四月宪法 (波兰)

波兰四月宪法()是波兰于1935年4月23日在波兰众议院所通过的宪法。该新宪法加强总统权力并减少议会权力,为波兰总统制引入了威权主义之色彩。 摘要 新宪法提出国家利益为全体国民利益之说法,新宪法还限制了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权力,加强了波兰总统的权力。总统负责选择政府内阁,而政府对议会负责。总统还有权在任期结束前解散议会,并任命三分之一的参议员、以及任命波兰军队总司令等。 新宪法最显著的特点是总统有权在战争情况下指定其继任者,这是波兰流亡政府…

卡齊米日大帝法令

, 由所描繪。]] 卡齊米日大帝法令或皮奧特科夫-維希利卡法令( ) ,是在1346-1362年間波兰国王卡齊米日三世大帝於彼得庫夫和維希利卡的會議期間所頒佈的一系列法例(合集)。這部法令集是皮亚斯特時代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重要的法典化法律,也是波蘭歷史上首批成文法例規範之一。 背景 在十二世紀中葉時,隨著波列斯瓦夫三世留下了預想不恰當的遺囑,他的兒子們開啟了波兰的分裂進程。波蘭統治者們是花費了兩個多世紀時間,才將波列斯瓦夫原主掌的大部分…

1947年特赦

1947年特赦是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47年颁布的特赦令,赦免波兰反共地下组织的军人和活动者。波兰众议院又于1947年2月22日通过赦免法案。这次特赦的真实目的是清除针对刚刚建立的共产主义政府的有组织抵抗运动。这次特赦持续了两个月,始于1947年2月25日,终于4月25日。这是波兰在二战之后颁布的第二条特赦令,第一次特赦发生在1945年7月22日至10月15日之间。 根据特赦令规定,每一名自首者都必须交出武器(如果有的话),还要填写一…

无新法

无新法(),為波蘭眾議院於1505年通過的法案,完整的拉丁文名稱為《無公眾同意就無新事務》(),意指新法案若未取得代表貴族普遍利益的眾議院同意便無法通過,通常翻譯成「少了我們,事情就與我們無關」。 《无新法》大大限制了波蘭第一共和的君主立法權限,禁止國王在未經代表貴族的參議院和眾議院同意下頒布法令;國王只能就猶太人、封地、礦務,以及王室領地上的城市與農民等相關事務頒布詔令。這條法案同時也廢除了,並顯著加強了貴族議會的地位。 《无新法》與…

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一部於1952年7月22日由波蘭的立法機關眾議院決議通過,俗稱史達林憲法或七月憲法。 這部憲法由導入,取代波蘭原本按三月憲法(存在至1952年為止)而採行的三權分立,並引進以蘇聯憲法為樣本的統一政權原則。立法機關在憲法的序言中,聲明國家為勞動人民之共和國。該憲法中新成立一機關,作為非實質主權的政權來源。此舉可能是想區分社會主義與資產主義的憲政體制,點出以民族為主的民族主權,和以「勞動人民」為主的新主權間之差異,並強…

涅沙瓦條例

1454涅沙瓦條例(或稱涅沙瓦特權法)為卡齊米日四世.雅蓋隆契克於1454年11月及12月的十三年戰爭期間,針對波蘭特定地區的貴族所頒布的特權法。 戰敗後,在小波蘭地區的貴族施壓下,國王於1454年11月11日在涅沙瓦頒布了小波蘭地區特權法,並於隔日的11月12日頒布了大波蘭地區特權法。幾日後,又針對小波蘭的特定地區頒布個別特權法。不久,以小波蘭特權法為範本的魯塞尼亞地區特權法也跟著問世。至於以大波蘭特權法為基礎的,則有同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