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頭稅

猶太人頭稅( )是歷史上波蘭立陶宛聯邦曾對猶太人徵收的人頭稅。後其被併入逾冬稅。

由於當時猶太人豁免繳納其他政府和自治市政稅,時常引起波蘭城市居民的抗議。

起初徵收此種稅項屬於猶太自治議會(四地議會、立陶宛土地議會)的職責。當時這類稅金,有時會收繳至王家庫房,有時則直接給付由受這種稅金支撐的軍事部門。

猶太人議會當時會將稅款分成更小的內部份額,稱為「份量」(,)。 這些份額的總和當時總是會大於王國規定的稅額,議會會將盈餘用回到猶太社區和議會機構的所需。當時這種做法在非猶太人的稅收中也很常見,波蘭王室對此也心知肚明。

到17世紀初,猶太人頭稅的徵收權移交,後來又移交給波蘭軍隊;到17世紀中期,它被納入逾冬稅制度。

參見

  • ,以及其他類型的稅種。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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