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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十二年宪法

共和十二年宪法是法国在法国共和历十二年(公历1804年)颁布的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修正了先前的共和八年宪法和共和十年宪法,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并由此前的终身第一执政拿破仑·波拿巴担任皇帝,世称“拿破仑一世”。宪法规定波拿巴家族为法国的皇室,王位须由波拿巴家族成员继承。共和十二年宪法最后经过了帝国宪法附加法的全面修改,并在1815年波旁皇室再次归来后被全面废除。 相關條目 * 1804年法國憲法公投 参考

帝国宪法附加法

帝国宪法附加法()是本杰明·康斯坦应归国的拿破仑一世请求而为他准备的一部宪法。附加法在1815年4月22日被签署,它大幅度修改了(事实上是替换了)先前的拿破仑宪法体系(即共和八年宪法,共和十年宪法以及共和十二年宪法),一方面将这个宪法体系变得更像波旁复辟后路易十八的1814年宪章,另一方面又忽略1814年宪章的存在。附加法的精神是自由主义,它赋予了法国人诸多未曾奢望过的权利,比如在人口小于5000人的市镇居民有权选举他们的市长。但由于拿…

共和十年宪法

共和十年宪法是于法国共和十年(1802年)在法国颁布的一部宪法。该宪法修正了共和八年宪法,修改调整了执政府方面的内容,使得拿破仑·波拿巴成为终身第一执政。 根据宪法,第一执政的权力被大大加强。首先,只有第一执政拥有批准条约的权力。其次,第一执政还拥有任命护宪元老院中的议员的权力以及赦免权。 护宪元老院的权力得到增强,但同时立法院和护民院的权力被削减。护宪元老院有权修改宪法、采取一些特别措施(比如解散立法院和护民院) 两年后,宪法得到修正…

德意志帝国宪法

《德意志帝国宪法》(),常被德国历史学家称为「俾斯麦帝国宪法」(),指的是1871年4月16日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该宪法的前身是1866年编纂的北德意志邦聯憲法。该宪法由多个单独的文件汇总而成,最后的汇总通过1871年4月16日的“德意志帝国宪法”(Gesetz betreffend die Verfassung des Deutschen Reiches)完成。 参见 《魏玛宪法》 (1919–1933年)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宪法》 《…

十七条宪法

十七条宪法(,亦称宪法十七条 概要与解读 概要 公元600年(隋开皇二十年,推古天皇八年)日本派出了第一批遣隋使,隋文帝听闻日本的政治现状后批评此“太無義理”,并训令日本改革其政治制度。 有书籍指出,作为对隋文帝“训令”的回应,大和朝廷相继在603年(推古天皇十一年)新建了小墾田宫,在604年(推古天皇十二年)制定了冠位十二阶,同年制定的《十七条宪法》也与前述二者一道构成了这一时期的一系列政治改革举措。 十七条的“宪法”一词,可参见《国…

成吉思汗法典

《成吉思汗法典》(),即大扎撒,是世界上第一套應用範圍最廣泛的成文法典,同時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性文件,於1206年由蒙古帝國的成吉思汗頒布實施。法典將行政權及司法權分開,建立了一套有部落民主色彩的君主政體制度。這種以兩權制約的判例制度,比英國19世紀的判例制度早約600年。 考古 《成吉思汗法典》的古本於元末明初的戰亂入面已經散失,結果失傳了600多年。雖然法典的不少部份仍然可以零碎地在多份文獻內找到,但由於這些文獻數量和種類均很多,…

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波蘭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一部於1952年7月22日由波蘭的立法機關眾議院決議通過,俗稱史達林憲法或七月憲法。 這部憲法由導入,取代波蘭原本按三月憲法(存在至1952年為止)而採行的三權分立,並引進以蘇聯憲法為樣本的統一政權原則。立法機關在憲法的序言中,聲明國家為勞動人民之共和國。該憲法中新成立一機關,作為非實質主權的政權來源。此舉可能是想區分社會主義與資產主義的憲政體制,點出以民族為主的民族主權,和以「勞動人民」為主的新主權間之差異,並強…

1814年宪章

1814年宪章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八在波旁复辟后不久颁行的一部宪法。维也纳会议要求路易十八在他复辟前推行一部宪法。 法国公法 宪章开篇十二条与权利法案相似,其中的内容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法律程序权、宗教宽容、新闻自由、保护私人财产和废除征兵制。这些原则和拿破仑法典中保留下来的内容体现了法国大革命的永恒价值。 然而,让司法机构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这一理念并没有得到发展。因为在宪章中,捍卫这些权利是立法机构而非法院的职责。特别是新闻自由,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