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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佛教)

念(,),又譯為具念、念根、繫念,佛教術語,是一種穩定的心理狀態,修行者將思想固定在某個對象上,專注的觀察它,就稱為念。以正確的方式來修習念,被稱為正念(巴利文:sammā-sati,梵文:samyak-smṛti),是通往解脫的八正道之一。隨時繫念,憶持不忘,稱為隨念(),有六隨念與十隨念等法門。觀察「身」「受」「心」「法」四個主題,稱為四念住。 字義 在巴利文及梵文,念()是動詞,意為「記得」、「憶起」,引伸的名詞形態為「記憶」,但…

般若 (佛教)

'(,;),也稱為慧、智、智慧,古汉语又譯作波若、鉢若、般羅若、波羅若、鉢腎穰、鉢囉枳穰等,佛教術語,意為智慧或洞識,為戒、定、慧三無漏學之一。 說一切有部將它列為大地法,為心所之一。大乘佛教將它列為六波羅密之一,因此又稱為「般若波罗蜜多*」()。 语源语义 “”为梵语Prajñā音译,本义为“超越之智慧”。字根爲प्र-(Pra)超越的、超前的,印欧语同源词包括英语、拉丁语pre-,pro-等,均义爲向前、前面、超过;和ज्ञा(jñ…

作意

作意(梵文與),佛教術語,指集中注意力,使心識運作。是心所之一,《俱舍論》將它列入大地法,唯識學派將它列為遍行心所。 概論 作意是使心警覺,集中。將心導引到特定方向去。 分類 《品類足論》將作意分為三大類:學作意,無學作意與非學非無學作意。俱舍論分為,勝解作意、自相作意、共相作意三大類。瑜伽師地論分為「勝解作意」(adhimoksa-manaskāra別譯:假想觀),和「真實作意」。 勝解作意者,如不淨觀,持息念,四無量,八解脫(aṣṭ…

勝解

勝解(,),又譯為信解,佛教術語,心感到興趣,能夠了解與理解,能夠決定的能力。為心所之一,說一切有部列入大地法中。 解,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仅仅是脑筋上、道理上的解,叫“理”解。第二个阶段是深入理解后,引发强烈的要去行动、验证的冲动,已经有了对其价值的认定,叫胜解。第三阶段,真正实证了,经验了,见到了,叫“见”解。 概論 勝解()的字根來自adhimuc,有確定、決定與確信之意。是能夠正確了解,確知確信的意思。它跟解脫的字根,同樣來自動…

想 (佛教)

想(,),佛教術語,五蘊之一,又可稱想陰(;)。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於六塵相應,對六麎境界取種種相的覺知,又稱取相。為大地法之一。 概論 想是一種意識的作用,心對於其對象(境、法)進行認知,這個行為稱為想。它的特色是能夠取相。 六處生起想,各種想的聚集形成想陰,想陰是因為諸根與諸塵接觸而起。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想陰,形成想受陰 想蘊種類 有相想、無相想等 六受身:將六根觸六塵境界的想,稱作六想身,也是想陰的一類。 眼想身 耳想身 鼻想身 …

三摩地

三摩地(,),又譯三昧、三摩提,意譯為等持、正定、正心行處、調直定、定,源自古印度,是一種經由冥想進入的意識狀態,最早出自婆羅門教《奧義書》中,為傳統瑜伽修行方式之一,在《瑜伽經》八支瑜伽中為第八支。在沙門傳統中,如印度教、耆那教、佛教、錫克教也廣泛被採用。 作為心所,阿毘達磨論書中將它列為大地法之一,可通於善、惡。專注於惡的事物,稱為邪定。專注於善的、正確的對象上,稱為正定。佛教中,正定為八支聖道,亦是七覺支之一,又與持戒、智慧合稱為…

欲 (心所)

欲(巴利文與,藏文:),又譯為樂欲、志欲,佛教術語,為心所之一,指想要行動的意圖、志趣、欲求去做。它是一種想要抓住,或達成某個目標的心理衝動,它本身是中性的,要看它的目標來決定它是善或是惡。 《攝阿毘達摩義論》的五十二心所中,將它列入六個雜心所中。說一切有部將它列為十個大地法之一,唯識學派列為五別境之一。 概論 有情眾生,對於所觸外境產生快樂的感受,產生了愛取,於是升起欲。欲會產生精進。 另一個單字欲樂(Kāma),也被譯為漢語欲,它可…

觸 (佛教)

觸(,)、更樂,佛教術語,有接觸、觸碰、觸覺的意思。觸的定義是,當感官(根)、感官的對象(境)、以及感官的意識(識)三者聚合一處的時候,就稱為觸。舉例來說,當眼睛器官,與一個可見物體,兩者接觸,同時出現你「看見」的感覺與知覺時,就稱為「觸」。為十二緣起的第六支。它也被列為心所,說一切有部列入大地法中,南傳上座部列為七種遍行心所之一。

思 (佛教)

思(梵文及巴利文:),佛教術語,為心所之一,是一種意識的作用,相當於現代所說的意志()、指向()、吸引力。 為大地法之一,也被列為遍行心所之一。 概論 在佛教中,思是指心出現欲望、想要的動力,以道德性質來區分,可分為善、惡與無記三者,思的集合為行蘊。思可以朝向惡法,或是善法,取決於人的見解,釋迦牟尼鼓勵其信徒以正見來導引心的方向。 思能造作業,為業的本質。學者水野弘元認為,原始佛教以思來作為行蘊的代表。 分類 《瑜伽師地論》分為加行思、…

受(梵語、巴利語:),佛教術語,意指情绪。當感官,外境,以及意識三者聚合(觸)時,所升起的內心感覺,即是受。通常可以概分為痛苦(苦受)、快樂(樂受)以及沒有特殊感受(不苦不樂受)三者。它是十二因緣的第七支,為五蘊之一,又名受蘊、受陰,包括感受等,屬於心的一種作用。南傳佛教對感受有非常詳盡的探討。 感受的定義 受蘊,包括“受”的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优劣、远近等等。而“受”是感受及體驗目標的心所,此感情为对某种体验的感受,而非涉及…

大地法

大地法(梵文:),又稱遍大地法、十大地法 (daśa mahābhūmikā dharmāḥ),佛教術語,是心所的分類法之一,由說一切有部提出。有十種心所被分類為大地法之中,包括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個心所。大地法可通於善、惡,與一切心相應俱起。 《俱舍論》將其列入五位七十五法之中。唯識學派將其列入五位百法中。它相當於《攝阿毘達摩義論》中五十二心所法中的通一切心心所。 定義 說一切有部認為,大地法可與一切心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