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稱新北地院,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法院之一,位於臺灣新北市土城區,屬於普通法院。舊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與同在臺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沿革 本院目前轄區之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1970年代轄區人口大增,僅臺北縣一地之人口即高達200餘萬人,於是即有籌設法院之議,嗣於臺北縣土城鄉(今新北市土城區)購地並興建法院建築。1981年2月16日,正式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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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稱新北地院,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法院之一,位於臺灣新北市土城區,屬於普通法院。舊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與同在臺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沿革 本院目前轄區之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1970年代轄區人口大增,僅臺北縣一地之人口即高達200餘萬人,於是即有籌設法院之議,嗣於臺北縣土城鄉(今新北市土城區)購地並興建法院建築。1981年2月16日,正式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臺南地方法院、臺南地院或南院。 沿革 今日臺南地方法院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領臺後,開始著手將西方司法制度引入。原先係將包括臺南縣的三縣一廳之司法事務交由各該地方行政機關掌理;不久因台灣抗日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日本遂對臺灣全島施行軍政至1896年3月31日止。 在軍政期間,臺灣總督府曾於1895年10月7日,以軍事命令發布「台灣總督府法院職制」。依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花蓮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花蓮地方法院、花蓮地院或花院。 沿革 本院之前身可追溯至台灣日治時期的1936年,日本政府於花蓮港街設置之台北地方法院花蓮港支部,當時轄區約當今花蓮縣及台東縣(日治末期分設花蓮港廳及台東廳)。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台灣,預定將本院改名。1946年1月10日接收完成,本院改名為臺灣花蓮港地方法院。 1949年12月28日,臺灣臺東地方…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或投院。 沿革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設有法院。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台灣總督府於該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埔里社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台中地方法院接管。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出張所…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台北市士林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沿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轄區之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轄區人口漸增,1984年8月1日,將臺北縣北部的7個鄉鎮市及台北市東、北部的5個區劃出,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 1995年7月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台東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台東地方法院、台東地院或東院。 沿革 今日台東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未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台灣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預定成立臺東地方法院,惟旋於10月1日宣布暫不設立,業務由恆春地方法院代理。後日本政府僅於1936年於花蓮港街設置台北地方法院花蓮港支部,今日台東地區(日治末期設台東…
共用司法新廈南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方法院或臺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北院,與同在大臺北地區的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沿革 臺灣日治時期 今日臺北地方法院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領有臺灣,其後不久開始著手將西方司法制度引入臺灣。臺灣總督府於同年10月7日以軍事命令發布「臺灣總督府法院職制」,設臺灣總督府法院一座於臺北,並於臺灣各地置支部共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稱高雄地方法院、高雄地院或雄院,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法院之一,位於台灣高雄市,屬於普通法院。 沿革 現今的高雄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5月1日,台灣總督府於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同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於高雄地區成立「鳳山地方法院」。1898年7月19日台灣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調整法院組織,全台地方法院僅餘台北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法院及台南地方法院三座;在台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臺中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院或中院。 沿革 今日台中地方法院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統治台灣後,開始著手將西方司法制度引入。原先係將包括今台中地區地處之台灣縣在內共三縣一廳之司法事務交由各該地方行政機關掌理,不久因台灣抗日活動日熾,日本政府宣布全島施行軍政,直到1896年3月31日軍政始行廢止。期間台灣總督府曾於1895年10月7日,以軍事命…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新竹縣竹北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院或竹院。 沿革 本院的前身可追溯至台灣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台灣,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依該條例於同年7月15日成立新竹地方法院,按當時之行政區劃,係管轄臺北縣新竹支廳(約當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之司法事務。次年(1897年)11月15日,同時依該條…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屏東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屏東地方法院或*屏東地院。 沿革 現今屏東縣的部分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惟當時管轄之區域可能與今屏東縣境不同。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恆春地方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鳳山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宜蘭縣,屬於普通法院,一般簡稱為宜蘭地方法院、宜蘭地院或宜院。 沿革 今日宜蘭地方法院的前身必須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台灣,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台灣總督府於1896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成立宜蘭地方法院,開始受理民事第一審事件訴訟案件。惟於1898年7月20日又縮編為臺北地方法院宜蘭出張所,僅受理不動產登記事項,至1…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苗栗縣苗栗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又會簡稱為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地院。 沿革 現今的苗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苗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新竹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澎湖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澎湖地方法院或澎湖地院。 沿革 澎湖群島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惟存在時間不長。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澎湖島地方法院,惟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時,將全台地方法院整併為三座,澎湖群島之司法案件皆歸台南地方法院管轄,當時設有台…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基隆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基隆地方法院或基隆地院。 沿革 基隆於日本時代並無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臺灣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預定成立基隆地方法院;惟先於7月12日宣布暫不設立,業務由台北地方法院代理,故當時所有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屬台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基隆港為一國際港,而國府接收台灣後涉外事件與海商事件…
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建築前身為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地方法院之一,本院及所屬「嘉義簡易庭」位在臺灣嘉義市,所屬「朴子簡易庭」位在嘉義縣朴子市。該法院管轄的地理區域為嘉義縣、嘉義市,行政組織上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轄下,通常簡稱為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院或嘉院。 歷史沿革 日治時期 嘉義地院的前身可追溯至台灣日治時期,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臺灣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依該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雲林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雲林地方法院或雲林地院。 沿革 現今的雲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雲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嘉義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簡稱橋頭地方法院、橋頭地院,是臺灣的地方法院之一,位於高雄市橋頭區,屬普通法院。 歷史 隨社會發展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案件量逐年升高,而有籌設高雄地區第二座地方法院的規畫,最初預訂設於高雄縣鳳山市,名為「臺灣鳳山地方法院」,但因腹地不足且欲減輕偏遠地區民眾洽公之不便,故改至橋頭鄉高雄新市鎮內,並更名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工程原預訂於2009年10月完工,但後因故延至2012年4月動土、2016年9月啟用。 歷任院長 管轄…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彰化縣員林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院或彰院。 沿革 現今的彰化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臺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鹿港地方法院之法院;同年10月17日旋又將法院自鹿港移設彰化,改名彰化地方法院,此為該院名稱首次出現。惟存在時間不久,1897年11月15日即被廢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稱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院或桃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桃園市,屬於普通法院。 沿革 桃園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未設法院,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今桃園地區係屬新竹地方法院所轄。到了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修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並將全台地方法院整併為3座之時,桃園地區案件又歸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管轄。 其後終日治時期,亦僅有桃園、中壢、大溪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