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澎湖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澎湖地方法院或澎湖地院。
沿革
澎湖群島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惟存在時間不長。
- 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於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澎湖島地方法院,惟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時,將全台地方法院整併為三座,澎湖群島之司法案件皆歸台南地方法院管轄,當時設有台南地方法院澎湖出張所,惟僅受理不動產登記事項,其餘案件仍歸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 其後澎湖群島之司法案件又於1933年3月15日後歸台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1940年12月20日後又歸高雄地方法院所轄,澎湖出張所亦更名為高雄地方法院澎湖出張所。其後至二次大戰後,國府接收台灣時,澎湖群島之司法案件仍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
- 然澎湖群島畢竟孤懸海外,訴訟當事人若欲赴高雄出庭,往返之間,十分不便,是當時政府即於1949年12月26日,設立本院,以茲便民。次年(1950年)開始受理民刑事及非訟事件。
- 本院成立之初原租民房並加以整修成為辦公處所,後因覓得新地,遂於1953年10月16日動工興建新院舍,1954年3月20日落成並遷入辦公,該院舍位於馬公市中華路48號。
- 後復因業務增多,有改建院宇之必要,因此於1975年9月動工重建,次年(1976年)完工。
- 近年來本院院舍因鹽害的關係,壁癌嚴重,每逢下雨則漏水,致又有另建新院區之籌劃,位於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已於2007年4月進駐使用。
歷任院長
中華民國時期
司法轄區
組織
- 院長
行政部門
*書記處
**民事紀錄科
**民事執行紀錄科
**文書科
***監印
***收發室
***打字室
***檔案室
***圖書室
***律師閱卷室
**研究考核科
**總務科
**訴訟輔導科
**簡易庭紀錄科
**法警室
**法警助理室
*人事室
*政風室
*會計室
*統計室
*資訊室
公設辯護
*公設辯護人室
審判部門
*家事庭
*行政訴訟庭
*簡易法庭
*各類專業法庭
*少年法庭
*刑事庭
*民事庭
非訟部門
*民事執行處
*登記處
*提存所
*調查保護室
*公證處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司法事務官
特色
- 本院轄區土地面積僅約127平方公-{里}-,人口亦僅10萬餘人,是台灣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轄下面積最小及人口最少的地方法院。
相關條目
-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 澎湖縣政府
參考資料
引用
来源
; 书籍
- 《臺灣省通志稿》,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編,蔡章麟、戴炎輝 纂修.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 編,1985年.
; 官方网页
- [http://phd.judicial.gov.tw/ 澎湖地院網站]
外部連結
- [http://phd.judicial.gov.tw/ 澎湖地方法院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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