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苗栗縣苗栗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又會簡稱為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地院

沿革
現今的苗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苗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新竹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全台地方法院僅餘三座,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於1901年11月又歸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管轄。

*1909年10月25日至1919年1月7日間,新竹出張所被降為登記所,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歸臺北地方法院直接管轄。

*1919年8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成立,今苗栗縣境(至日治末期為竹南郡、苗栗郡及大湖郡)之司法案件轉歸該支部審理。

*1938年5月4日,新竹支部升格復名為新竹地方法院,今苗栗地區之案件歸新竹地方法院管轄。二次大戰後,國府接收台灣,將苗栗縣自原新竹州劃出,惟管轄苗栗地區之法院仍係新竹地方法院。

  • 1991年新竹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於苗栗縣苗栗市成立。因司法院一縣市一法院的政策,1992年新竹地方法院與地檢署成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暨檢察署籌建委員會」,1997年1月9日,本院成立,管轄苗栗縣境民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
  • 1998年1月移撥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管轄。

歷任院長
管轄區域
組織
*院長

審判部門
*民事庭
*刑事庭
*少年家事庭

非訟部門
*民事執行處
*公設辯護人
*登記處
*提存所
*公證處
*調查保護室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行政部門
*書記處
**民事紀錄科
**刑事紀錄科
**少家紀錄科
**民執紀錄科
**法官助理
**總務科
**研考科
**文書科
**訴訟輔導科
**法警室
*人事室
*會計室
*統計室
*政風室
*資訊室

特色
*本院設立於1997年,是至目前為止臺灣高等法院轄下倒數第三個成立的地方法院,早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本院轄區人口為537,428人(2022年2月),是中華民國所轄人口排行第14的地方法院。
*2000年本院與士林地方法院被司法院指定率先行實施「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制度,並自同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法庭交互詰問制度,是最早實施這兩個制度的法院之一。
*本院現址原為1951年廢廠的苗栗糖廠。

交通工具
客運
*由臺北搭乘國光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下車。
*搭乘苗栗客運至「苗栗地方法院站」下車。

火車
於台鐵苗栗車站下車, 可轉乘苗栗客運之公車至「苗栗地方法院站」。

自行開車
*國道1號高速公路,由苗栗交流道下,往苗栗方向。
*國道3號高速公路, 由後龍交流道下,往苗栗方向。
*快速道路台72線,由公館交流道下,往苗栗方向。

参考文献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http://mld.judicial.gov.tw/ 苗栗地院網站]

外部連結
*[http://mld.judicial.gov.tw/ 苗栗地方法院首頁]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53 法院組織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11 年 02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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