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金融制度與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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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汇率制

固定匯率制(),又稱釘住匯率制(),是國家間貨幣採用固定匯率進行貨幣交換的制度,一国政府可通过行政方式限定其货币相对于另一货币的价值。该国政府依照一定重量的黄金,或者一定量的另一种货币,或货币组合给本国货币定价。固定匯率制共有金本位體系和布雷頓森林體系兩種體系。 歐洲聯盟諸國之間放棄各國的「自由經貿政策」,來維持固定匯率制。此固定匯率制,就是單一通商貨幣「歐元」。 1944年世界銀行(IBRD)和國際貨幣基金(IMF)成立,為了促進自由…

國際洗錢防制

二十世纪60年與70年代,銀行間的反洗錢問題首先在西歐和美國引起普遍重視,有關國家纷纷通過立法程序制定和加强反洗錢的法案。洗錢本質上是犯罪分子企圖隱瞞、掩飾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的一個過程。犯罪分子利用銀行洗錢的過程主要包括存入帳户、移轉資金、經營與合法使用等環節。 歷程 隨著洗錢活動在國際金融市場的蔓延,國際反洗錢合作的步伐也加快了,在此過程中金融機構的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視。1981年歐洲議會部長委員會最早提出此類倡議,部長委員會認為,銀…

洗錢

成員國]] 洗錢(),亦稱洗黑錢、清洗黑錢,或資金洗淨,是指將-{zh-cn:通过;zh-tw:透過;}-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所獲得的金錢、偽鈔等,經過合法金融作業流程等方法私下操作,最终「洗淨」為看似合法的資金。洗錢常與贪污、贿赂、賭博、诈骗等经济犯罪以及毒品、恐怖活動、武器走私、人口販運、海盜、偷渡等有组织犯罪有所關連,也常透過跨國方式進行。 除了掩蓋犯罪所得,洗錢一詞往往在使用時定義較廣,通常还包含資助恐怖活動,全稱為「洗钱和恐怖融…

金融監管

金融监管()是行政法规的一种监督形式,它使金融机构受到某些要求、限制和准则的约束,主要是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完整性。这可以通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处理。 金融监管主要基于两个理由:系统性风险,即金融机构的失败涉及公共利益;以及信息不对称,即在涉及零售客户和委托-代理问题的金融服务领域需要限制契约自由。金融监管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由专门的监管机构(如和机构)对指定的金融机构和市场进行监督。在某些司法管辖区,部分监管职能被委托给。 历史 金融监管…

金融抑制

金融抑制是指政府通過实施一系列政策,将国内资金引导至公共部门;相比之下在一个管制放松的市场环境中,这些资金本会流向别处。政府實施这些政策的目的是用于降低政府的債務占GDP的比例。有研究以日本舉例金融抑制可能会持续数十年。 金融压制可能包括以下任何一项,单独或一同實施: 对存款利率的限制。 政府拥有或控制国内银行和金融机构,并设置壁垒限制其他民營机构进入市场。 高存款准备金率。 强制要求银行持有政府债券。 政府通过实施資本管制来限制资产转…

世界银行

,是为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提供贷款的联合国系统国际金融机构,是(UNDG)的成员。 世界银行的官方目标为消除贫困。根据其有关协定规定(修订并于1989年2月16日生效),其所有决定都必须旨在推动外商直接投資和国际贸易,以及为资本投资提供便利。 其總部設於美国华盛顿特区,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部隔着一條第19街。 組織架構 理事會 為最高權力機關,由每一會員國各指派一位理事和一位副理事組成,職責如下: 核准新會員國。 決定股本調整。 決定營利…

自付費用

自付費用(,或是out-of-pocket cost,OOP)是由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直接支付的費用,這種支付以後或者可以,或者不可以從第三方取得補償。 例如,在駕駛車輛的情況,汽油費、停車費、和過路費被認為是這趟行程的自付費用。汽車保險、更換機油、和汽車貸款的利息則不算是,因為這類支出是花在較長時期的費用。提供給汽車的服務和其他類似費用不會被當作自付費用;同樣的,資本財的折舊,或者是也不會被當作是自付費用。 各種組織通常對於用他們名義支…

國際清算銀行

是致力于国际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合作的国际组织,成立於1930年5月17日,是世界最早的国际金融组织。目前由60個國家地區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當局组成,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另有两个办事处位于香港及墨西哥城。 历史 国际清算银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為了處理德国战争賠款问题,基于杨格计划而成立於 1930 年,主要發起人為英格蘭銀行總裁蒙塔古諾曼 (Montagu Norman) 與德國國家銀行總裁沙赫特。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德國國家…

監管科技

監管科技(),是利用資訊技术監測受監管實體是否遵守監管要求與法律 。2016年,臺灣金管會定義「法遵科技」()為「利用資訊科技,廣泛蒐集各國金融監理制度與法規要求,提供分析與管理的工具,自動協助金融機構遵守法規要求,以降低作業風險」。 監管科技,多应用於严格管制行业和活动,如金融、遊戲、医疗保健、药物、能源和航空。 監管科技,強調經常性监测、报告與合規,致力於提高透明度,以及一致性和标准化监管过程,從而在消除規範中的模糊,以更低的成本達…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簡稱TCFD)工作小組於2015年12月由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二十国集团(G20)所成立,其任務為擬定一套具一致性的自願性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建議,協助投資者與決策者瞭解組織重大風險,並可更準確評估氣候相關之風險與機會。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建議可適用於各類組織,包含金融機構等,目的為收集有助於決策及具前瞻性的財務影響資訊,其中更高度專注組織邁向低碳經濟轉型所涉及的風險與機會,其核心元素主要有治理(Governanc…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通常稱為MiFID 2(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2,中文譯作「金融商品市場指令II」或「金融工具市場指令II」)是欧洲联盟的一種法律行為,它與歐洲聯盟法規第600/2014號(Regulation (EU) No 600/2014)一起為證券市場、投資仲介機構和交易場所提供了法律框架。 參考資料

先買後付

先買後付(,簡稱BNPL),是指消费者先購入某款商品,然後在未来某个日期再付款。先買後付被視為一種短期融资方式和商業模式,因而也被稱為嵌入式金融。有時候是金融機構先代表消费者向商家付款,然後消費者再向金融機構還款。 另見 普惠金融 金融科技 參考資料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SIFI) 是指一些体量巨大、业务高度复杂并广泛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当他们自身经营陷入困难甚至失控时,可能对全球金融系统稳定和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发生后,国际社会开始重视解决“大到不能倒”问题,提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取一系列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避免因其陷入经营困境导致系统性风险发生。 定义 2011年末发布名单时,系统重要性金…

圣地亚哥原则

圣地亚哥原则(*')是一套适用于主权财富基金(SWF)的自愿性指导原则。该原则共有24项,由主权财富基金国际工作组(International Working Group of Sovereign Wealth Funds, IWG-SWF)于2008年向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提交。IWG-SWF已被国际主权基金论坛(IFSWF)取代。目前已有至少25个国家签署了该原则。 概述 圣地亚哥原则的指导宗旨是: 帮助维护一个稳定的全…

价格管制

價格控制或物價管控是政府對市場上商品和服務的收費價格制定和實施的限制。 實施此類控制背後的意圖可能源於希望即使在短缺期間也能保持商品的可負擔性,並減緩通貨膨脹,或者,確保某些商品供應商的最低收入或試圖獲得維生工資。 價格控制有兩種主要形式:價格上限,可以收取的最高價格;以及價格下限,可以收取的最低價格。 價格上限的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是租金管控(英語:Rent regulation),它限制了房東在政府准許下之收取租金增長。廣泛使用的價格…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英文簡稱Basel II),是由國際清算銀行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所促成,內容針對1988年的舊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I)做了大幅修改,以期標準化國際上的風險控管制度,提升國際金融服務的風險控管能力。 簡史 為強化國際型銀行體系的穩定,避免因各國資本需求不同所造成不公平競爭之情形,國際清算銀行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1988年公佈以規範信用風險為主的跨國規範,稱為巴塞爾資本協定。然而 Basel…

巴塞尔协议

巴塞爾協議(),全名是資本充足協定(Capital Accord),是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成員,為了維持資本市場穩定、減少國際銀行間的不公平競爭、降低銀行系统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推出的資本充足比率要求。在1988年首次訂立,並於2003年作出了第二次的修訂。 第一次巴塞爾協定 在1988年由国际清算银行提出,并被来自十国集团等中央银行的委員會成员采纳。當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規定,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至少要維持在百分之八的水平,並且列出…

國際證券識別碼

國際證券識別碼(,縮寫:ISIN),辨別各種證券,是獨一無二的編碼。具有此識別碼的證券,包括債券、商業票據、股票、固定收益證券、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和共同基金。國際證券識別碼共有十二個字符組成,含字母及數字,能統一識別證券,並無金融工具的特徵資訊。國際證券識別碼,依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6166訂明之結構組成。 該識別碼也用以識別權證、衍生工具和期貨。該識別碼不會指明交易所,也並非交易所用以識別證券的編號。例如,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