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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民國的國家銀行,直屬於行政院,具有部會級地位。除了發行國幣(新臺幣)之外,也肩負穩定國家金融發展、維持物價平穩、維護國幣幣值、管理外匯存底等重要任務。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中國銀行辦理業務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原清代之大清银行股东请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准许复办。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任命吳鼎昌為監督,在大清銀行基礎上改組成立中國銀行,後由孫多森接手重建事宜。《中國銀行章程》全文一百二十條以及八局制度…

國立故宮博物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簡稱臺灣故宮或臺北故宮,別名中山博物院,是臺灣最具規模的博物館以及臺灣八景之一,也是古代中國藝術史與漢學研究機構。主館舍位於臺北市士林區,並於嘉義縣太保市設有南部院區,一年接待超過614萬人次的參訪旅客,曾位列2015年全球參觀人數第六多的藝術博物館。其為中華民國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院長則為視同部會首長的特任官。 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前身是成立於京兆地方(今北京)紫禁城外廷的古物陳列所,1925年10月10日在紫禁城內廷另外…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簡寫為OTN),或簡稱行政院經貿辦,是中華民國行政院下設的一個任務編組單位,2016年9月20日正式開始運作,職司中華民國對外經貿事務。 歷史 2006年5月20日,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布國家安全會議《2006國家安全報告》,指出:陳水扁政府應當儘速設置「專責經貿談判代表」,以統籌、全權負責政府對外的多邊、區域及雙邊經貿談判,並強化整體對外經貿談判的實力。2006年7月,行政院「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經續會)決議,…

政務委員 (中華民國)

政務委員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政務官職位之一,功能相當於其他國家之「不管部部長」。該職依《中華民國憲法》設立,主要負責跨部會協調、橫向聯繫,以及特定議題、任務的推動;其官階與各部會首長同級,同時為行政院會議的當然成員,惟除兼任各部會首長者外,一般沒有所屬部會。依現行《行政院組織法》規定,政務委員定額7人至9人。 歷史 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在第五十四條設置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之職位,第五十六條規定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安基金委員會)是中華民國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的專責機構,為行政院直屬的專責單位。 歷史 為因應國內外重大事件,以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確保國家安定,蕭萬長內閣於行政院會議上決議制定《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2000年2月9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組織 委員會:由十一人至十三名委員組成,由行政院副院長、中央銀行總裁、財政部部長、交通部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又稱中央聯合辦公大樓,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屬下各部會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雙棟合署辦公大樓,分為北棟、南棟兩棟,進駐單位均為中央部會機關及其相關機構,建物整體則由進駐機關之一的內政部負責管理等單位) |- |15F||大陸委員會 |- |14F||公平交易委員會 |- |13F||公平交易委員會 |- |12F||公平交易委員會 |- |11F||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10F||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9F||…

行政院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簡稱政院,由行政院院長領導,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其主要功能為協助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下設若干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其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內閣,院長為內閣首長(政府首脑),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一般所指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各部會;「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簡稱主計總處)是主管中華民國政府歲計、會計、統計工作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以統計資料作為編製施政計畫與預算的依據並為事後的考核,使行政三聯制「設計、執行、考核」三者相互結合,並以主計總處為中心,在全臺所有公務機關設立主計處或主計室。 沿革 1930年11月25日國民政府公布《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1931年4月成立國民政府主計處。 1944年1月14日國民政府公布《國民政府主計處設置各機關歲計會計統計人員條例》,會計與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稱人事行政總處、人事總處),是主管中華民國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統籌行政院所屬人事人員管理事項工作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以及負責公佈全國各縣市天然災害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並以人事行政總處為中心,在各公務機關設立人事處或人事室。 沿革 1966年3月2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五條規定「總統為適應動員戡亂需要,得調整中央政府之行政機構及人事機構」。 1967年7月27日,…

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又稱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簡稱聯服中心,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在全國各地設置的業務服務機關(派出機關),各中心首長為主任(通常由內閣成員兼任),實際上則由執行長運作中心事務(常由行政院顧問兼任)。其主要提供單一窗口,以加強服務首都所在的北部區域以外之地區民眾的洽公需要。定位以「服務」、「協調」為主,各事項涉及決策部份仍依法定行政程序,由各主管機關或提報行政院決定。 沿革 精省後,行政院陸續成立了各部會中部辦公室、區域聯合服務中…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院本部的內部單位,負責行政院的新聞發佈、政策宣傳、形象推廣等公共关系工作,發行中英文版《中華民國年鑑》。 沿革 1950年4月24日,行政院成立內部單位「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 1954年1月1日,從行政院本部獨立成為行政院新聞局。 2012年5月20日,再改為行政院內部單位,並復設「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改名為「行政院新聞傳播處」,主任改為處長,副主任改為副處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成立於1995年7月20日,為中華民國執掌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之行政機關,目前為行政院唯一未完成組改的部會。工程會主委的任命,自1999年起均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 歷史 1995年7月20日,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有必要有中央專責部門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行政院成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010年2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確定未來將裁撤…

行政院中央大樓

{{Infobox building | building_name = 行政院中央大樓 | image = 行政院 臺北市 國定古蹟衙署 Venation 2.JPG | image_size = 275px | caption = 行政院中央大樓大門 | status = | former_names = 台北市役所 | building_type = 辦公室 | architectural_style = 現代主義 | use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又稱新莊副都心聯合辦公大樓、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是中華民國行政院屬下各部會位於新北市新莊副都心的合署辦公大樓,由行政院指示內政部營建署興建,占地約2.1公頃,建有兩棟(南棟、北棟)地下4層、地上18層的綠建築大樓,總樓板面積約52,532坪、2013年6月13日完工、2014年1月28日啟用。建築工程由內政部營建署主辦、吳明修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互助營造與福林工程施工,建造金額新臺幣69億8910萬元。…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簡稱洗防辦、AMLO,是中華民國行政院所屬的一個任務編組,2017年3月16日成立,統籌並推動全國洗錢防制業務,主任由法務部政務次長兼任。 歷史 2017年3月7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60005471號函」:《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設置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設置要點》第1點規定,行政院為提升全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資恐)效能,並督導統籌2018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作業,「特設行政…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簡稱消保會,於1994年7月1日成立,2012年前曾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部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期間專責政策之研訂、審議及協調推動、《消費者保護法》之解釋及研修、重大消費事件之協調處理等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項。 歷史 1994年1月11日,行政院成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另在全國各縣市政府設置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保護官及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 2000年,行政院開始推動的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法過程中,或有將行政院消費者…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英語:,簡寫)是中華民國遭受各類災害時由中央政府設置的任務型,設置於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3至4樓,幕僚機關為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其主要任務即是當重大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掌握全國各地災情,經由彙整分析而擬定迅速正確的應變對策;並整合全國救災資源,進行調度支援,來協助地方政府救災,進而爭取災害搶救的黃金時間,以降低災害的損失,維護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災害類型 #颱風 #地震/海嘯 #火災/爆炸 …

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會議,又稱行政院院會,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決策機關,等同於內閣會議,為《中華民國憲法》第58條所規定設立,由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以及其他部會級機關(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中央銀行)之首長組成,以行政院院長為主席。1948年6月3日,《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發布施行。行政院院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主席。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副院長均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出席者公推其中一人代理主席。行政院會議以過半數之…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1994年7月1日成立時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院本部單位,專責消費者保護政策之研訂審議及協調推動、《消費者保護法》之解釋及研修、重大消費事件之協調處理等事項。 簡介 依據1994年1月11日總統令公布的《消費者保護法》第40條第1項明定:「行政院為研擬及審議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與監督其實施,設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40條第2項明定:「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行政院副院長為主任委員,有關部會…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簡稱性平會,為行政院的任務編組,工作主要為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動性別主流化、國際參與及地方培力。 歷史 1997年5月6日,行政院成立任務編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Committee of Women's Rights Promotion, Executive Yuan)。 2009年3月8日國際婦女節,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宣示積極研議設置性別平等專責機制,行政院組織改造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