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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會議

監察院會議,又稱監察院院會,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為研商院內重要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為《監察院組織法》第7條所規定設立,由監察院院長、監察院副院長及監察委員組成,以監察院院長為主席,若監察院院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監察院副院長代理主席。監察院院長及監察院副院長均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其中一人代理主席。監察院會議以過半數之出席為法定人數。 監察院會議議決以下事項: #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案。 #關於監察法規之研議事項。 #關於審議中央政…

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會議,又稱行政院院會,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決策機關,等同於內閣會議,為《中華民國憲法》第58條所規定設立,由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以及其他部會級機關(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中央銀行)之首長組成,以行政院院長為主席。1948年6月3日,《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發布施行。行政院院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主席。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副院長均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出席者公推其中一人代理主席。行政院會議以過半數之…

司法院會議

司法院會議,又稱司法院院會,是中華民國司法院為研商院內重要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為《司法院組織法》第17條所規定設立,由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副院長、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懲戒法院院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司法院秘書長及司法院副秘書長組成,以司法院院長為主席。司法院院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司法院副院長代理主席。司法院會議以過半數之出席為法定人數。 司法院會議議決以下事項: #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案。 #關於施政綱要及概算事項。 #其他…

考試院會議

考試院會議,又稱考試院院會,為《考試院組織法》第7條所規定設立,由考試院院長、考試院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以考試院院長為主席。考試院會議之召集以過半數之出席為定足人數,考試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事項,都需經過考試院會議討論決定。 考試院會議議決以下事項: #關於考銓政策之決定。 #關於考試院施政綱領、年度施政計畫及概算。 #關於向立法院提出之法律案。 #關於院部會發布及應由院核准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