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銓敘部
銓敘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三個下轄機關之一,為中華民國最高銓敘以及公務人員人事法制主管機關。 歷史 1912年(民國元年),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華民國大總統府設置法制局、印鑄局、銓敘局、公報局、參謀本部等機關,銓敘局依《銓敘局官職令草案》掌理職員之任免、升遷、勳章、榮典、賞卹等事項。 1912年(民國元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成立中华民国国务院,國務總理下設有「銓敘局」,銓敘局掌理:1.薦任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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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三個下轄機關之一,為中華民國最高銓敘以及公務人員人事法制主管機關。 歷史 1912年(民國元年),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華民國大總統府設置法制局、印鑄局、銓敘局、公報局、參謀本部等機關,銓敘局依《銓敘局官職令草案》掌理職員之任免、升遷、勳章、榮典、賞卹等事項。 1912年(民國元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成立中华民国国务院,國務總理下設有「銓敘局」,銓敘局掌理:1.薦任官以…
考試院為中華民國最高考試機關,簡稱考院,為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制度下的國家最高機關之一;其銜稱中的「考试」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政府人事行政以及對專業人士的資格認證。除院本部外,另轄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3個中央二級機關。 考試院所掌管之「考試」事務與教育領域的升學考試並不相同,而是國家出於公共目的選拔優秀人才的測驗制度,稱為「國家考試」,類似中國古代的科举。包含公務人員考試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沿革…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為中華民國考試院所屬二級機關,成立於1996年6月1日,專責公務員的保障和培訓業務。 保訓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統一受理各級公務人員提起的復審、再申訴、再審議等救濟。 組織 ;組織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保訓會主任委員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2人,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置專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兼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委員任期,除兼任委…
考選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機構之一,負責全國考選行政事宜。主要業務為「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歷史 1929年8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考選委員會組織法》。 1930年1月6日,考選委員會成立,考試院院長戴傳賢兼首任考選委員會委員長。12月,戴院長-{准}-免兼職,國民政府特任邵元沖為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1948年6月24日,考選委員會依《考試院組織法》改組為考選部。 1987年,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啟用。 1993年,…
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民小學(),簡稱永建國小,是位於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的市立國民小學。原名考試院附設私立中興小學,由考試院創辦。 校史 創校 1952年,考試院附設私立中興小學成立,由時任考試院院長钮永建創辦。當時為了考慮考試院員工子女就學安全及方便,聯合考選部、銓敘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軍醫署及經濟部成立董事會,以私立學校型態設校,首任董事長馬洪煥,首任校長劉劍寒,首屆學生人數僅63人。 改隸臺北市 因中興小學經費不足,經營困難,1967…
考试院在1940年3月30日隨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 院长 参考文献
国民政府考试院旧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43号。因现为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会办公地,又称南京市级机关大院。1992年8月,以武庙遗址之名列为第一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以原国民政府考试院旧址之名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国民政府旧址项目之一。 歷史 国民政府考试院旧址原是明朝学府南京國子監,當時規模甚大,有高丽、日本、琉…
考試院會議,又稱考試院院會,為《考試院組織法》第7條所規定設立,由考試院院長、考試院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以考試院院長為主席。考試院會議之召集以過半數之出席為定足人數,考試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事項,都需經過考試院會議討論決定。 考試院會議議決以下事項: #關於考銓政策之決定。 #關於考試院施政綱領、年度施政計畫及概算。 #關於向立法院提出之法律案。 #關於院部會發布及應由院核准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