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考選部

考選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機構之一,負責全國考選行政事宜。主要業務為「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歷史
*1929年8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考選委員會組織法》。
*1930年1月6日,考選委員會成立,考試院院長戴傳賢兼首任考選委員會委員長。12月,戴院長-{准}-免兼職,國民政府特任邵元沖為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1948年6月24日,考選委員會依《考試院組織法》改組為考選部
*1987年,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啟用。
*1993年,考選部國家考場大樓啟用。
*1994年,考選部行政大樓啟用。
*2001年,考選部第一試務大樓啟用。
*2012年10月18日,考選部第三試務大樓啟用。

歷任首長
組織
*部長
**政務次長、常務次長各一人
***主任秘書

行政單位
*考選規劃司
*高普考試司
*特種考試司
*專技考試司
*測驗發展司
*數位國考及資訊管理司
*秘書處
*人事室
*會計室
*統計室
*政風室

委員會
;部長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訓練委員會

;政務次長
*法規委員會
*行政爭訟事件處理委員會
*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認定諮詢委員會

;常務次長
*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
*應考資格審議委員會

國家考試
*各種國家考試,典試由考試院會議組成典試或主試委員會負責,監試由監察院派監試委員負責;試務由考選部辦理,或由考試院核定之受委託機關、團體辦理。典試、監試、試務三者,依其權責相互配合,執行考試政策與事務。
*典試委員會,由典試委員長、分組召集人、分組典試委員、考選部部長組成,依照《典試法》之規定及考試院會議之決定,行使命題、評閱、錄取或及格標準之決定等職權。
*再由考選部另成立試務處,下設秘書組、題務組、卷務組、場務組、總務組、會計組,分別辦理各項試務工作。

類別
*公務人員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參見

  • 考試院

註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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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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