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家考試
中華民國(臺灣)國家考試在臺灣可遠溯自清治時期的科舉,而近現代的臺灣國家考試則可推自日治時期的國家律師考試、國家司法官考試、漢方醫師考試及(西醫)醫師國家考試等等。 現在國家考試由中華民國考試院考選部專責辦理,範圍涵蓋臺澎金馬公務員選任及證照的資格審查。 國家考試項目眾多,大約可分為高普考、初等考試、升官等考試、升資考試、特種考試、專技考試(含證照考試)等數大類。不管哪類型的國家考試,其舉辦時間週期與時間,除少部分(如高普考、地方政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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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國家考試在臺灣可遠溯自清治時期的科舉,而近現代的臺灣國家考試則可推自日治時期的國家律師考試、國家司法官考試、漢方醫師考試及(西醫)醫師國家考試等等。 現在國家考試由中華民國考試院考選部專責辦理,範圍涵蓋臺澎金馬公務員選任及證照的資格審查。 國家考試項目眾多,大約可分為高普考、初等考試、升官等考試、升資考試、特種考試、專技考試(含證照考試)等數大類。不管哪類型的國家考試,其舉辦時間週期與時間,除少部分(如高普考、地方政府特…
考選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機構之一,負責全國考選行政事宜。主要業務為「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歷史 1929年8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考選委員會組織法》。 1930年1月6日,考選委員會成立,考試院院長戴傳賢兼首任考選委員會委員長。12月,戴院長-{准}-免兼職,國民政府特任邵元沖為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1948年6月24日,考選委員會依《考試院組織法》改組為考選部。 1987年,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啟用。 1993年,…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稱初考,是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為了選拔公務人員,而由考選部在每年所舉辦的初任性質的國家考試。規範該考試運作的法律,是《公務人員考試法》。該考試的應考資格,為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其是僅有年齡條件,而沒有學歷限制。第一屆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是於1998年所舉行。初考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註釋 外部連結 *[https://www.moex.gov.tw 中華民國考選部]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簡稱特種考試或特考,其為中華民國政府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及保障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之就業權益,而比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之等級,由考選部所辦理的國家考試。該考試的法源依據,為《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2項。 沿革 特種考試種類很多,有警察考試、身心障礙考試、原住民考試等,還有原名「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基層特考)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因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中華民國公務人員考試,是由考試院考選部所主辦的考試。它為國家考試之一,其可分為「高普初考」和「特考」兩類。 歷史 中華民國的文官考试制度始于北洋政府时期 種類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簡稱「高考」,按學歷分為一級、二級、三級。錄取人員於任用機關和所屬機關服務3年後,才能轉調其他機關、公立學校任職。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簡稱「普考」,錄取者自委任第3職等任用。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簡稱「初考」,不限制應考學歷,在過去一度成為熱門公務人員考試種類。但…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簡稱普考,是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為了選拔公務人員,而由考選部在每年所舉辦的初任性質的國家考試。規範該考試運作的法律,是《公務人員考試法》。普考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規定 錄取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以委任第三職等任用。限制轉調1年(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從民國103年起,限制轉調由原本的1年改成3年。 薪俸 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以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任用,支薪…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為了選拔公務人員,而由考選部在每年所舉辦的初任性質的國家考試。規範該考試運作的法律,是《公務人員考試法》。在按照學歷的分級上,該考試,尚分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簡稱高考一級)、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簡稱高考二級)、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簡稱高考三級)。高考一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高考二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高考三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也簡稱地方特考,是指由中華民國考選部所專門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是以「集中報名」但「分區錄取、分區分發」的方式進行。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moex.gov.tw 中華民國考選部]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也簡稱身障特考,是指由中華民國考選部為身心障礙者所專門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1996年7月考選部首次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簡稱殘障特考;1998年改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年滿65歲即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身障特考屬於一般性類科考試,不須實施體格檢查,其考試等別分為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4種。 權益維護措施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