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也簡稱身障特考,是指由中華民國考選部為身心障礙者所專門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1996年7月考選部首次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簡稱殘障特考;1998年改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年滿65歲即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身障特考屬於一般性類科考試,不須實施體格檢查,其考試等別分為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4種。 權益維護措施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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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也簡稱身障特考,是指由中華民國考選部為身心障礙者所專門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1996年7月考選部首次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簡稱殘障特考;1998年改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年滿65歲即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身障特考屬於一般性類科考試,不須實施體格檢查,其考試等別分為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4種。 權益維護措施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