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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出演被害防止、救济法

,又称,AV新法等,是为防止出演日本成人影片(AV)相关受害而制定的日本法律。于2022年(令和4年)6月22日公布,同年6月23日起施行。 构成 第1章 总则(第1条 - 第3条) 第2章 出演契约等相关特则 第1节 缔结等相关特则(第4条 - 第6条) 第2节 履行等相关特则(第7条 - 第9条) 第3节 无效、取消及解除等相关特则(第10条 - 第14条) 第4节 差止请求权(第15条) 第3章 特例(第16条) 第4章 咨询体制…

戰時行政特例法

《戰時行政特例法》(昭和18年3月18日法律第75號),為大日本帝國在太平洋戰争下為確保軍需物資增産所訂定之授權法。1943年(昭和18年)3月18日公佈併並於同日施行,於1946年(昭和21年)1月16廢止,成為繼《石油業法》後第十三個依據《昭和20年12月21日法律第49號法律》廢止之法律。 當時,大日本帝國陸軍與大日本帝國海軍、以及各省廳之間就鋼鐵、煤碳、輕金屬、造船、飛機等五大重點産業擴大生産之必要材料進行了激烈的爭奪,並因此影…

華族令

華族令()是大日本帝國的一個法令。1884年(明治17年),以制度取調局局長伊藤博文為中心制定並頒佈。 概要 1884年7月7日,日本宮內省發佈明治40年皇室令第2號,將日本的華族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個爵位,公家按照家格授爵,藩主、諸侯等則以石高數授予爵位。此外,對國家有功勳之人也會授予爵位,稱為新華族。 在華族令頒佈之前,日本的華族分為終身華族和永世華族兩種;終身華族不世襲,永世華族允許代代相傳。華族令頒佈後廢除了終身華…

母體保護法

《母体保護法》是日本于1948年7月13日颁布的一项法律,主要规定了通过绝育手术及堕胎的手段保护母亲健康的有关事项。 该法律最初名为《优生保护法》,参照纳粹德国的《绝育法》 旨在通过对患有疾病的人实施绝育手术,以防止该类人产生后代。该法當時规定实施手术可不经本人同意。日本共有约2.5万名残疾人被实施绝育手术,其中约1.65万人为强制。 1996年,改名《母体保護法》,刪除有人權問題之規定,包括優生學思想下制定的強制絕育條文等。2019年…

檢疫法

檢疫法(,昭和26年6月6日法律第201号)是日本的法律,旨在防止国内不常在的感染症病原体透過船舶、航空器侵入国内,並就船舶、航空器採取必要的感染症預防措施(1条)。 構成 第一章 總則(1 - 3条) 第二章 檢疫(4 - 23条之2) 第三章 檢疫所長進行的其他衛生業務(24 - 27条之2) 第四章 雜則(28 - 41条) 附則 檢疫感染症 參考文獻 參見

特定秘密保護相關法律

《特定秘密保護相關法律》()俗稱秘密保護法、特定秘密法或秘密法等,是日本於2013年(平成25年)通過的一項法律,允許政府將國防和其他敏感信息指定為「特殊機密」(),不得對大眾公開披露。該法由第二次安倍內閣提出,並於2013年10月25日在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上得到批准。隨後提交至國會,並於同年12月6日獲得通過。該法於2013年12月13日頒布,一年後正式生效。 參考資料 註腳 書目 連結 (平成25年12月13日付官報号外第272号)

綁架問題及其他北朝鮮當局人權侵害問題對處相關法律

《綁架問題及其他北朝鮮當局人權侵害問題對處相關法律》(),媒體通常簡稱為《北朝鮮人權侵害對處法》()或《北朝鮮人權法》,是日本2006年通過的法律,为处理朝鲜绑架日本人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於2006年6月通過,7月生效。此法案將解决绑架问题定为日本政府的责任及义务,授權可對北韓实施经济制裁。 類似立法 美國的2004年《北韓人權法案》內容較完整,大韓民國2016年《北-{}-韓人權法》促進改善北韓人權及兩韓和平。 参考文献

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

《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為始自日本政府仿效歐美國家於1911年(明治44)設置「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協會」,並於1919年(大正8年)4月10日頒佈,續於同年6月1日生效開始施行之法令。 此法之前,1897年的《古社寺保存法》則具有與此法有相當程度的同質性。初定時全文為61條條文,其立法精神與歐美當期的保存文化財思想雷同,除了原就明定保護的神社寺院外,也包含了歷史建築,歷史遺跡,舊址,紀念碑,古城址,並涵蓋珍稀動物、植物或礦物等自…

儿童福祉法

《儿童福祉法》()是日本法律,规定了有关负责儿童社会福利的公共机构、各种设施及事业组织的基本原则。这是日本之一。其是昭和22年法律第164号,于1947年12月12日颁布。 随着《儿童福祉法》的施行,原本现行的儿童福祉相关法律《》(昭和8年法律第40号)和《少年保护法》(昭和8年法律第55号)同步宣布废止;上述两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已被《儿童福祉法》包含。 法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福利保障 第三章:事业与设施 第四章:费用 第五章:…

明日香村歷史的風土保存及生活環境整備等相關特別措置法

《明日香村歷史的風土保存及生活環境整備等相關特別措置法》(;昭和55年5月26日法律第60號),簡稱明日香法,是1980年公布的日本法律,旨在保存明日香村史跡。 概要 明日香法要點有二,其一為保存村內全域歷史的風土,除車站前一部分外幾乎全為,對建築有嚴格限制;其二為保證住民生活安定。 村全域歷史的風土保存地區對象化 第一種地區是以石舞台古墳、高松塚古墳、、、為中心的地域,對改變現状有嚴格規制。 第二種地區是第一種地區以外的地域,對顯著改…

技能實習制度

技能實習制度目的是在日本培训外国技术人员,以便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日本的技术。1981年日本政府开始实施外国研修生制度。不过自1993年起,这一制度增添了技能实习内容,即经技术鉴定合格者可以在日本继续逗留2年,许多中小企业利用这一制度来填补劳动力短缺。 有数据显示,2007年作为研修生进入日本的外国人达10.2万,加上留在日本工作的研修生,总数达20万;其中中国人最多,占60%以上。外国研修生大多在爱知县、岐阜县、茨城县等地,多半从事日本人…

裁判所法

裁判所法(さいばんしょほう、昭和22年4月16日法律第59号、日本法院法)為決定日本最高裁判所以及下級裁判所之組織構成、裁判官及其他裁判所職員以及司法修習生的任免、任命資格、裁判事務處理等之事宜的法律。最高裁判所是日本憲法所明確界定,下級裁判所等之各裁判所的構成均由本法所規定。 構成 第1編 總則(1 - 5條) 3條(裁判所權限) 5條(裁判官) 第2編 最高裁判所(6 - 14條之3) * 9條 (大法廷・小法廷) 第3編 下級裁判…

民法 (日本)

民法(明治29年4月27日法律第89号),是在日本国内施行的私法中最重要的法规。广义的日本民法概念,除了该法律之外,还包括《不动产登记法》、《户籍法》等特别法。而狭义的日本民法,就是指该部法律,为了区别,日本法学界也将该法律称为“民法典”。现行日本民法典自1898年7月16日(明治31年)开始施行,由日本民法学家梅谦次郎、富井政章、穗积陈重等三人起草而成。基本上繼承德國民法典的五編制。该部法典共分为总则、物权编、债权编、亲族编和继承编,…

內閣府設置法

內閣府設置法是一部規範內閣府的設置,組織結構與職掌事務的日本法律。平成11年7月16日法律第89號。內閣府是日本內閣機關之一,除了處理內閣總理大臣(首相)主管的政務之外,還負有協助內閣制定與調整政策以強化內閣機能的功能。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