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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

家主是指家庭或家族的領導者。家庭的場合上多稱為家長;如用在家族上,漢語傳統又稱為族長或宗長,日本古代則稱為當主()、亦稱為家長()。 概要 大致上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由各房子孫選舉出一位德高望重、輩分較高,並能領導統御全族的人。 另一種則是採世襲制,世代由嫡長子繼承、無嫡長子者則由同父同輩之弟繼承,無同輩者則由次房嫡長子繼承。 歷史 日本 當主通過父權或親權支配配偶和直系卑屬,而且對其他親族亦有道德上的關係;對其他親族而言,有保護當主的義…

宗法

宗法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長子繼承-{制}-,起着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概述 世袭周王称天子,为天下政治共主,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天子的其它诸子可被分封为诸侯,君位亦传给嫡长子。诸侯其它诸子则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之位亦传位嫡长子,其余诸子为贵族阶层的最低等级——没有封国和采邑的士。这些世袭嫡长子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领。 周人很早就有建造宗庙习惯,宗庙安置有代表祖先的牌位,里面分建多少个“庙”…

長子繼承制

君主政體王位继承方式 ]] 君主政體王位继承方式 ]] 君主政體王位继承方式 ]] 君主政體王位继承方式 ]] 君主政體王位继承方式 ]] 長子繼承制是指仅立嫡長子为继承人或長子有優先繼承權的制度。廣義的「長子」是指排行最長的子女,狹義者僅限兒子,女兒的繼承順序後於兒子,甚至無繼承權。但在一些母系社會中則以長女擁有優先繼承權。同时,长子继承制亦间接地将配偶或手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 東亞地區的嫡長繼承-{}-制 在東亞傳統父系社會和一夫多…

祖父母

祖父母是指父親跟母親的家長,又称“爺爺與奶奶”、“爷爷與嫲嫲”(拼音:mā má)。母親的家長也稱為外祖父母,亦稱為「外公與外婆」。自己則分別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孫子或孫女、外孫或外孫女。由于社会发展的变迁,某些地方出现了父母双方的家長稱呼不分內外之趨勢,如皆稱為“爷爷”與“奶奶”。 稱謂 同樣的稱謂在不同方言中所指稱的對象可能不同。例如公公、婆婆在中國北方話是兒媳稱丈夫的父母,但在粵語卻是指母親的父母。此外,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口語稱…

藤氏長者

藤氏長者()是指日本高級贵族藤原氏下头所有氏族的领导人,這个称号是一个荣誉性称呼,一般在藤原氏中五摄家当中的家族成員择优授予。 簡介 藤氏長者是藤原氏的代表人物,由於藤原氏長期掌控日本政局,其對政治、財務、宗教等都有重大的影響力。家族中,藤氏長者統領包含莊園在內管理權;宗教上,其亦有興福寺、春日大社、大原野社等神社的管理大權。 歷史 雖然藤原氏在藤原不比等時就已顯達,今日的史家一般認為藤氏長者在藤原不比等的玄孫藤原冬嗣及其兒孫藤原良房、…

長輩

長輩狹義通常是漢語親屬系統中指與自己有血緣關係上的尊長之稱謂,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伯、叔、姑、姨、舅等。廣義則是所有與自己有親屬關係上的尊長,亦包括姻親,例如老爺、奶奶、外父、外母等。 說明 1.以下括號內的稱謂多用於口頭稱呼,口頭稱呼各地不一樣。沒有括號的稱謂多用於書寫時稱呼 2.謙稱用的「家」字,僅適用於向同事、同學、朋友介紹家族內的親屬,對親屬中的人說及其他親屬則無須用此謙稱。「家」字用於介紹家族中輩…

夫家

夫家或婆家是指夫妻關係中丈夫之原生家庭。 東亞傳統的父系社會,夫家與夫妻關係要比娘家(妻之原生家庭)緊密,夫妻的家庭對婆家有許多經濟、勞動上的義務。 婆媳關係 家婆(或作家姑、奶奶、婆婆)就是丈夫之母親,媳婦(或作兒媳、新婦)則為兒子的妻子。在父系社會傳統上,家婆是家中女性中地位最高的,有相當的權力,可以決定家事工作的分配,管理家計等等。夫妻的家庭對婆家有許多經濟、勞動上的義務,妻子對家姑來說就是地位較低的媳婦。 婆媳之間較容易起爭執,…

祖先

清時期傳統家族的歷代祖先畫像。]] 祖先,又稱祖亲、祖輩、祖宗,是指輩分比自己高的直系血親,與後代相反。然而,很多時候所指的祖先,通常都是最少隔幾代,年代久遠的則稱為遠祖。在很多父系社會,狭义的祖先一词只代指父親那邊的祖先。 如果兩個人有共同的祖先,即是代表他們有血緣關係。在演化論上,幾個物種有同一演化祖先,它們便是該祖先物種的後代。 中国古代尊称去世祖先为“皇”,如皇考(对亡父的尊称)、皇姑(对丈夫亡母的尊称)、皇祖(远祖,称高祖以上…

祖籍

祖籍,是指一個家族族群以父系共同認定的一位祖先的來源地。 祖籍与籍貫、戶籍的意義不同,祖籍通常是追認極遙遠的宗族祖先來源地;籍貫定義比較模糊,可以是祖父、父親或本人的成長之地;戶籍則是本人現在登記於政府部門的居住地地址。當今社會不同於古代,屬於頻繁移民的社會。籍貫確定了“我是哪裡人”這個概念。在祖父輩傳承、個人出生地、個人成長地等重要的確認因素外,個人的心理認同成為確定個人籍貫的因素之一。 例如明朝抗倭名將俞大猷,因先祖俞敏跟從明太祖打…

宗親會

宗親會是聯絡同姓宗族的組織,宗親會是在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下衍生出的組織。現今宗親會組織常見於華人世界暨漢字文化圈,在日本稱籓族,在朝鮮半島稱為宗親會(종친회)或宗約院(종약원),在琉球多稱之為門中會。當一個宗族世代繁衍,子孫往往散居各地,為了保持宗族的完整和團結,就成立宗親會。宗親會通常以同姓一族為組成團體,隱含彼此之間有著共同祖先血緣關係。在台灣及海外類似團體也有稱之祭祀公業、祀產公業、祖公會、丁仔會等不同的組織稱呼。名稱雖不相同,但其…

称谓

称谓或稱呼广义上可以指名称;狭义上指人交往当中所說出對方的名稱,这种称呼通常基于輩份、血缘关系、职业特性、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等因素,有时也可以指人的姓氏、名字。 称谓是为了表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才产生,它区分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许多都是成对出现的,例如: 先生——小姐——夫人——女士 丈夫——妻子 父亲——儿子 祖父——孙子 师傅——徒弟 教师——学生 很多文化对表达同一含义的称谓分为尊称、谦称、礼称、綽號、别名等多种…

嫡系

嫡系是指家父長制中宗族、氏族的正支嫡長系血脈,代表宗族、氏族的正統傳承。嫡庶制度中,承採取「有嫡立嫡,無嫡立長」(正妻有子的話立其兒子——嫡子,沒有嫡子的話立妾所生最年長兒子——庶長子)的制度,稱為嫡長繼承制,而家主地位則正妻所生的兒子中年齡最大(嫡長子)繼承,這種由嫡長子傳承的家系,稱為嫡系。而同一宗族的其他家系則稱為庶系。 參見 *分家

伯克貴族名譜

伯克貴族有限公司()是一家由爱尔兰家谱学家约翰·伯克创立于1826年的英国家谱出版公司,负责出版有关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贵族、男爵、骑士、地主爵位的纹章和家族史的书籍。该公司第一部作品是《英国贵族与男爵的家谱和纹章字典》,直至1847年该公司才开始每年更新新版本。每年发布的新版本名为《伯克家谱,男爵和骑士》(通称为“伯克家谱”)。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公司陆续出版其他书籍,包括《伯克的地主爵位》、《伯克殖民地绅士》和《伯克的军械库》。除了有关…

诸子均分制

分割继承制(英语:Partible inheritance),亦称均分继承制,是一种将遗产按比例分配给多位继承人的制度。其核心在于打破单一继承的垄断性,与盛行于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及兄终弟及(agnatic seniority)形成鲜明对比——前者要求全部或大部分遗产由长子独占,后者则以家族男性成员的长幼顺序决定继承权。父系社會傳統上女儿没有继承权,現代提倡男女平等,不少地區法律規定除非另立遺囑,否則財產均…

後輩

後輩,也称为晚辈,可以指后代、子孙,也可以是指社會群體中與自己無親屬關係而輩份比自己低者,或者同組織中科層地位相近而比自己資淺者的統稱,例如學生、徒弟等。 應用 對於後輩,有若干不同的稱呼法,例如在學徒、劇團之間叫「師弟」、「師妹」;學生、校友、軍隊、警察和消防隊等之間叫「學弟」、「學妹」(學長學弟制)。 在韓國,通常前輩制以年齡,而非以年資為定,對比自己年長者通常稱之為「哥哥」、「姐姐」。 另見 前輩 擬親屬關係 参考文献

隱居 (日本)

隱居()為日本曾經存在的制度,始於奈良時代,1890年首見於《民法財産取得編人事編》(明治23年法律第98號),後1898年編入《》第四編第五編(明治31年法律第9號)成為正式法規,至二次大戰結束後1947年頒行新民法時廢止。為中一家的戶主將家督讓予其他人的制度,隱居後將失去家督的地位和相應的權力;類似於中國古代皇帝退位成為太上皇。另外從第一線退下則被稱作隱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