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外交协会 (1932年成立)
国民外交协会是中华民国1932年3月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宣传抗日救国。 成立 1932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的部分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发起成立“国民外交协会”。1932年9月,创刊《国民外交杂志》。 该会的主要人员如下(立法委员注明“立”字,监察委员注明“监”字): 国民外交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有:刘盥训(立)、李梦庚(监)、李祝庭、刘莪青(立)、田炯锦(立)、周四维、吴景鸿、瞿国春、王仁辅、杨秀夫、马鑑堂、王凤岑、郑螺生(监)。 国民外交协…
共 2 篇文章
国民外交协会是中华民国1932年3月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宣传抗日救国。 成立 1932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的部分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发起成立“国民外交协会”。1932年9月,创刊《国民外交杂志》。 该会的主要人员如下(立法委员注明“立”字,监察委员注明“监”字): 国民外交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有:刘盥训(立)、李梦庚(监)、李祝庭、刘莪青(立)、田炯锦(立)、周四维、吴景鸿、瞿国春、王仁辅、杨秀夫、马鑑堂、王凤岑、郑螺生(监)。 国民外交协…
在國際法中的治外法權(),即一項免除在地法律管轄的情形,其通常為外交談判所獲得的權限。歷史上該概念的體系基礎,可溯源到起於羅馬法的商法和海事法;而其始源體系的大多數條文約定,则来自十一世紀以降意大利城邦的實際運用。1689年中俄訂約互定被認為是中國治外法權之雛形,而有關體系的制度化,則以1843年及以後所訂各種中外條約為準。治外法權可以視為國際法秩序演化的一種反映。。於現代,該概念也可部分地適用於實體處所,諸如賦予外交機構、外國軍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