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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篇文章

謝浩霖訴入境事務處處長案

《謝浩霖訴入境事務處處長》(),連同前案Q訴入境事務處處長(),是由香港終審法院審理的標誌性案例,該案裁定香港政府要求跨性別人士進行全面的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法定性別是侵犯了《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中的私生活保護權。 背景 原告人謝浩霖是一位跨性別男性,其生理性别为女性,謝自幼便認為自己是一名男性,並曾接受心理治療、荷爾蒙治療、乳房切除手術和實際生活體驗,在醫學角度已經充分證明謝毋須進行其他外科手術便能融入社會。謝獲…

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

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坊間俗稱岑子杰案,是一宗由香港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案情涉及香港同性伴侶是否有憲法保障的結婚權、是否有建立民事伴侶關係的權利以及是否承認於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等議題。該案於2023年9月5日由作出終審判決,並於2023年10月27日頒布最終命令。香港終審法院裁定上訴人岑子杰部份勝訴。終審法院亦以多數票作出聲明,宣告政府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下的積極義務,即建立同性關係的法律認可的替代框架(如註冊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

W訴婚姻登記官

W訴婚姻登記官(),亦被傳媒稱為「變性人婚權案」,是香港性小眾權益的一個重大案件。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以四比一裁定變性人有權以變性後的性別結婚,而不是以其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結婚。 背景 案件的申訴人只是以W為作辨認。W出生時是一名男生,但後期被確診患有性別認同障礙。W自2005年開始接受醫學治療。在2008年成功接受變性手術後,她獲簽發新的身份證和護照,反映了她的性別為女性。2008年11月,W聘請了律師,向婚姻登記處確認她是否可以與她的男…

郭卓堅提呈的司法覆核案件列表

]] 本頁以列表形式介紹由香港維權人士郭卓堅提呈的司法覆核案件。 司法覆核是指就政府行政機關或公營機構的政策或決定提呈訴訟和進行審核。在香港,根據《基本法》第三十五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自香港回歸及人大第一次釋法後,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的數字以倍數急升,由1980年代末每年大約三十宗,於2001年已增加至超過三千宗。 郭卓堅是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早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於1980年代在律政司署任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