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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船傭船契約

光船傭船契約(),又稱為光船租船,在中国大陆简称光租,係指船舶所有人與光船傭船人約定,於一定或不定期間內,僅將船舶本身(不包含船員)移轉由傭船人-{占有}-經營,而由傭船人支付租金的契約。此種傭船契約本質上即屬於一種「船舶租賃」而與一般的計時或計程傭船契約不同。 光船傭船契約和一般所謂的計時或計程傭船契約在法律性質上有著很大的不同之點在於,計時或計程傭船契約中,傭船人得以船舶之一部或全部於一定時間或一段航程內運送貨物。在這兩種傭船契約中…

海商法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送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屬於商事法,在採「民商合一」立法例的國家(例如中華民國)則屬民事特别法。其規範的對象為海商,顧名思義為相对于「陆商」而言的海上商业交易行为。形式意義的海商法僅指名為「海商法」之法律,實質意義的海商法則包含了所有规范海上贸易关系和海商船舶的法律(例如船舶法)、習慣法(商業習慣)、判例及法律解釋等,均属于特别私法。由於涉及國際貿易,海商法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各国海商法的制定多大量地参照了相关的国际条约…

海牙威士比規則

海牙威士比規則(The Hague-Visby Rules)為兩部關於海上船運的國際公約之總稱。其正式的名稱為「統一載貨證券規則國際公約」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簡稱為「海牙規則」,本公約於1924年在布魯塞爾簽訂。之後,於1968年時,海牙規則被「威士比規則」所修正,威士…

方便旗

經營,懸掛賴比瑞亞國旗]] 方便旗(),也称作方便船旗、权宜船旗,是一種商業慣例,船公司或船東將其所擁有的船舶登記於其他,該國籍因標準較低,可以達到降低成本之效果。 方便旗從1950年代以來一直沿用至今,意旨該民間船隻隸屬的國籍,遵守該國的法律。據2007年統計,巴拿馬、賴比瑞亞、巴哈馬、馬紹爾群島及馬爾他為世界上主要的方便旗船籍國。即使是作为内陆国家的蒙古国,也有400多艘船只悬挂其国旗作为方便旗船籍。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http…

波羅的海乾散貨指數

波羅的海乾散貨指數或波羅的海綜合指數(Baltic Dry Index,縮寫作BDI)是航運業的經濟指標,包含航運業的乾散貨交易量的轉變。它的前身是波羅的海貨運指數(Baltic Freight Index,BFI),BFI在1999年11月1日廢除后改以BDI代之。 海岬型(BCI)、巴拿馬型(BPI)及輕便型BHMI(Handysize)各佔權重三分之一的綜合指數。雖然指數名稱有波羅的海,但負責管理這個指數的波羅的海交易所位於英國倫…

共同海损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是當裝載貨物的船舶為一人或多人所有時,在為了維護全體安危而必須犧牲船貨的情況下,所損失的利益由貨物擁有人共同來分擔,以調整損失程度。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mallcollation.blogspot.com/2013/03/general-average.html 共同海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