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立
權力分立(),是一種现代國家統治模式,該模式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不使其集中在單一組織內,以讓這類掌政機關互相制衡。 這一名詞首先在啟蒙時代由英國哲人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中所提出,而此種設計通常以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後繼提出的三權分立()而為人熟知,即是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政府權力分開,參照彼時英國,由君主(或王室領袖)掌管行政權,但不能反抗議會訂定的法律,否則國家有權替換新王。此外,君主亦須任命首相為代表行使行政權,由首相領導的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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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分立(),是一種现代國家統治模式,該模式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不使其集中在單一組織內,以讓這類掌政機關互相制衡。 這一名詞首先在啟蒙時代由英國哲人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中所提出,而此種設計通常以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後繼提出的三權分立()而為人熟知,即是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政府權力分開,參照彼時英國,由君主(或王室領袖)掌管行政權,但不能反抗議會訂定的法律,否則國家有權替換新王。此外,君主亦須任命首相為代表行使行政權,由首相領導的內閣…
第四階級(),又稱第四權(),指的是新聞媒體、大众传播等。 「第四階級」一词引申自欧洲传统观念中的三个“王国国民階級”(),即在法国大革命之前一段时期,社会分为神职人员、贵族及平民三种阶层。该词的产生汇集多位思想家和作家的贡献,包括埃德蒙·伯克、理查德·克莱尔(Richard Carlyle)和19世纪《泰晤士报》的领导人亨利·里夫(Henry Reeve);里夫在1855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上撰…
第五權是一個由西班牙記者伊格納西奧·拉莫內特所創的詞語,作為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及第四權大眾傳播媒介的延續。第五權一般可指經濟體系或互聯網。 互聯網 第五權的第二個意思指由互聯網或網民所組成、對社會甚至政府的網絡監察,其代表了不被「較狹窄、單向領域(one-way scope)的第四權傳播媒體」所包含的一種新社會大眾媒體。它被考慮為權力的第五個分支,而且更是唯一被社會自己所操控、並不被國家予以一定調節的權力分支。 根據Ramonet,網民共…
政治權力是一种发生在政治领域的权力关系。指称在政治生活中发生的、涉及人们之间利益的、带有强制性的一种影响与被影响、支配与被支配、制约与服从的关系。 正式來說,政治權力是由統治者所行使。由于政治权力的普遍性和整体性,所有的权力都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它比其他的权力更依赖于权威的合法性。政治权力在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形式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 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支配和控制政治客体的一种能力或力量。 在社會科學和政治學中,權力是決…
五權憲法,亦即五院制、五权分立,由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創立的憲制理論,基於三民主義理論,被中國國民黨採納,後成為《中華民國憲法》制定、以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五院」體制的重要參考。和世界主流三權分立憲法(行政、立法、司法)相較,其將西方學說之行政權析出「考試權」、立法權析出「監察權」,形成「五權分立」。另外,孫中山之學說中,各權力機關皆為政府之一部份,五權分工合作(五權共治)受國民之監督;此亦與西方觀點以行政機關(內閣)為政府,三權互相監督…
皇家特權()是特有的權力、特權和豁免權的組合體,只在擁有屬於君主的君主國的普通法中并且有時在民法司法權中被承認。它是一些政府關於他們國家的統治方式的進程的行政權力被執行的手段,由君主擁有并被賦予君主。個別特權能被國會廢除,雖然在聯合王國特別程序適用。 雖然一些共和制國家元首擁有類似的權力,但它們并不完全相同,包含一些基本的不同處,而且不同處可能或多或少都比較廣泛。見保留權力。 雖然特權起初只由君主行使,並且不需要國會的同意,但它們現在總…
英國的皇家特權()是屬於英國君主(即「統治者」)的一套習慣性權威、特權和豁免權,並在英國受到承認。君主在國內被視為最高權威,或稱「唯一特權」(),同時也是英國政府多項行政權力的根源。 特權權力過去由君主自行決定行使。然而,自19世紀起,根據慣例,君主在行使這些權力時需聽取首相或內閣的建議,並由後者對議會負責。儘管君主在憲法上仍有權在未接受首相或內閣建議的情況下行使皇家特權,但在實務上,通常只會在緊急情況或現有先例無法適用時才可能這樣做。…
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是一個政治學說,其主張政府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職權範圍要分明,以免濫用權力。 此學說起源可追溯至古希臘,而其後被英國與法國的哲學家進一步發展。在美國憲法裡,權力分立這詞從未出現,但其有著清晰的指示。其指出「所有立法權力皆由美国国会所有」、「行政權力則由美国总统所有」、「司法權力由一個美國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國會隨時下令設立的次級法院所有」。憲法通過將政府權力一分為三,以達至權力制衡,防止…
普通選舉(,,,或),又稱普通選舉權、普選、普及選舉、-{zh-tw: 普遍選舉;zh-hant: 普通選舉;zh-hans:普通选举;}-,在民主政體中,將选举权延伸至任何一個成年公民,稱為普通選舉,但是這個權利通常不包括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士,以及未擁有國籍的非公民與特定人士。擁有普選權,也代表,在這個國家中,无论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社会状况,只要是成年公民,都有选举投票。 不同国家在投票权利的具体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最低年龄限…
權力來源 行政機關(常任文官)具有政策影響力的原因: 政治系統相關制度的限制 立法機關 立法機關在法律上雖仍有立法權,但是從實質立法過程觀察,一般都已失去真正立法(制定政策)的能力,而轉為承擔批評、監督、象徵等角色。其原因有: 一、行政機關是提案的主要來源。 二、立法機關議事運作最重視正當程序。 三、議員不以議事為唯一專業。 四、議會幕僚組織和人力不足,無法協助議員深入了解政策問題和提出解決方案。 政務機關 立法機關無力承擔政策制定,行…
大西洋城争取“一人一票(One Man, One Vote)”运动]] 一人一票()是政治平等主义者所推崇的一种选举原则,历史上这种选举制度的实现形式包括普遍选举、比例代表制、多数制等,而与一人一票不相符的情况包括不公平分配、杰利蝾螈等。 英国工会成员在1880年的政治手册中最早提出“一人一票(one man, one vote)”的口号。20世纪去殖民化时期,一人一票的口号在各个寻求独立的发展中国家里被广泛传播、使用。其中,该口号被使…
司法獨立(Judicial independence)泛指一个國家的司法系统「在裁判上獨立」、「在制度上獨立」,是一個重要的法治基本精神和原則。 基本含義 司法獨立是法治之一個基本要素。司法獨立主要包含兩方面,即觀點上獨立和憲制上獨立。 ;裁判上獨立 :指司法機構中的法官的判決必須根據法律及事實作出判斷,不受任何外在干預或影響。法官執行職務時,享有和繼續享有廣泛保障,不會因以法官身分審案時所作行為而負上民事責任。 ;制度上獨立 :指在於…
依法行政原則(law-based administration)乃支配法治國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首要原則,亦即一切行政行為應遵守之必要原則。簡而言之,乃指行政權力之行使必須依據法律之規範為之。在積極的面向上,要求行政行為須有法律之依據;在消極的面向上,則要求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 消極之依法行政 即所謂法律優位原則,指的就是法律位階的觀念。成文法國家之直接法源,依「法源位階理論」所述,大體可依憲法、法律、命令三位階加以劃分。三種位階之規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