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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

交通部公路局(簡稱公路局)是中華民國有關公路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交通部之下。主要業務為掌管全國省道級公路之規劃、測量、新建、施工、養護美化;並負責全國公路監理業務,包含車輛牌照與駕駛執照之核發、以及執行車輛規格檢驗。 歷史 中國大陸時期 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公路相關業務由國民政府鐵道部主管。 1931年,公路相關業務改為全國經濟委員會主管。 1938年1月1日鐵道部裁撤併入交通部後,交通部成立交通部公路總管理處掌管全國公…

台灣快速道路

臺灣的快速道路,一般指服務品質介於高速公路與一般公路之間的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專用道路。部分快速道路被編為省道或國道,於中華民國《公路法》中專稱為「快速公路」,如國道快速公路、省道快速公路等。 定義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對於快速公路的定義,為「指除高速公路外,其出入口完全或部分控制,中央分隔雙向行駛,除起訖點外,並與主要道路立體相交、次要道路得平面相交,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其英文翻譯為「Expressway」(簡稱:E…

臺灣公路編號與名稱對照表

以下為中華民國(臺灣)的編號公路與其別稱之對照列表。 國道 中山高速公路(中山高):(全線) 汐五高架、十八標:(高架/汐止端至五股交流道段) 五楊高架:(高架/五股轉接道至楊梅端段) 機場支線:(桃園機場至機場系統段) 大園支線:(全線) 桃園內環線:(機場系統至鶯歌系統段)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福高)、第二高速公路:(全線) 北二高:(基隆至香山段) 中二高:(香山至古坑段) 南二高:(古坑至大鵬灣段) 臺北聯絡線:(全線) 臺中環線…

臺灣省道

臺灣省道(英語譯名:)是臺灣主要的普通公路系統,目前共有96條路線(含支線),其中16條為快速公路,其餘80條為一般公路。其名稱中的「省」指原轄域涵蓋臺灣全島的臺灣省;興建與養護機關為交通部公路局。 簡介 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規定,省道係指聯絡二縣(市)以上、省際交通及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要道路。原本「臺灣省道」是指臺灣省境內的省道,隨著臺灣境內陸續成立數個直轄市,臺灣省道已不僅限於臺灣省境內,而成為臺灣除高速公路之外主要的公…

台灣限制通行道路

台灣限制通行道路(),是包括完全出入口控制公路()、部分出入口控制公路()、分隔式道路()在內的道路。 限制通行道路定義 是用於連接兩個城鎮的道路,具有完全管制或部分管制的特性,與其他交叉道路採高架、地下立體交叉,或以平面交叉但採號誌管控,讓主線車道優先通行之道路。 雖台灣法規並無針對其定義,但相關政府機關與學術機關偶會提及封閉式道路。雖快速道路多採限制通行道路設計,但限制通行道路並不完全等於快速道路。 分流道 分流道英文名稱為Bypa…

台灣縣市道列表

台灣縣市道列表列出台灣各縣道、市道的起點、終點與里程。起訖點若在鄉鎮市區的市區,僅以其鄉鎮市區名稱表示,台灣縣市道總共有159條(含支線58條)。除了金門縣、連江縣境內沒有縣道外,其他各縣市境內均有縣道、市道。 縣市道主線列表 縣市道支線列表 參見 中華民國縣道 中華民國市道

臺灣公路

本條目講述臺灣公路概況及歷史。 定義 「公路」一詞,一般常與「道路」混為一談,原是指供公眾交通使用,在土地上所做之設施。其實道路之含義較廣,舉凡供車輛、行人通行之路,皆可稱之為道路;公路則不同,不僅指特定對象外,尚須有一定之設計標準。 中華民國所稱之「公路」,是指公路法第2條第1款所列舉之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換句話說,若非屬前述之道路,就算供車輛通行,也不能稱之為公路50年殖民年…

台灣公路原點

臺灣公路原點是臺灣省道公路系統的零公里點,位於臺北市中正區的忠孝東路一段(臺5線)、忠孝西路一段(臺1線、臺3線共線)、中山南路(臺9線)、中山北路一段(臺1甲線)之交叉路口。戰後初期(1955年)至1995年曾於該路口設置復興陸橋,連接中山南北路並跨越縱貫鐵路;臺北鐵路地下化後,復興陸橋被拆除,現今路口西北角的中央大樓仍存以該陸橋命名的「復興橋郵局」。路口的東北角為行政院、東南角為監察院、西南角為臺北市議會舊址。 簡介 。至2012年…

中華民國區道

標誌,是聯絡台南市境內區與區之間的編號38號道路(南38線),為典型台灣區道之一。]] 中華民國區道乃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修正後之規定(指聯絡直轄市內各行政區及行政區與各里、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而設置,與鄉道同等級,全部計688條(含支線,尚未加上改制後之桃園市區道),總長度共有3,320.687公里(2009年資料加上最新資料)。由各直轄市政府負責管轄與養護。目前六直轄市中,僅臺北市於1968年即解編,其餘皆有區道之存在。 標…

中華民國鄉道

中華民國鄉道乃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規定(聯絡鄉鎮及鄉鎮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而設置,2018年,全台計2,360條(含支線),總長度共有7,403.454公里(2018年資料)。由各縣政府負責管轄與養護。原省轄市境內鄉道均於2007年-2010年間解編。 標誌 鄉道路線標誌為長方形白底黑邊黑色阿拉伯數字及文字,得視路線編號字數予以加寬;用以區分鄉道及區道之養護權責並與縣道、市道標誌做為區隔。 File:TW THWh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