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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之徒

在欧洲法制史上,法外之徒(,或称为亡命之徒、不法之徒)是指被宣称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以及被剥夺公民权的罪犯或逃犯。在前現代社會中,政府采取这种行动起诉活跃的犯罪者。换言之,被宣称为不被法律保护者将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障,其他人可以迫害或杀害他们,而不必被追究法律责任。故此,“放逐”是旧时法制体系中最苛刻的惩罚之一。 另见 摩托车党 美国旧西部 法外之徒 (巴尔干) 流氓 海盗,海上的放逐者 拦路强盗 义贼 强盗 山贼 马贼 黑店 社会性死…

伊斯蘭刑事法學

伊斯蘭刑事法學是伊斯蘭教法的刑法法學。嚴格來說,伊斯蘭教法並沒有一門獨立的刑法,它根據犯罪的性質把罪行分為三個部分:侯杜德(反真主的罪行,古蘭經及聖訓對這類罪行有固定的刑罰)、基沙斯(針對個人或家庭的犯罪,根據古蘭經及聖訓,刑罰是同態復仇)及塔濟爾(古蘭經及聖訓沒有指定刑罰的罪行,刑罰由統治者或卡迪決定)。有人會區分出第四個分類錫亞沙赫(針對政府的罪行),但其他人會把它視為屬於侯杜德或塔濟爾。 伊斯蘭法庭不採用對抗制,對抗制是指由兩位律…

刑法效力

刑法效力,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上具有的适用效力;是刑法学的重要概念之一。 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所涉及的是一国宪法在地域和人群适用的问题。当行为与本国具有的场所、人、物的关系,侵犯了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就应当有适用本国刑法的权力。涉及到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效力。而对于冲突管辖中,一些国家也包括对于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 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权,即一个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