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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篇文章

實際統治

地區。绿色代表巴基斯坦控制地区,深棕色为印度控制地区,橙色代表阿克赛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實際統治是指國家或政權對於擁有主權的属地、領土或不擁有主權的地區進行治理、管理。通常實際統治會絆隨著领土收复主义(收回、再佔領失去了的家園,可視為實際統治)、國家主權的爭議而出現。 範例 参见 領土糾紛 軍閥 军事占领 軍事基地 * 主权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法律引用中常缩写为 C.A.A.F. 或 USCAAF)是美國司法體系的法院,是所有現役美國武裝部隊成員和其他受《統一軍法典》管轄之人員的上訴法院。美國軍事上訴法院由五名民法法官組成,任期15年,由美國總統經美國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下任命。受理陸軍刑事上訴法院、海軍-陸戰隊刑事上訴法院、海岸警衞隊刑事上訴法院和空軍刑事上訴法院的上訴案件。 參考資料

领土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

领土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 乌克兰语:Територіальний центр комплектування ) 是乌克兰的军事管理机构,负责征兵登记和人員动员工作。 烏克蘭各個地區的领土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由烏克蘭國防部負責组建、撤销和重组。乌克兰北方作战指挥部、南方作战指挥部、西方作战指挥部、乌克兰东部作战司令部负责直接管理和監督下轄地區的领土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乌克兰陆军总司令部则通过其与乌克兰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和国防部相关结构部门的协…

乌克兰征兵危机

在俄罗斯全面入侵乌克兰期间乌克兰武装部队的军事动员引起了该国军事、政治和公众的争议。其中包括乌克兰公民试图逃避征召令、藏匿或逃离该国;惩罚逃避兵役者并要求乌克兰公民登记信息以简化征兵流程的立法;以及雇用征兵办公室(TCC)士兵招募乌克兰人参加训练,但也遭遇到公民的抵抗。 参考资料

侵略罪

侵略罪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管辖的一项罪名,指一国使用武力或以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任何其他方式侵犯另一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行为。 历史 1998年,《罗马规约》通过时,侵略罪列入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名之中(条款5.1),任何罗马规约成员国都必须接受法庭的管辖(条款12.1)。但是,与会国对侵略罪的定义与国际刑事法院执行管辖的条件不能取得一致;《罗马规约》未允许国际刑事法院执行这种司法管辖直至这些争端得到解决(条款5.2)。 …

哗变

譁變的場景]] 哗变是指一群人(通常是军队、船员或海盗)武裝反抗或試圖推翻他们以前所效忠的组织。 在地理大发现時代,嘩變意味着船員公开反抗船长。例如斐迪南·麥哲倫环游世界期间就出現過船員叛變情況,导致一名嘩變者被杀,另一名被处决,其他人被流放,此外還出現過邦蒂號嘩變事件。 在一些國家,被判犯有嘩變罪的人可能會面临死刑。 参见 《凯恩号哗变》,美国二战题材小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改编的话剧版名为《哗变》。 政变 参考文献

战俘

营房边的奧匈戰俘(1915年圖片,謝爾蓋·普羅庫金-戈爾斯基攝)]] 的途中]] 战俘(,缩写为POW),又稱俘虜,與人質的性質不同,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根据1949年8月12日簽訂的《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稱《日内瓦第三公约》)规定,各国不得虐待战俘,但有時軍方希望從戰俘口中得到執行的任務或是最新的戰況,敵營的下落等等,因此對戰俘施以拷打或重刑,甚至為減少糧食的消耗,…

宪兵

期間的各國憲兵──美國陸軍憲兵(左)、義大利卡賓槍騎兵(中)和(右)合影]] 憲兵、軍事警察(英语:Military police)是軍隊中設立的一個兵種或單位,主要任務並非作戰,而是維繫軍紀、執行軍法、約束其他軍人行為舉止。在大部分國家,地方警察無權管轄軍人的犯罪事務,必須交由憲兵處理。部分國家的憲兵必要時會支援警方之鎮暴、反恐勤務,處置對於平民的重大犯罪。宪兵可能還有戍守首都、重大城市的職責。 可針對國內民眾執法的宪兵部队常稱為國家…

軍事司法

军事司法是规范一国武装部队现役人员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軍事法律机构和軍事司法程序。在一些国家,民法和军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它們分别規範公民的行为和軍队的行为;每个法律体系都根據具体的司法程序来执行法律。军事司法系统特有的法律问题包括:軍隊的指挥责任、命令的合法性、战时行為準則的遵守等。 参考文献 相關條目 軍事法庭

私掠許可證

於1809年2月27日頒授的私掠許可證]] 私掠許可證()是16至19世紀間,西方許多海權強國授權給指定的航海家,允許他們可以針對本國以外的違法人士、船隊進行追捕、摧毀等私掠行為的一種特許證或委任狀。除了上述權利之外,私掠許可證常常還強調允許攻擊、掠奪戰爭期間敵國的商船甚至人員,並可將所得財物拍賣等更大的權限。擁有私掠許可證的船隊稱為私掠船。 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結束後締結了巴黎條約,同年4月16日發表,以附件追加的形式廢止…

指挥紧急避险

指挥紧急避险(德语:Befehlsnotstand)是德国法律中的一個概念,指的是下级奉命执行违法任务時,但若拒绝服从命令,则下级会面临极端结果,例如他們的生命、人身安全會遭到威胁。 1950和1960年代,在德国,很多人因為二战战争中的罪行而面臨审判,他們就用指挥紧急避险來為自己辩护,但后来的深入研究表明,並不是百分百會遇到指挥紧急避险這一情況,因為二战期间的德意志國防軍和党卫队官兵若拒绝服从非法命令,是不会面临严重后果的。不過拒绝服…

平民

平民是指普通市民、公民,指不是奴隸但沒有任何特權或官職的自由人,因此除了貴族、高級官員、奴隸外,都稱平民。在軍事上,指的是非軍事人員,或者是非參與戰鬥的人員。 相近名稱 庶民(庶人)是君主制的社會階層,在周代封建制度,指非貴族階層的平民。 古時,西周稱平民為黎民,戰國時期通稱百姓。 因為古時平民都穿麻布衣服,也稱作布衣。 另外平民亦稱為黔首,黔是指黑色的意思,先秦時期平民常用黑布包頭。 在香港,中產、基層市民都形容一些普通市民。 参考文…

怯懦

,出自《绿野仙踪》]] 怯懦是一种性格特征,其中过度的恐惧會讓一个人不願冒险。 它是勇气的反面。當有人不願面对挑战时就被會被貼上怯懦的標籤。屈服于懦弱的人經常會被称为「懦夫」。 美国军事司法法典将战斗中的怯懦行为定为可处以死刑的罪行。 与许多现有和以前现存的文化所要求的行为或特征相反,懦弱被视为一种性格缺陷,许多社会及其代表对其进行污名化和/或惩罚。 词源 根据在线词源词典,coward(「怯懦」在英語中的對應單詞)源自古法语单词c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