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图》卷,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体现了唐五代的士阶层]]
《農書》中之“薅鼓”,体现了当时的农阶层]]
四民是古代中國對平民職業的基本分工,指士(學者)、農、工、商,但其次序歷代有所不同。
《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按「士商農工」劃分:「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之所能為也。丘作甲,非正也。」但有論者認為這個次序並無隱含社會高低之義。《荀子·王制篇》亦有「農士工商」的排列。
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日知錄》曾說:「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於管子。」指春秋時期齊國宰相管仲最先將訂下「士農工商」的次序,一直沿用至今。《管子》曰:「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
在部分地域裡除卻四民設定,還額外有其他戶籍或民籍區別特定族羣和職業身份,如雍正皇帝1729年《恩卹廣東疍戶》令內提及:「粵東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種,名曰疍戶,即瑤蠻之類。」
其他東亞國家
日本的士农工商]]
绘]]
受儒家文化影響,越南、朝鮮、日本、琉球等漢字文化圈國家,皆在不同程度上沿襲了中國的「士農工商」四民的劃分。
在日本封建制度中在「士農工商」的劃分之外,另加入「賤民」類別,「士」則指武士。「士農工商」引入日本時,在鎌倉時代其字義仍與中國類同,日本南北朝時代展開四民論,天皇認人皆四民。室町時代始有改變,士農工商除了職業別之外,還有身份階級之分。
在朝鮮王朝時期,朝鮮朝廷使用良賤制度,將全國除了王族之外的人分為良民和賤民兩種。其中,良民按身份高低分為兩班、中人、常民、白丁四等,各等級之間嚴禁通婚。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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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國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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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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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姓制度
**瓦爾那
*王國境內的諸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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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
*怯薛
*武士、鄉士
*花郎
*俠客
*部落民
*兵農分離
*農業主義
參考
- 《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029005407/http://peace.ls.fju.edu.tw/jbook1.htm 《人權的進展》] 山川出版社 野澤伸平 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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