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979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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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通稱《伊朗憲法》,是1979年12月2日至3日經公民投票通过的憲法, 同時1906年通過的《1906年波斯憲法》失效。1989年7月28日,1989年伊朗憲法公民投票後伊朗當局對憲法進行修訂。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既有伊斯蘭神權色彩的一面,也有民主的一面。例如該憲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規定安拉具有統治和立法大權,而第六条又规定总统和议会由民众选举产生。 但是憲法也規定宪法监护委员会擁有法律最終解釋權,伊朗最高领袖擁有…

臺灣關係法

{{Infobox U.S. legislation |shorttitle = 臺灣關係法 |othershorttitles = |longtitle = 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美国人民与台湾人民继续保持商业、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 |colloquialacronym = TRA |nickname = |enacted by = 96 |effective date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规范人民检察院设置、组织、职权和人员组成的基本法律,属于国家机构基本法律范畴。该法于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后于1983年和1986年两次修正,并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面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六章53条,内容包括:总则、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办案组织、人员组成、职权保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是规范人民法院设置、组织、职权和人员组成的基本法律,属于国家机构基本法律范畴。该法于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1983年、1986年、2006年三次修正后,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面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结构上共分为六章59条,依次为:总则、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人民法院的审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