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美国外交立法

共 17 篇文章

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

{{Infobox U.S. legislation |shorttitle = 《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 |othershorttitles = 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 |longtitle = 表達美國支持臺灣於世界各地的盟邦 |colloquialacronym =…

香港自治法

《香港自治法》()是一項美国联邦法律,於2020年7月14日生效。《香港自治法案》授权美国联邦政府以金融制裁方式惩罚实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员,镇压香港示威者的香港警察和制裁对象往来業務的实体。《香港自治法案》制裁级别分为2级程度,对此为破坏香港自治与自由的中国和香港政府官员施加“1级制裁”,对所有与之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施加“2级制裁”。违反《香港自治法案》制裁令人士,最…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是一項美國聯邦法律,該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制裁“負責侵犯香港人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並要求美國國務院和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以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變化是否有理由改變美國和香港之間獨特的貿易關係。 此法律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和聯席主席参议员馬可·魯比奧分別提出。美方指出立法目的是為重新履行對香港自由民主的歷史承諾,以及建立懲罰機制針對在香港或中國內地壓制基本自由的政府官員;該…

維吾爾人權政策法

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是一項美國聯邦法律,該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就中国共产党當局在新疆設立再教育營等行为进行通报。中國方面稱此舉是為打擊極端主義及對當地人進行去極端化與職業技能培訓。鄭國恩稱可能有超過百萬維吾爾族及其他穆斯林少數民族人被關在裏面,人權活動人士認為「這些人在那裏遭受到包括心理折磨、洗腦等虐待」,美國國會議員則認為這類設施屬集中營。法案的目的是通過美國國內法律處理在新疆發生的嚴重侵害人權行為,執行方式包括對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員實施制…

1955年台灣決議案

1955年福爾摩沙決議案(Formosa Resolution of 1955),是指1955年1月29日,由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決議案。本案事涉當時美国外交政策,因為它授權了美國總統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時,派遣美軍到福爾摩沙、澎湖群島,協助中華民國政府防衛該地區。 本法案1月25日在眾議院以410比3票,1月28日在參議院以85比3票通過,1月29日由艾森豪簽署生效。1974年10月26日,本案被廢止。 參見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大陳島撤退…

豪豬法案

《豪豬法案》()是第119屆美國國會正在審議的一項涉台法案,由共和黨參議員皮特·里基茨提出,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康斯是共同立法者。該法案旨在將台灣列入「北約+」(NATO Plus),以把美國對台軍售的審查時間從30天縮短至15天;授權國務卿建立快速決策程序,允許北約盟友根據向台灣全面轉讓軍事貨品和服務;提高觸發國會審查的金額門檻,以促使一些小額的武器可以「即售即付」。2025年12月11日,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豪豬法案》。2026年5…

臺灣關係法

{{Infobox U.S. legislation |shorttitle = 臺灣關係法 |othershorttitles = |longtitle = 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美国人民与台湾人民继续保持商业、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 |colloquialacronym = TRA |nickname = |enacted by = 96 |effective date = 1…

台湾保证法

《2020年台灣保證法》(),是一部美国法律。為《2021年綜合撥款法》的第FF部第III篇B分篇的別稱。 歷史 立法過程 《2019年台灣保證法》於2019年3月26日和4月1日分別於美國參、眾兩院由湯姆·卡頓和麥克·麥考爾提出。後者的版本於2019年5月7日獲眾議院全票通過。 2020年12月21日,法案條文被納入《2021年綜合撥款法》的第FF部第III篇B分篇,同日獲參、眾兩院通過,此篇另稱為《2020年台灣保證法》。12月27…

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

《1948年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俗称《史密斯-蒙特法案》(),其条款限制了美国国务院进行政治宣传(即公共外交)的尺度与范围。该法案最初由众议员在1945年12月的第79届国会上提出,随后获得第80届国会批准,并于1948年1月27日由时任美国总统哈里·S·杜鲁门签署生效。 该法案的最初目标是规范由美国国务院制作、面向外国受众的广播节目。法案的核心规定之一,是禁止此类节目在美国本土传播。其后,《》第1078(a)条修订了本法案…

現購自運政策

现购自运政策是二战爆发后由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并于1939年9月21日在美国国会特别会议上通过的一项政策。它对中立法的修订,突破了先前交战国只能从美国购买非军事物资的限制,允许别国在原有的现购(立即支付现金)和自运(承担所有在运输中使用他们自己船舶风险,如被敌方击沉)条件下,采购美国军火。 法案最初在1939年的早些时候由参议员毕德门提交给国会,目的是取代1937年中立法,因为它已经在1939年5月失效。 由于孤立主义者担心会将美国拖入…

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

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是制定于1974年的美国联邦法律条款,旨在规范美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最初特指苏联阵营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这些国家当时对公民的迁徙自由及其他人权实施了限制。该修正案被纳入《1974年貿易法》之中;该法案经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一致通过,并由杰拉德·福特总统于1975年1月3日签署生效(其中即包含上述修正案)。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国家获准享有附带年度审查条件的“正常贸易关系”待遇,而另有一些国家则最终被豁免于该修正案的适用范…

终止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法案

《終止中國發展中國家地位法案》(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是一部2023年美國立法中的法案。 背景 在美國,無論參議院還是眾議院,都聚焦在中國龐大的體量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國和第二大經濟體,不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標凖,應該被剝奪這些優惠待遇。 「從經濟和軍事規模到在世界各國的大規模投資,顯然中國已經不再是『發展中國家』,」來自馬里蘭州議員克里斯·範·荷倫(Chris…

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

《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簡稱《亞洲再保證倡議法》,又譯《亞洲再保障倡議法》,是一部美國法律,法案的參議院版本及眾議院版本分別於2018年4月及9月被提出,於2018年12月獲得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並由總統唐納·川普於2018年12月31日簽署生效。該法旨在制定美國在印太地區的長期戰略願景,並強化美國在該地區的領導地位。 歷史 。]] 領銜提案。]] 《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的提出最早於2017年開始醞釀,在美國聯邦參議員柯瑞·賈德…

耶路撒冷大使馆法案

《1995年耶路撒冷大使馆法案》是美国在1995年10月23日通过的一项公法。拟议法律在参议院(93–5)和众议院(374–37)均得到通过,法案在没有总统签署的情况下成为法律。 法案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国的首都,并呼吁耶路撒冷保持不可分割的城市地位。法案目的是拨出资金,在1999年5月31日前将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从特拉维夫迁至耶路撒冷。为此,法案扣留了1999财年拨给国务院专门用于“购置和维护海外建筑物”资金的50%,直到美国驻耶路撒…

保護香港法

《限制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人群控制技術法》(),簡稱《保護香港法》(),是一條在美國國會提出的法案,並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一起送交白宮由總統簽署,總統特朗普於2019年11月27日簽署法案,條文正式生效。 內容 保護香港法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警方出口所謂的「非致命」人群控制物品,例如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並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報告,詳細列明在法案頒布之前的五年中,所有向香港出口防暴設備和彈藥的公司。9月14日,羣眾於白宮聯署網站促請美國政府…

共同安全法

总统与首任署长威廉·埃夫里尔·哈里曼在总统椭圆形办公室握手]] 《共同安全法》是1951年10月10日美国国会通过的对外援助法案。美国国会以前通过的《经济合作法》(1948年4月,为期4年)、 《共同防御援助法》 (1949年10月6日)和 《国际开发法》 (1950年6月5日)均包括在这个共同安全计划之内。以通过向友好国家提供军事援助、经济和技术援助促进美国外交政策的实现,达到“确保美国安全和促进它的对外政策”的目的。该法案标志着战后…

2022年乌克兰民主防卫租借法

2022年乌克兰民主防卫租借法()是美国国会一项法案,该法律将以类似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租借法案的方式向乌克兰提供物资。 该法案已于2022年4月6日在参议院获得全体一致通过,于2022年4月28日在众议院表决通过,2022年5月9日由美國總統拜登於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簽署成為法律。2022年10月1日烏克蘭民主防衛租借法正式全面生效。 条款 该法的全称为“一项旨在增强总统与乌克兰政府签订协议的权力,以便向乌克兰政府借出或租赁国防用品,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