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華人史
本條目介紹華裔印尼人(或稱印尼華人、印尼華裔)的歷史。 華裔印尼人的歷史長達數個世紀,現今的華裔印尼人的祖先主要在荷蘭殖民時期來到印尼群島。在殖民地初期,印尼華人通常被殖民者置於“中間人”的位置,在包稅制度下,不少華人大商人牟取了大量財富。在殖民者的分配下,原住民日漸對華裔產生不滿情緒。19世紀下半葉,荷蘭殖民者採取分而治之的種族隔離政策,這種社會被稱為。此時,印尼的華人社會被學者認為分化為土生華人和新客華人。在20世紀初,印尼華人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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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介紹華裔印尼人(或稱印尼華人、印尼華裔)的歷史。 華裔印尼人的歷史長達數個世紀,現今的華裔印尼人的祖先主要在荷蘭殖民時期來到印尼群島。在殖民地初期,印尼華人通常被殖民者置於“中間人”的位置,在包稅制度下,不少華人大商人牟取了大量財富。在殖民者的分配下,原住民日漸對華裔產生不滿情緒。19世紀下半葉,荷蘭殖民者採取分而治之的種族隔離政策,這種社會被稱為。此時,印尼的華人社會被學者認為分化為土生華人和新客華人。在20世紀初,印尼華人在民…
荷屬福爾摩沙,史稱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指的是1624至1662年荷兰影響力遍及臺灣中部與南部沿海期間,當時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與聯合東印度公司於臺灣統治範圍的統稱。 此時正逢地理大發現,歐洲強權紛紛前來远东貿易,並建立殖民地。而荷蘭人為建立能與大明、日本貿易的據點,遂於1624年在臺灣南部建立了热兰遮城。在荷蘭人於臺灣建立據點以前,臺灣仍未有严格定义的漢人移民聚落。 在原住民的統治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与原住民接触并建立了初步的…
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名為聯合東印度公司(,簡稱),是荷蘭歷史上為向亞洲發展而成立的特許公司,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是世界第一家跨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公開而非特權股份),世界上第一間證券交易所也在阿姆斯特丹由荷蘭東印度公司創立。 其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縮寫,代表該船隻或設備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為米德爾堡市派出者則加註M字,依此類推)。在其成立將近200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
巴達維亞號(,)是一艘荷蘭東印度公司(VOC)所屬的帆船。該船於1628年在阿姆斯特丹建造,並作為公司的新旗艦於同年首航前往荷屬東印度首府巴達維亞城 。然而在1629年6月4日,巴達維亞號在澳洲西海岸附近的上失事。 當船沈沒時,船上大約擁有300名乘客上岸,40人溺水身亡。該船隻的指揮官則航行到巴達維亞尋求幫助,並指派商人擔任領導。然而,科內利斯以「尋找食物」為由派遣士兵率領的大約20名士兵前往附近的島嶼意圖讓他們尋死,並在幾週的時間對…
]] 西加里曼丹省,蘭芳共和國故地在其境内]] 蘭芳共和國(客語白話字:Làn-fông Khiung-fò-koet;1777年—1884年;荷蘭語:Kongsi Lanfong),又称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現代學者對海外華人在婆羅洲建立的一個社群或政權的稱呼,该社群或政權自稱蘭芳公司或東萬律蘭芳公司總廳。1776年,廣東嘉應(今廣東梅州)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即公司共和國,但…
十七人董事會(),又名十七紳士,為現存文獻記載上世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也是16世紀創立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最高權力核心。 由六個地方商館組成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之主要營運項目為經營荷蘭所轄殖民地,其董事會分配為阿姆斯特丹商館八人、澤蘭省商館四人,其餘地方商館各一人,而第17位代表則由這些較小的商館選出;董事會會如此分配,乃是因荷屬東印度公司的投資額中阿姆斯特丹商館總投資額佔該公司總資本一半,澤蘭省商館佔四分之一,其餘四商館各投…
頭頓沉船是被发现於南海崑崙群島沿岸的一艘沉船,發現之處距越南頭頓市约100公里。該沉船是艘老閘船。 當時,一位正在捕魚的漁民撈到沉船中的大量陶瓷碎片,因此發現該沉船。在1990年,Sverker Hallstrom 完成該沉船及其上货物的鑑定。 澳大利亚籍潜水员 Michael Flecker 則负责其考古方面的挖掘行動。 一份關於其货物的分析報告推断该船是从中国航行到雅加达,船上瓷器已经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該地訂购並準備转运至荷兰。 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