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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友

法庭之友(,複數形為,英文直譯為),又譯法院之友,法律名詞,指「不屬訴訟一方而主動或應法庭邀請就案件提供意見或協助的人」。該概念最初源自於羅馬法,後被英美習慣法所繼承。 法庭之友不是訴訟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能是出於自願之下,或是回應訴訟双方的當事人請求,法庭之友提出相關資訊與法律解釋的法律文書給法庭,以協助訴訟進行,或讓法官更了解爭議的所在。提出這種法律文書的人,就被稱為法庭之友。法庭之友提交给法庭的文书是影响法庭裁判的重要工具。他可以…

本票

本票,又称期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自己在約定的日期或见到此票据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因此,本票也称为“允诺付款的票据”()。合法銀行、合法公司,他們藉著本票借予他人財產,由於本票擁有法律效力,所以可以保障雙方權益,本票並非負面,而是被不法分子或組織利用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本票拿去放高利貸,所以常會被人灌輸負面看法。 本票与欠条的区别在于,前者承诺一定付款,后者仅仅只是承认债务的存在。 在现代…

仓单

仓单是倉庫保管人应客戶请求签发的证明客戶財物所有權的證明文件。 客戶把物品交付給倉庫保管人時,倉庫保管人应当把仓单交給客戶。 倉單可轉讓,此時倉庫內的商品所有權也由一方轉交給另一方。 参考文献

代替没收契据

代替没收契据(Deed in lieu of foreclosure),又称为回赎权取消契约、赎回权替代契约,是抵押人(即借用人)让渡所有不动产利益给抵押权人(即出借人),以清偿一笔拖欠的贷款,并避免没收程序的一份契约文书。 代替没收契据提供数个有利条件予借用人和出借人双方。对出借人的主要优点是,它立即把他/她从与拖欠的贷款有关的人身债务中解脱出来。借用人也避免没收程序的公开臭名,并可以收到比他/她在正式的没收中更宽宏的期间。对借用人的…

傳票 (法院)

傳票是由法庭或政府行政機構為各種目的而發出的法律文件。 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法庭送达给与法律诉讼有關的人的法律文件。給這些人發送傳票的目的是法院可能正在对该人采取法律行动,也可能是法院要求该人作为证人出庭。传票上寫有日期,收到傳票的人必须在该日期前出庭,或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訴訟当事人作出答复。 参考文献

法定声明

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法定陳述書)在英联邦国家,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相当于宣誓。 在多种官方场合需要法定声明,往往是补资料不全时的补充。比如,技术移民自雇者或无法获得雇主签署的证明材料者,需要做出法定声明,声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属实。 外部連結 [http://www.ag.gov.au/statdec Statutory Declarations - Australian Attorney-Gen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