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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

的公證處入口]] 公证(notary)制度是對於法律上行為或是事實透過公證法規的程序給予證明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公證體系可略分為欧陸法系的拉丁公證體系與英美法系的英美公證體系。拉丁公證體系下的公證人擁有較大的法定權限,其作成的公證書會具有類似於法院判決書的效力,拉丁體系下的公證人被視為是相當於律師或是法官的法律專業人士,在資格要求上通常需要擁有法律學位。英美公證體系下的公證人並不被要求具…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

1961年10月5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常简称海牙认证公约或Apostille公约(),是一项于1960年第九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1961年10月5日由第一批缔约国签署,并于1965年1月24日正式生效的公约,其宗旨是简化国际之间的公文书认证程序,避免公证书等公文书在国际间使用时可能出现的重复认证问题。 《海牙认证公约》体系内国家的有关机构开具的公证书等公文书在附带一张该公约认定格式的附加证明书的前提之下,即可在其他…

公證人

公證人(notary public;notary;public notary)指在英美法裡依據法律所形成的公職人員,在通常涉及房地產、契約、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以及外國與國際商業的非爭議事項上為公眾進行公證服務。公證人的主要職能是監管宣誓及確認宣誓,並作出宣誓書與法定聲明、證人以及認證某些類別文件的執行、承認契約與其他的相關文書、拒付簽注(note of protest)與匯票、提供外匯注明、或在船舶在發生損壞時…

借贷

在金融領域,貸款(),或稱借贷、融資,俗稱調头寸、借錢等,是指資金提供者在契約安排下向資金需求者移轉一定金額的資金,並約定在未來時間內償還。借款人因而承擔債務,並通常需支付利息以補償貸方放棄資金使用權的成本及風險。貸款契約屬於債務契約的一種,其核心在於資金於貸方與借方之間在一定期間內的重新配置。在現代金融市場中,貸款制度的運作與信用評估、風險管理、利率制度及監管框架密切相關。借貸關係不僅構成個體金融活動的重要基礎,也對資本形成、投資與消…

宣誓书

宣誓书,香港稱誓章(),澳門稱陳述或證言(),是指宣誓人在由合法主持人主持的宣誓儀式上自愿作出的事实书面陈述。宣誓人在宣誓書上列出自己所了解的事實。公證人要在場見證宣誓人在此類書面陈述上簽名。誓章是一种经过核实的声明,在司法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一旦宣誓人在宣誓書中做出虛假陳述,宣誓人會被檢察機關以偽證罪起訴。 参考文献

不可否認

不可否認(Non-repudiation)是指某一資料的作者無法否認資料是由他所作,或是無法否認相關契约的合法性。此用語也用在法律上,多半會出現在某簽名的真實性被質疑的情境。 假設,小明有支票簿,用二萬元的支票買了電腦,並且在支票上簽名。之後小明因為付不起二萬元,就聲稱支票是假的。支票上的簽名可以確保這支票是小明所開的,所以銀行需要付二萬元,這就是不可否認的例子:小明不能否認他開了這張支票。在實務上,要在紙寫的的簽名,其實不難,但是要偽…

法定声明

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法定陳述書)在英联邦国家,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相当于宣誓。 在多种官方场合需要法定声明,往往是补资料不全时的补充。比如,技术移民自雇者或无法获得雇主签署的证明材料者,需要做出法定声明,声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属实。 外部連結 [http://www.ag.gov.au/statdec Statutory Declarations - Australian Attorney-Gen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