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認許為大律師
獲認許為大律師(或)是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一個法律術語,意味着該名人士從此可出庭代表他人參與訟辯。 英格蘭及威爾斯以及其他地區的法律執業者分為律師、大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律師須成為,才可獲得與大律師相同的職權。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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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認許為大律師(或)是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一個法律術語,意味着該名人士從此可出庭代表他人參與訟辯。 英格蘭及威爾斯以及其他地區的法律執業者分為律師、大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律師須成為,才可獲得與大律師相同的職權。 參考
重罪私和罪()是普通法上的一项轻罪,指控诉方或受害人接受任何有价物品,以达成不起诉或阻碍起诉重罪犯协议的行为。若受害人仅接受归还赃物或赔偿损失的提议,而未达成不起诉协议,则不构成该罪。 在许多承认普通法上犯罪的国家,私了重罪的规定已成文化: 英格兰和威尔士,该罪变更为包庇特定犯罪和提供误导信息 北爱尔兰 爱尔兰共和国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根据普通法,私了轻罪不构成犯罪。但是,不起诉轻罪的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法强制执行。 注释 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