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認許為大律師 Wikipedia · 2026-02-09 维基百科 👁 1 阅读 獲認許為大律師(或)是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一個法律術語,意味着該名人士從此可出庭代表他人參與訟辯。英格蘭及威爾斯以及其他地區的法律執業者分為律師、大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律師須成為,才可獲得與大律師相同的職權。參考 #普通法系 #英格兰法律 #司法機構 ← 上一篇 1,1-乙二醇二乙酸酯 下一篇 → 林虑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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