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
參議,又參與議政或參與集議,法政事務術語,源自秦漢公卿集議有關朝臣參與討論君主決策的體系,後轉變為中國古代以來東亞政府機關內一種輔政官職。後期一般而言,該官位通常為輔佐主官或從官的高級官員,而未有相當於中央層面參政立法的職權地位。與通常參議一意有所區分。 概念源起 源自秦漢臣屬參議的朝廷體系,在發展至唐代時,參議官臣必須「先奏請議」,呈上集議議題由皇帝批准,必須獲皇帝頒下召開集議的詔書方能參議:「詔下尚書省集公卿議」、「敕令公卿以下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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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又參與議政或參與集議,法政事務術語,源自秦漢公卿集議有關朝臣參與討論君主決策的體系,後轉變為中國古代以來東亞政府機關內一種輔政官職。後期一般而言,該官位通常為輔佐主官或從官的高級官員,而未有相當於中央層面參政立法的職權地位。與通常參議一意有所區分。 概念源起 源自秦漢臣屬參議的朝廷體系,在發展至唐代時,參議官臣必須「先奏請議」,呈上集議議題由皇帝批准,必須獲皇帝頒下召開集議的詔書方能參議:「詔下尚書省集公卿議」、「敕令公卿以下集議…
巡撫,別稱為撫臺、撫軍、部院、帥、撫憲、撫院。為中國14世紀-20世紀初的地方官制名稱,統治區域可能由從數千平方公里至數十萬平方公里,权力相當于今日中國共產黨之省委書記,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 清朝巡抚多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頭銜,副都御史俗稱御史中丞,故习称巡抚为中丞。 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职官制度,设有巡抚一职。 簡介 明朝時期 巡撫官制最早出現在明朝。明太祖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糾結地方勢力意圖叛變為藉口,除了廢除中央的宰相制度外…
典史是中國古代官制,设于州县,屬於地方官,被稱作县令的佐杂官,別稱捕廳、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 歷史 典史始设于元朝,原本職責是「典文儀出納」。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掌管缉捕、稽查狱囚,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洪武十三年,典史的月俸是月米三石。清代典史年俸银31两5钱2分, 养廉银80两。 著名人物 明末著名…
河道總督()為中國明清官制名稱,在清朝為正二品的官職。與一般兼掌政務和军务的總督不同,而是專門治理河道政务的总督官职。 明朝 明成化七年(1471年)冬十月因運河堵塞設立,並將漕河以南直隸徐州沛縣、山東省濟南府德州為界分為三段,命刑部侍郎王恕總督河道,亦稱總理河道總管河道大臣。成化九年(1473年)四月王恕改任南京户部左侍郎後不复常設,聞河有故則遣大臣行事往治之,事畢還朝。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黄河自儀封北决,越黃陵岡,入賈魯河,抵…
儒學教授、即教授,為中國地方学官官职之一。 清朝,儒学教授之位階為正七品。教授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配置於京師、外省各府,京府的儒學教授職有分滿人、漢人教授之別。職務為官學之儒学教師與行政人員。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注释 參考文獻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
同知為中國宋明清的文官官職名,雅稱司馬、分府、二馬,如宋代樞密院副使稱為「同知」,作為「知樞密院事」的佐貳官;又如州府之佐官為「同知」。 在清朝之位階約為正五品,而職能通常為佐理知府之鹽政,緝捕盜匪,海防等行政事宜。通常此官職會因地制宜而設立,也會視專業加以增置。若外出駐派者,其派駐辦事處稱為「廳」。實質上即為第一副知府,位於第二副知府通判之上。 再以清代台灣為例,17世紀-19世紀設立之淡水海防同知,即是派駐於竹塹(今新竹),為掌管海…
招讨使是中国历史上一種戰爭時任命的高階特別軍官,有時可兼軍政大權,甚至化身為地方行政长官。 簡介 是唐朝自安史之亂后期设置的军事指挥官。唐代贞元末年始置有招讨使,多屬兼任性質,遇战亂時临时设置,隨置隨撤。 五代时亦有招讨使一职。 宋代,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北征北汉时,由潘美任北路都招讨制置使。建炎四年(1130年),有李成之亂,以张俊为江南招讨使。 元朝置有招讨司,由招讨使掌控。 明代各邊地亦可有招讨司,多为邊陲土著頭目掌控,…
總-{}-督,在中國明、清兩朝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名義上最高行政長官的官職。在明朝全部是臨時的官職,清代,總督是正式官職,別稱有督憲、制軍、制臺、帥、部堂,演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職官制度,設有總督一職。西方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羅馬帝國時代,就設有與清朝總督職能相類似的職務——「rector provinciae」,中文一般也翻譯為「總督」。後來西方列強進入殖民時代,在殖民地上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在中文也譯為「總督」,比如…
提學,是中國、朝鮮古代官職,大致上負責教育行政,與掌管各級學校,與學生授業科舉之事,又稱學政使。 沿革 宋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在各路設提舉學事司,管理所屬州縣學校,簡稱提學。 清原称提督學政,簡稱提學,俗稱學台、學道。是掌一行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及貢舉之事的官職。 光緒末年,改稱提學使。《清史稿》:提學使司有提學使一人,正三品。掌教育行政,稽覈學校規程,徵考藝文師範。署設六科:曰總務,曰專門,曰普通,曰實業,曰圖書,曰會計。科…
按察使,是中國、日本、朝鮮、越南官职,明清時為正三品。“按察使”一名始見於唐朝。原為監察性質的官職,近於御史,後逐漸偏向司法官,清代別稱有臬臺、臬司、廉訪使、廉臺。 中國 唐朝初年仿汉朝刺史制度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近於御史。景云二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732年)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 宋朝节度使淪為虛職,转运…
驛丞是明朝特有的地方基层官员,是各州縣主管驛政事務的官員。主要为北京紫禁城传递资讯与情报,次要为押解流犯,三为明边境战争时当据点。根據《明史》卷七三載:「驛丞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康糗、庖鎮三布政司俱各一員。」 清朝時仍沿用明朝制度,以驛丞管理驛站事務,到雍正元年,則規定滿人不得擔任驛丞。 歷史上,如李自成曾任银川驿丞。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潭州知州,是北宋开始设立的地方衙署官职,主要管理今天的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 管理区划 潭州知州管辖范围为今天的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 历史 隋朝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把湖南地区的湘州更名为潭州。 北宋开始,设立了地方知州, 是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防止藩镇割据而设立的官职。该职务后来一直沿用到清朝。 注释 参考文献 《湖湘文库》;冯象钦,刘欣森;岳麓书社;2008年;ISBN 978780665…
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簡稱按察副使,别称憲副 ,為明清官制地方文職之一。 明朝設置,為各省按察司從官,品秩正四品。按察副使輔佐按察使處理一省司法刑獄、監察按劾、治理驛傳。副使下設僉事,正五品,員額不定。副使與僉事平時分道巡察。各省兵備、提學、巡海、清軍,驛傳、屯田等事各另設職官,加僉事等頭銜。 清朝初期沿明制設置。乾隆中裁省副使、僉事等官,改為巡道道員,成為定制。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志九十一,職官三。
照磨,即“照刷磨勘”的简称,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 元朝建立后,在中书省下设立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管磨勘和审计工作,另肃政廉访司中负责监察的官员也称照磨,“纠弹百官非违,刷磨诸司文案”(《元典章》)。 在此之外,元朝政府在其他机关,上自六部、宣政院、宣徽院等,下至地方行中书省、诸路总管府等均设有照磨一官,负责对本部门的收支进行审计。 明朝在各地继续强化照磨制度,在各省布政使司中,均设照磨1人,从八品;按察使司中,设照磨1人,正九品;各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