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
參議,又參與議政或參與集議,法政事務術語,源自秦漢公卿集議有關朝臣參與討論君主決策的體系,後轉變為中國古代以來東亞政府機關內一種輔政官職。後期一般而言,該官位通常為輔佐主官或從官的高級官員,而未有相當於中央層面參政立法的職權地位。與通常參議一意有所區分。 概念源起 源自秦漢臣屬參議的朝廷體系,在發展至唐代時,參議官臣必須「先奏請議」,呈上集議議題由皇帝批准,必須獲皇帝頒下召開集議的詔書方能參議:「詔下尚書省集公卿議」、「敕令公卿以下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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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又參與議政或參與集議,法政事務術語,源自秦漢公卿集議有關朝臣參與討論君主決策的體系,後轉變為中國古代以來東亞政府機關內一種輔政官職。後期一般而言,該官位通常為輔佐主官或從官的高級官員,而未有相當於中央層面參政立法的職權地位。與通常參議一意有所區分。 概念源起 源自秦漢臣屬參議的朝廷體系,在發展至唐代時,參議官臣必須「先奏請議」,呈上集議議題由皇帝批准,必須獲皇帝頒下召開集議的詔書方能參議:「詔下尚書省集公卿議」、「敕令公卿以下集議…
提點刑獄公事,官名,簡稱提刑。北宋初设于各路,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其官署称司,号“宪司”,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治安、场务。南宋称提点京畿刑狱。金设有提刑使,后改为按察使。明清都在各省设提刑按察使。 著名的提刑 宋慈:南宋初年人,世界第一部法醫著作《洗冤集錄》的作者。 參見 大宋提刑官 参考文献
典签,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南北朝时期的刘宋、南齐时置。王府、军府、州郡属官,后为南朝地方行政长官之下典掌机要的官。 典签本为地方州、府行政衙门中处理文书的佐吏,权力不大。南朝宋将军、诸州刺史和诸王出镇,在府内置典签。如抚军典签、领军典签、晋熙王府典签、江州典签、定州刺史典签、前军典签,通称典签。南朝宋初始用士人,呈事传教,类似汉代的主簿,为刺史亲近之职,原为刺史自辟的属吏。诸王大多位处方面重任,并配置长史、典签等僚属管理地方军政。诸…
孔目是中國古代官制,初創於唐代。 孔目本是指档案目录。唐代始設有孔目官,嚴莊曾擔任安祿山的孔目官。北宋三馆亦有孔目官。元代,孔目可以左右官府。 明代翰林院下設孔目一員,待詔、孔目雖位卑,但不輕授人,凡居是職者咸知自重。清代時置孔目於翰林院下典簿廳,順治元年(1644年)置漢員一名。十五年定滿、漢各一名,滿員為從九品,漢員為未入流,實屬低級職員。與典簿共掌章奏文移。 注釋
迪功郎,又稱宣教郎,古代官名。宋代始置。 迪功郎最早為隋朝的將仕郎,从九品下。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十一月,改名迪功郎,為第三十七階。從九品。南宋於迪功郎之下,再增置通仕、登仕、將仕三郎。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周曼以特奏名补右迪功郎,授潭州善化县尉待阙。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三年癸酉(1153年),朱熹亦曾被授左迪功郎。明朝沿置為文散官,正八品。 軼事 北宋有周應熙,因官封迪功郎,被稱周迪功郎,篤信佛教,樂善好施,當地被稱周…
劝农使为中国古代职官,唐、宋、金、元时置,掌管劝课农桑。 唐朝 唐开元十二年(724年),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被任命为劝农使,巡行各州县,同吏民议定赋役。其下又置若干劝农判官。广德二年(764年),太子詹事李岘出任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其时劝农使一职皆为临时差遣,而非常设。 宋朝 北宋至道二年(996年)置劝农使,巡查陈、颍 、蔡、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不过不久便被废除。景德三年(1006年)又在各路设置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