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铎咨议会
司铎咨议会(,),或称司铎议会,是天主教会在《天主教法典》第495至502条和《东仪天主教会法典》第264条至271条中设立的,在教区内由司铎组成的咨议机构。 宗旨及原则 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前,1917年的《天主教法典》并没有规定司铎咨议会的存在;“以元老院及会议”性质辅佐主教的机构是咏祷司铎班(红衣会)。这种司铎班仅能由宗座设立或废除:391-392条,并非强制性的机构。目前,在中国教会,这种司铎班仅在澳门教区保留:A-4。 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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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铎咨议会(,),或称司铎议会,是天主教会在《天主教法典》第495至502条和《东仪天主教会法典》第264条至271条中设立的,在教区内由司铎组成的咨议机构。 宗旨及原则 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前,1917年的《天主教法典》并没有规定司铎咨议会的存在;“以元老院及会议”性质辅佐主教的机构是咏祷司铎班(红衣会)。这种司铎班仅能由宗座设立或废除:391-392条,并非强制性的机构。目前,在中国教会,这种司铎班仅在澳门教区保留:A-4。 梵二…
双剑论或两剑论()是12世纪至13世纪,中世纪欧洲关于世俗权柄和属灵权柄的一种理论,其产生背景涉及罗马天主教会和神圣罗马帝国之间的叙任权斗争。理论起源于《新约圣经》中的《路加福音》第22章第38节,其中耶稣让门徒准备两把剑(刀),后分别解释为世俗权柄和属灵权柄,属灵权柄由圣彼得和后来的天主教会继承。相关理论最早于494年由教宗哲拉修一世在信件中提及。在中世纪,罗马天主教教宗博尼法斯八世于1302年发布的《独一至圣》进一步强化了该理论。…
教会法(canon law; ecclesiastical law)泛指整个基督教教會,包括天主教會、东正教会、東方正統教會以及新教的圣公会和喀爾文派等,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个人的品德、生活守则的一些宗教规则、章程和法规的总和。 字源 教会法(拉丁文:,英文:),源自希腊文 (kanon),本义为工匠所用规尺,引申为规范、规矩。在教会史上,该词可指正典(即正式认可的《圣经》卷册),或…
天主教《教会法》(Canon Law)是管理天主教會的教会法规。在拉丁禮教會,现行法规是1983年颁布的《天主教法典》,对1917年《教会法典》进行修订。1990年颁布的《东方教会法典》则是管理东仪天主教会的独立法规。 法典的结构与一般世俗法典大同小异。 《教会法》是得到充分发展的法律体系,它具有全部必须的因素:法院、律师、法官,法典以及法律解释原则。教会法的学位是教會法学士(,簡稱「J.C.B.」,通常作为毕业学位)、教會法碩士(,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