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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6 篇文章

議長

議長()是议会等立法機構的最高代表或会议监管人,負責主持會議和領導議會的工作。 簡介 議長通常是议会或立法机关的最高主理者,可能有不同的職稱,例如「主席」、「院長」、「主任委員」、「委员长」等。在現今民主議會中,通常是由議員投票互選選出,一般會由議會第一大黨或多數黨支持的成員出任。職權是主持會議議程、調解議員間糾紛及樹立議會權威。议长一般不具有投票权,除非发生平票()之僵局。 議長通常由議會中举足輕重、德高望重者擔任,對外代表整個議會。…

申訴專員

申訴專員,又稱為監察使、護民官,是指專門調查人民對公職人員就延誤處理、不公平對待等事宜所提控告的特派人員。一般指由政府委任、並獨立於政府部門的調查員。該職位的詞源為瑞典語「」(),因現代意義的申訴專員源自瑞典在1809年開創的「議會監察使」。 實際運用 部分國家的申訴專員職位或機關置於立法權之下,例如北歐各國的議會監察使。在香港,香港申訴專員是申訴專員公署的首長,負責調查及調解市民對政府部門及部分由政府資助的公營機構的投訴。而中華民國以…

黨鞭

黨鞭()是一個政黨內的官員,其職責是在立法機關中維護本黨黨紀。這代表黨鞭必須促使黨員遵循本黨政綱投票,而不是根據其個人意志或選民意願而投票。因此,黨鞭也被視為黨的“強制執行者”。 他們會試圖確保本黨議員參與議會議事,並按本黨意志投票,在議會中集中選票;而那些投票反對本黨政綱的議員,黨鞭會給予相應黨紀懲處。跑票、缺席、中途脫隊者,最嚴重的結果可能會導致該議員失去本黨支持,從而使其可能在下屆議會選舉中失去議席,甚至開除出黨。黨鞭這個術語可能…

收税人

The Hunting of the Snark (1876).]] 收税人(tax collector或taxman),或译为税吏、税务人员,是收集来自其他人或企业欠税的人。收税人往往在刻画小说为邪恶的。 参看 District collector 包稅 避稅及逃稅 Taxman 預扣所得稅 税吏 参考文献

朝臣

朝臣、廷臣或近臣是指侍奉君主或其他皇室成員的朝廷人士,歷史中最早的例子是統治者的部分從士。歷史上,朝廷既是政府核心也是君主的府邸,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往往完全交織在一起。 為乾隆帝寵臣。]] 背景 君主通常會指望地位顯赫的貴族一年中大多時間都在朝廷中侍奉。並非所有朝臣都是貴族,亦包括教士、士兵、文員、秘書、使者以及與朝廷往來事務的中間人。所有受的人皆可稱朝臣,但並非所有朝臣都在宮廷身居要職。與君主關係密切卻無實際事務的寵臣,有時被稱為「秘…

專員 (外交)

專員()在外交中是指派駐到高級外交代表机构的外交或行政人员。專員通常是在大使或使領館館長领导下的官员,担任外交官或后勤人员,或在政府间组织或国际非政府组织或机构中任职。专员负责监控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各种问题,并可能对相关问采取行动。为此,专员可以参与制定相关活动规划、决定,参与管理安排和议程设置,进行研究,并在必要时作为其国家利益以及国家科学院和工业界的代表。有时,专员有特殊的职责或专业知识,例如文化专员、海关专员、警务专员、劳工专员、…

註冊總署

註冊總署(),其首長為註冊總署署長(),是英國主管民事登記(生死登記、婚姻登記)的部門。英聯邦國家不少保留原制。 參見 愛爾蘭註冊總署 加拿大註冊總署署長 *註冊總署 (香港)

治安官

治安官()是一種執行法治管理的政府官員,大多數設有治安官的國家與英國都有一些歷史淵源。 功能與職責 從歷史上來看,治安官是County(中文翻译为郡或县)的執法人員。在現代則因不同的國家,而有不同的職責分配,在法律、政治與禮儀上具有很大的差異。以下簡述各國的治安官職責: 美国:治安官在不同的州和縣有不同的職責。通常會負責監管非法人地區、維護與管理縣監獄、縣法院的保安,以及(在某些州)提供權證和法庭文件。 除上述的執法和矯正服務,治安官通…

執行官

執行官()是一種執法人員,在市鎮或市鎮級地區執法。 美國 美國設有兩種執行官職位:聯邦執行官及市鎮執行官。市鎮執行官向市長負責。 執行官與司法行政官常被混淆,部分原因是兩者在荷里活電影中常用作同義詞。在美國,兩者差異在於司法行政官主管一縣,而執行官主管一市或一鎮。 參見 司法行政官 警員 (英聯邦) 參考

魁北克省布政司

魁北克省布政司(;)是魁北克省內閣由加拿大聯邦化之前至1970年的高級職位。 魁北克省布政司暨註冊總署署長原本是省內閣中的第二高職位,相當於副省長(Deputy Premier/Vice-premier[e] ministres)的職位。省布政司相當於前加拿大內閣職位。 聯邦化前布政司 在加拿大聯邦化及省長職位設立之前,布政司是省政府中最重要且最有權力的人物。布政司由省督委任,許多兼任立法會議員。 下加拿大布政司 John Ready …

首席醫療官 (英國)

在英國,首席醫療官()是在公共衛生問題上的最資深政府顧問級別。目前。英國共有四位首席醫療官: 英格蘭首席衛生官:分別向英國政府及英格蘭國民保健署提供意見 蘇格蘭首席醫療官:向蘇格蘭政府提供意見 威爾斯首席醫療官:向威爾斯政府提供意見 北愛爾蘭首席醫療官:向北愛爾蘭行政院提供意見 每位首席醫療官均由數名副首席醫療官協助,並獲一名首席護理官輔助。 首席医疗官必須是一位有行醫資質的医生,他們大部分人都有公共卫生医学專業背景,其工作重点是關注整…

副市长

副市长,又称临时市长、助理市长,是许多地方政府中存在的一种由选举或任命产生的职务,通常是排名第二的官员。 许多由选举产生的副市长是地方政府的成员,并在市长缺席时担任代理市长。由市长任命的副市长则通常是由市长直接领导,可能担任市政府的首席运营官。 在一些市政府中,可能同时存在一位或多位被任命的副市长,负责监督特定政策领域;同时,也可能有一位由公众选举产生的副市长,在市长职位因去世、辞职、丧失能力或被弹劾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继任为市长。 在其他…

法国省长及大区区长

在法国,“préfet”一词指省的省长,亦指大区的区长。 省长及大区区长在部长会议根据总理和内政部长的提议以“总统令”任命。他们的任期由政府决定,可在议会的任何会议上换任。 1982年至1988年,省长及大区区长被称为“共和国专员”(commissaires de la République),副省长被称为“共和国助理专员”(commissaires adjoints de la République)。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