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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嬰法令

殺嬰法令()是20世紀英格蘭法例中兩項法令的名稱,即《1922年殺嬰法令》(Infanticide Act 1922)及《》(Infanticide Act 1938)。這兩項法令將母親在嬰兒出生後數個月內殺死嬰兒的行為訂為比謀殺較輕的罪行。 英格蘭及威爾斯 《1922年殺嬰法令》廢除了對婦女在精神受分娩擾亂的情況下故意殺死初生嬰兒的死刑。適用的判決與誤殺相同。該法令由《1938年殺嬰法令》第2(3)條廢除。 北愛爾蘭 《1939年殺嬰…

司法院法令

司法院法令()是一種法令簡稱,用於英國有關最高司法院的法例。紐西蘭的該法令宜譯作司法體系法令。 列表 英國 《1873年最高司法院法令》(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 1873) (36 & 37 Vict. c.66) 《1875年最高司法院法令》(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 1875) (38 & 39 Vict. c.77) 《1876年上訴司法管轄權法令》(A…

北愛爾蘭司法院

北愛爾蘭司法院()是北愛爾蘭司法機構的常設部份,由下列的三個高級法院組成: 上訴法院() 高等法院(),早期被稱為最高司法院()。直至2009年10月1日,英國最高法院正式成立後,本院才根據《》改為現名。 司法院現址均位於貝爾法斯特的。 上訴法院 上訴法院是北愛爾蘭境內的最高級法院,專門處理來自皇室法院及高等法院的上訴訴訟,以及由郡法院、裁判法院及審裁處控辯雙方轉交的法律問題;上訴法院的上訴案件則會轉至英國最高法院。 在1930年至19…

北愛爾蘭的法院

北愛爾蘭的法院()是指在北愛爾蘭審理民事及刑事案件的法院,其組織及司法管轄權受所限。 雖然北愛爾蘭是英國的構成國,但全國並無統一的司法制度:除移民法、軍事法、權力下放制度及其他國家行為事宜外,英格蘭及威爾士、蘇格蘭、北愛爾蘭均各自設有獨特的法律制度及司法機構。在愛爾蘭分治前,北愛爾蘭亦曾是的一部份;現時而言,北愛爾蘭與愛爾蘭共和國的法院並無隸屬關係。 法院及審裁處服務處()則協助各級法院內部行政及管理事宜。 法院組織 英國最高法院 根據…

迪普洛克法院

-{|zh-hans:迪普洛克法院(),又译狄普乐法院,; zh-hk:狄普樂法院(英語:Diplock courts),又譯迪普洛克法院,; zh-tw:迪普洛克法院(英語:Diplock courts),又譯狄普樂法院,}-為英國政府於1973年8月8日在北愛爾蘭問題期間,在北愛爾蘭所建立的一種特別的刑事法院。 概論 的審判權因某些"表列罪行"(scheduled offences)而被暫停,而法院僅有一位法官。法院組織以進行了修訂…

1969年盜竊罪法令(北愛爾蘭)

《1969年盜竊罪法令(北愛爾蘭)》(;c 16)是的一項法令,為北愛爾蘭訂定了與英格蘭及威爾斯《1968年盜竊罪法令》相似的刑事法律條文。 第1條 - 盜竊罪 本條訂立盜竊罪(theft)。 第8條 - 搶劫罪 本條訂立搶劫罪(robbery)。 第9條 - 入屋犯法罪 本條訂立入屋犯法罪(burglary)。 第10條 - 嚴重入屋犯法罪 本條訂立嚴重入屋犯法罪(aggravated burglary)。 第11條 - 從對公眾人士…

1967年刑事法律法令(北愛爾蘭)

《1967年刑事法律法令(北愛爾蘭)》(;c 18 (NI))是的一項法令,為北愛爾蘭訂定了與英格蘭及威爾斯《》類似的條文。 第2條 本條已由《1989年警察及刑事證據(北愛爾蘭)令》(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Northern Ireland) Order 1989)[http://www.legislation.gov.uk/nisi/1989/1341/article/90/made 第90(2)…

1939年殺嬰法令(北愛爾蘭)

《1939年殺嬰法令(北愛爾蘭)》(;c 5 (NI))是的一項法令,為北愛爾蘭訂定了與英格蘭及威爾斯《1938年殺嬰法令》類似的條文。 第1條 – 殺嬰罪 第1(1)及(2)條經《》[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9/25/section/58 第58條] 修訂,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第1(3)條中的「or a verdict of not guilty on the groun…